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康文署与新世界发展公司于7月初共同提出尖沙咀海滨活化计划,8月21日经城规会通过。该项目未经公开招标,审核阶段就接到大量反对意见,且规模庞大,将使星光大道、尖沙咀海滨花园等关闭3年。香港多个泛民政党、民间团体及部分公众质疑项目涉及利益输送。近日,更有两名香港市民向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要求取消星光大道改建后交予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并要求有关计划进行公开谘询与招标。
该项目计划重建星光大道,之后在31万平方呎的尖沙咀“黄金海滨”地段新建餐饮、零售及休憩等设施,将会有美食区、电影展览场区及天桥花园区。项目涉及范围由尖沙咀梳士巴利花园一直延伸至红磡火车站附近的尖东海滨公园,占地40多万平方呎。城市规划委员会认为项目将吸引更多市民与游客到来,对该地段发展有益,因此不顾300多份反对意见书,通过项目。
但舆论质疑,计划违反了香港公共空间管理模式,又未经过公开谘询或招标,涉嫌将黄金地段拱手让给地产商。公民党立法会议员毛孟静此前曾到城规会抗议,指星光大道本是公共空间,当局却批给发展商作商业发展,有“官商勾结”之嫌。
基于广泛质疑,人称“长洲覆核王”的郭卓坚与“保护维港行动”成员庄荣辉在律师兼立法会议员何俊仁的陪同下,向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两人指规划署无视97%市民反对而通过项目,且不经公众谘询及规划就决定海滨用途,不仅违反法庭指引,亦不符合普通法及香港《基本法》25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优化尖沙咀海滨计划项目全数盈余需拨归政府,亏蚀则由机构承担,相信对公众来说是相当好的选择。
此前,香港规划署、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发展局已先后回应公众质疑,表明该项目不涉及采购和卖地,故不需要公开投标。当局还指,该工程开支由新世界发展公司全权负责,不须动用公帑,且“无条件斥资翻新海滨”还很有可能使新世界“折本”,不存在利益输送。此外,康文署表示目前还与新世界有9年的星光大道管理合约,若解约再公开招标,可能引起诉讼。而根据双方新签订的20年新合约,若星光大道日后有盈利,将用以日常开支,新世界无从获利。至于该地段日后的管理,康文署将委托非牟利机构代理。
但民间对政府解释并不满意,公共专业联盟政策召集人黎广德就指,即使并无利益牵涉,政府也应公开招标,看是否有其他机构提出更好条件, 是否涉及公帑并不能成为不公开招标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