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

香港“活化”尖沙咀海滨项目备受质疑

刊登于 2015-08-31

游客与市民在尖沙咀海滨观看维港景色。摄 : Lam Yik Fei/GETTY
游客与市民在尖沙咀海滨观看维港景色。

香港康文署与新世界发展公司于7月初共同提出尖沙咀海滨活化计划,8月21日经城规会通过。该项目未经公开招标,审核阶段就接到大量反对意见,且规模庞大,将使星光大道、尖沙咀海滨花园等关闭3年。香港多个泛民政党、民间团体及部分公众质疑项目涉及利益输送。近日,更有两名香港市民向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要求取消星光大道改建后交予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并要求有关计划进行公开谘询与招标。

该项目计划重建星光大道,之后在31万平方呎的尖沙咀“黄金海滨”地段新建餐饮、零售及休憩等设施,将会有美食区、电影展览场区及天桥花园区。项目涉及范围由尖沙咀梳士巴利花园一直延伸至红磡火车站附近的尖东海滨公园,占地40多万平方呎。城市规划委员会认为项目将吸引更多市民与游客到来,对该地段发展有益,因此不顾300多份反对意见书,通过项目。

但舆论质疑,计划违反了香港公共空间管理模式,又未经过公开谘询或招标,涉嫌将黄金地段拱手让给地产商。公民党立法会议员毛孟静此前曾到城规会抗议,指星光大道本是公共空间,当局却批给发展商作商业发展,有“官商勾结”之嫌。

基于广泛质疑,人称“长洲覆核王”的郭卓坚与“保护维港行动”成员庄荣辉在律师兼立法会议员何俊仁的陪同下,向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两人指规划署无视97%市民反对而通过项目,且不经公众谘询及规划就决定海滨用途,不仅违反法庭指引,亦不符合普通法及香港《基本法》25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优化尖沙咀海滨计划项目全数盈余需拨归政府,亏蚀则由机构承担,相信对公众来说是相当好的选择。

香港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署长李美嫦

此前,香港规划署、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发展局已先后回应公众质疑,表明该项目不涉及采购和卖地,故不需要公开投标。当局还指,该工程开支由新世界发展公司全权负责,不须动用公帑,且“无条件斥资翻新海滨”还很有可能使新世界“折本”,不存在利益输送。此外,康文署表示目前还与新世界有9年的星光大道管理合约,若解约再公开招标,可能引起诉讼。而根据双方新签订的20年新合约,若星光大道日后有盈利,将用以日常开支,新世界无从获利。至于该地段日后的管理,康文署将委托非牟利机构代理。

但民间对政府解释并不满意,公共专业联盟政策召集人黎广德就指,即使并无利益牵涉,政府也应公开招标,看是否有其他机构提出更好条件, 是否涉及公帑并不能成为不公开招标的理由。

97
在开会通过尖沙咀海滨优化计划之前,香港城规会共接获约340份意见,其中仅9份支持,反对率高达97%。

声音

星光大道本是公共空间,但被发展商加大楼面面积作商业发展,而且要关闭海滨长廊3年……若城规会在9成公众意见反对的情况下仍通过其申请,则有官商勾结之嫌。

公民党立法会议员毛孟静

(新世界)过去做到“上了身”,觉得做文化很好玩,大家不要用“有色眼镜”看待,市民是有好处的。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副署长吴志华

管理星光大道11年来,连年“见红”,没有赚过钱……多年来CNN又骂,市民又骂,莫非余下的9年还放软手脚?(星光大道曾被CNN评为全球十二大令人失望的景点之一。)

新世界项目管理部高级项目总监董正纲

司法覆核

司法覆核(Judicial review),又称司法审查,是司法机关对行政机关、立法机关以及公共机构行为合法性、合宪性的审查。通常情况下,英美法系国家以普通法院行使司法审查权,而大陆法系国家多设立行政法院进行司法审查。在香港,一般所谓的“司法覆核”全称为“高等法院司法覆核程序”,主要针对的是政府行政部门的决定或行为合法与否(是否超越法律赋予的权力、有否履行法律赋与的责任、有否善用法律赋予的酌情权、有否违反法律原则等等)。(资料来自维基百科)

来源:南华早报信报香港政府新闻公报Now News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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