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日,香港南丫岛附近发生了近40年来最严重的撞船事故,共造成39人死亡、92人受伤。在事故发生3周年之际,港府于9月30日公布了此次海难的完整调查报告,有关两名涉事船长责任的内容终于被公开。
由于有可能受影响的相关刑事司法程序已完成,政府经考虑法律意见后,已将整份(并无遮盖)《报告》上载至香港政府一站通网页,供公众阅览。
3年前,一艘载着港灯公司员工及家属前往观看维港烟花的船只“南丫4号”,在南丫岛附近海域被另一客船“海泰号”栏腰猛撞后沉没,全船124名乘客及3名船员全部坠海,酿成惨剧。港府随后成立调查委员会,并于2013年公布了委员会提交的、长达238页的调查报告。但由于涉事两船的船长当时被控误杀罪名,为免影响刑事审讯,报告中关于两人责任问题的11页内容都暂时留空。
今年2至3月,两名船长被先后定罪,其中“南丫4号”船长周志伟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成立,被判监9个月;而“海泰号”船长黎细明误杀罪和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两项罪名成立,被判监8年。随着司法程序完成,港府决定公开整份调查报告。
最新公布的调查报告章节显示,两名船长都违反了多项《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均要为事故负责。其中黎细明责任较大,包括没有安排船员瞭望、没有正确使用雷达、没有以安全航速行驶、没有采取避碰行动、没有发出任何警告讯号等,被调查委员会形容为“航海技术水平低得可怜”;而“南丫4号”的船长周志伟亦只靠肉眼驾驶,没有派船员瞭望,也没用使用雷达。
之前已公开的报告章节指出,“南丫4号”的设计、建造和检验过程中,“几乎每个阶段都接二连三有很多不同的人犯错”,包括绘图员、海事处职员及验船职员相继疏忽,让该船在船舱没有安装水密门下服役。而没有安装水密门,被认为是该船遭撞后迅速沉没的主要原因。
对此,遇难者家属一直要求政府公开另一份报告,即海事处内部调查报告。这份报告指出了13名海事处职员对“南丫4号”的失职行为,其中2名负责监管船只安全的职员已被起诉。但政府至今未公布这一报告,只向部份家属公布了报告的一半内容,并遮盖了相关职员的名字。
9月30日,遇难者家属与律政司司长袁国强会面,希望政府重新考虑检控失职的公职人员。袁国强则回应称,目前没有足够证据进行新的检控。有家属表示,律政司不检控的决定是“荒谬绝伦”,将研究考虑是否提出私人检控。
与此同时,香港维港的国庆烟花表演,也在因海难暂停两年后,于今年10月1日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