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爆发难民潮,来自伊拉克与叙利亚等中东战区的难民,相继冒险前往邻近的欧洲国家寻求庇护,他们途经土耳其丶希腊中转到匈牙利丶比利时丶德国,以至世界各地,包括7000公里外的地方寻求庇护——香港。据《南华早报》报导,入境署确认收到一位叙利亚难民的寻求庇护登记,成为香港寻求庇护者的其中一员。
由於香港政府没有签署1951年联合国《关於难民地位公约》,来港寻求庇护者一般向入境处以《酷刑公约》作「酷刑声请」申请。入境处向端传媒表示,截至2015年7月尾,入境处处理了2237宗申请,超过10000宗个案仍等待处理,而其中只有12宗申请获接纳,审核成功率少於百份之一。
香港每年潜居约一万名来自世界各地的「寻求庇护者」(Asylum Seeker),他们因为种族丶信仰丶或是政治迫害等原因离开祖国,过渡到香港——一个想像中发达而文明的城市——期望能够在此通过难民身份 (Refugee Status)审批,被安置到最终的落脚地。
作为一处看似临时的过渡点,香港对於寻求庇护者没有政治上的保障,也缺乏收容和安置的机制,审批过程冗长并且不成熟,导致多数寻求避护者被长期滞留在此。他们语言不通,主要聚居在偏远地区,生活中充斥着香港本地人对他们的误解与歧视;在平均长达8至10年的滞留期间,少数人於港组织家庭,然而他们在香港生下的孩子,却亦无法获得香港政府的身份证明。
面对着遥遥无期的滞留状态,寻求庇护者在香港建立了新生活。他们不能合法工作,每月依靠政府补助度日,等待着漫长的难民审批过程,渴望收容国家给自己一个安身的蜜与奶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