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遍中国大街小巷的“广场舞”由于噪音滋扰、占用公共休闲场所等原因,引起了不少争议。近日,中国文化部、体育总局、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引导广场舞活动健康开展的通知》,对规范广场舞提出一系列指导意见。早在今年3月,体育总局就推出了由专家创编的12套“官方版”广场舞并在全中国推广,其配乐包括《小苹果》、《最炫民族风》等“神曲”(节奏感强或风格怪异、在一段时间内被密集传播的口水歌,易引发听觉疲劳)。
广场舞是深受广大群众喜爱的文化体育活动,近年来在全国蓬勃开展……但广场舞活动场地和设施结构性欠缺、噪声扰民、引导扶持和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日益凸显,不利于广场舞活动的健康发展。
该《通知》要求各地相关部门“培育一批扎根基层、综合素质较高、专兼职结合的广场舞工作队伍”,并“推出一批具有文化内涵、审美品位和健身功能,便于群众接受的广场舞作品”,同时“通过科学规划、优化布局、盘活现有场地存量等多种方式为基层群众就近方便地提供广场舞活动场地”。除此之外,该通知要求各地政府要加强对广场舞的规范管理,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纳入各地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中国文化部公共文化司负责人解释称,该《通知》是为了解决当前广场舞存在的问题,即“人民群众迅速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不相匹配”,具体包括“活动场地总体缺乏”、“群众公共文明意识不够”、“音乐选择和舞蹈编排上的低俗化”、“管理主体不明确”,“组织化程度不高”等五个方面。
广场舞是以中老年妇女为主的居民在广场、公园、小区空地等开阔空间进行的一种集体健身操,通常使用高分贝、节奏感强的音乐伴奏。由于造成噪音滋扰、占用公共空间,中国许多地方的居民均反对在小区内跳广场舞,甚至引起冲突。
原北京市群艺馆馆长贾乃鼎表示,广场舞热及其产生的扰民等社会矛盾,关系到文化观念的转变、群众文化需求的多样化、老龄化社会凸显等问题,涉及社会、文化、心理等诸多方面,其引发的矛盾是政府相关部门认识不足、文化设施资源不足、公民思想准备不足等所致。而上海社科院研究员巫志南称,治理广场舞扰民,不能因噎废食,不可因为产生摩擦就对其持否定态度。
针对四部门下发的《通知》,有网友表示,之前就是因为没有管理,所以才会造成广场舞扰民,“只要政府部门进行合理规划和安排,广场舞肯定是件好事”。但也有网友担忧,尽管有部门将对广场舞活动开展进行引导,但高分贝喇叭产生的“扰民”问题依然难以根除。还有网友认为,四部委要求“为基层群众就近提供”广场舞活动场地,会把本来就不多的运动场地划出去,可能会占用篮球场、羽毛球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