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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日歌也有版权?美国法院说不

刊登于 2015-09-24

1962年,玛丽莲梦露在时任美国总统甘迺迪生日晚宴上献唱《总统先生,生日快乐》。摄:The Kobal Collection
1962年,玛丽莲梦露在时任美国总统甘迺迪生日晚宴上献唱《总统先生,生日快乐》。

每当人们过生日时,总会唱起《生日快乐歌》(Happy Birthday to You),但这首歌的版权究竟属于谁?9月22日,美国洛杉矶联邦地方法院对此作出裁决,认定歌曲《生日快乐歌》属于公众,版权不由任何个人或公司持用。换言之,在任何商业领域播放《生日快乐歌》也毋须支付版权费用。

这起诉讼源于2013年,美国“早安制作公司”(Good Morning to You Productions Corp.)拍摄了一部讲述《生日快乐歌》历史的纪录片,片中自然也播放了该首歌曲。但没想到,华纳音乐声称拥有《生日快乐歌》的版权,并向早安制作公司提出签署商业使用合约,要求缴付1500美元版权费用。早安制作公司不服,于是向法院提告,指《生日快乐歌》本该属于公共领域。

生日快乐的歌词出处已经不太清楚;希尔姐妹只授权给森美公司歌曲旋律的版权,以及根据旋律而作的钢琴编曲,但不包括歌词的版权……作为森美公司据称的利益继承人,辩方(华纳音乐)并不拥有《生日快乐歌》歌词的合法版权。

美国法官乔治金(George King)

《生日快乐歌》的旋律,源于1893年由希尔姐妹(Mildred Hill及Patty Hill)创作的儿童早安歌《大家早安》(Good Morning to All)。随后,希尔家族将这首歌放在《幼稚园的歌曲故事》一书中,并在1935年授权森美公司(Clayton F. Summy Co.)登记注册该曲的旋律及钢琴编曲版权。

直到1988年,华纳音乐收购森美公司。自此,华纳宣称拥有《生日快乐歌》的版权,无论在电影、电视剧甚至贺卡中使用《生日快乐歌》,理论上都需要向华纳音乐付费。多年以来,华纳音乐曾经对不少人士或公司征收该曲的版权费用。据本次版权诉讼资料指,华纳音乐单靠索取该曲版权费用,每年可赚逾200万美元。

但经过两年纠缠,美国法官乔治金(George King)最终裁定,1935年森美公司登记的只是《大家早安》的钢琴施律编曲版权,并非“实际歌曲”,因此判《生日快乐歌》属公共领域,并不受任何版权保护。法官还勒令华纳公司须归还2013年以来,以版权名义向各人仕或公司收取的费用。

法官解释裁判时指,希尔姐妹授权森美公司(Clayton F. Summy Co.)登记注册的,仅限该曲的施律及钢琴编曲版权,森美公司从来没拥有该曲歌词版权,而且歌词出处已无从稽考。法官也指出,当年华纳音乐收购森美公司时,歌曲版权转让并不清晰。

不过,BBC 引述律师提醒,这次判决仅限于美国境内,《生日快乐歌》在英国等其他地方,可能依然受当地版权法保护。

200 万美元
据本次版权诉讼资料指,华纳音乐自1998年声称拥有《Happy Birthday》一曲版权以来,每年索取该曲版权费用逾2百万美元。

声音

我们还在看法官的冗长判决,并考虑我们的下一步行动。

华纳音乐于22日判决后发表声明

生日快乐歌

是一首用来庆祝生日的流行歌曲。根据1998年的《金氏世界纪录》,《Happy Birthday to You》是英语中三首最流行的歌曲之一,其余两首分别是《友谊地久天长》(Auld Lang Syne)和《他是一个快乐的好小伙》(For He's a Jolly Good Fellow)。这首歌曲被翻译成了至少18种语言,尽管在一些英语不是主要语言的国家,人们也经常唱这首歌曲的英语歌词。(资料来自维基百科)

来源:CNNBBC衞报立场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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