评论

梁美仪:不要“无牙”旅监局

内地低价团强迫旅客购物问题为何多年来仍禁之不绝?大家尝试从本港及内地规管两个层次去看这问题。

刊登于 2015-10-27

2015年10月19日,一名内地游客怀疑因为购物问题被殴打至重伤,其后死亡。警方将其中一名疑犯──44岁的港人导游胡彦南,押返红磡案发现场重组案情。摄:罗国辉/端传媒
2015年10月19日,一名内地游客怀疑因为购物问题被殴打至重伤,其后死亡。警方将其中一名疑犯──44岁的港人导游胡彦南,押返红磡案发现场重组案情。

“这地方还有人去么?呵呵,说实话送我钱我都不去。”

“珍爱生命,远离香港!”

“购物天堂,购物了,就上了天堂,太可怜!”

“买多了被叫蝗虫,买少了直接被打死,吓死了,整个一人间地狱。”

上周有网民在内地网络社区“天涯论坛”发了一个“黑龙江一游客香港拒高价购物 被拖出店外打死”的报导帖子,结果内地网民一个接一个留言骂个不停。

内地游客在红磡珠宝店疑因购物问题与内地女团长争执引发混战,结果被人殴打致死的事件,在香港以至内地都引发极大的回响,近12年来,香港的旅游、零售业全面倾斜靠内地旅客“食糊”,发生打死内地旅客事件,简直是打烂香港的斋砵。大家都不禁问,内地低价团强迫旅客购物问题为何多年来仍禁之不绝?大家尝试从本港及内地规管两个层次去看这问题。

港政府没决心设立旅游警察

现时本港旅游业界的监管工作,是由香港旅游业议会负责行业自我规管,然而旅议会的成员大部分来自本港旅游业界人士,长期被批评“自己人管自己人”,效用有限。政府遂于2011年底提出设立独立法定机构旅游业监管局的建议,旅监局除了负责向旅行代理商、导游及领队签发牌照外,更重要的,是处理针对旅行代理商、导游及领队的投诉,拥有调查旅行代理商、导游或领队涉嫌违反相关法例、作业守则的个案,并作出纪律处分,包括可撤销违规旅行社牌照及罚款制度等。政府原订于2014年向立法会提交相关的条例草案,但事隔四年仍只闻楼梯响,政府迄今仍未抛出草案的框架。

政府心知肚明,成立旅监局会开罪不少旅游业界人士,但在社会舆论和立法会政治压力下不得不做,而旅游业界对设立监管局亦感到不是味儿,因旅游业议会在过去几年已大刀阔斧惩处不少旅行社,但仍不断被社会批评包庇业界。

对于旅游业监管局迟迟仍未成事,旅游业界有一个流传已久的说法,指政府对是否仿效不少国家设立“旅游警察”的做法有极大保留,因此举需要有庞大的政府资源,包括人力和财力,在现时的政治环境下,政府到立法会申请拨款可能会被议员诸多留难。在法例层面上来说,设立旅游警察会令成立旅监局的法例变得更为复杂,立法审议时间可能会被拖长,反之,若法例太严苛定必引起旅游业界的反弹,变相为成立旅监局增添不少变数。

设立旅游警察也会增加政府每年经常性开支,相关的政策局每年亦要到立法会解话,对于弱势政府来说,倒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而一旦设立旅游警察后仍继续出现强迫购物事件,各界自会将矛头由旅议会转向政府,随时变成另一个政治炸弹。

最近有消息传出,政府拟于2016年立法会选举后,向立法会提交成立旅监局的法例,但有业界人士估计,这或只是政府的权宜之计,因旅游业界意识到,若政府没决心设立具有调查和执法权的旅游警察,主动“放蛇”捉拿违规旅行社,全新的旅游业监管局可能徒为一头“无牙老虎”。

内地“野马”频频变招避法规

除了香港的自身问题,内地至今仍是本港出现“宰客团”的最大源头。为保障内地旅客出外旅游的权益,内地自2013年10月起实施《旅游法》,针对内地旅社开办零团费旅团及安排到指定购物场所购物等问题。《旅游法》实施初期,“零团费”的“坑客”手法总算止息了一阵子。

只可惜内地充斥太多打着传统旅行社幌子、俗称“野马旅行社”的无牌旅行社,这年来,“野马”频频变招逃避内地的法规,中央电视台早前报道过,有北京旅客获赠一张声称由香港旅发局发出、价值3980元的港澳游贵宾券,只须付220元导游费,便全程包吃包住包景点,谁知到港第二天却被安排一整天购物行程,团友若拒购物就被骂穷鬼,也有“野马”走到深圳街头,针对来深的外地人派发低价港澳游的单张“钓客”,钓客成功后,透过伪造文件,避开当局的监管。内地的旅游监管当局若无法禁绝“野马”乱跑,以现时一年有逾千万内地团客访港的情况来说,本港监管再严,也难避开这些害群之马。

(梁美仪,资深传媒人,《明报》专栏作家)

本刊载内容版权为端传媒或相关单位所有,未经端传媒编辑部授权,请勿转载或复制,否则即为侵权。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