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

标准工时立法,雇主打工仔谁来埋单?

刊登于 2015-08-27

香港标准工时立法争议持续,有报告指香港近73万名打工仔每周工作逾51小时,而政府顾问研究则指,规定标准工时可致香港企业每年多损失逾100亿港元。摄: Bobby Yip /REUTERS
香港标准工时立法争议持续,有报告指香港近73万名打工仔每周工作逾51小时,而政府顾问研究则指,规定标准工时可致香港企业每年多损失逾100亿港元。

8月26日,香港标准工时委员会讨论一份由政府经济顾问所作的研究报告。该报告指,订立标准工时将使香港34%的中小企业增加运营成本,近7000间企业会转盈为亏,全香港企业受此影响,每年的薪酬支出将大增103.8亿港元。这项测算结果的前提是,月薪1.5万以下的员工,每周工作44小时,若超时工作须补偿1.5倍工资。

标准工时委员会此前综合了月薪、工时和超时补水三项指标,提出了讨论标准工时立法的27种组合。其中工时的三个指标为44小时、48小时及52小时,超时补水比率为1倍、1.3倍及1.5倍。因此,此次政府测算中使用的,是最倾向支持立法的数据。这份测算报告还指出,薪酬大幅度增加不仅会给企业带来压力,也会影响到18.5万雇员,因为若雇主以增聘人手来均摊每个员工的标准工时,就可能导致15.3%的减薪幅度。受此种影响最大的行业是零售、饮食、物业管理及安老院舍,其中安老院舍的薪酬增幅将达到盈利的一倍还多,导致大幅亏损。

部分行业的薪酬成本增幅较为集中于中小企;因薪酬成本上升而可能转盈为亏的企业亦多以中小企为主。

标准工时委员会主席梁智鸿

标准工时委员会中的资方代表刘展灏支持报告说法,认为如果就标准工时立法,不仅会增加企业成本,影响竞争力,还可能使员工收入变相减少,甚至令这部份成本最终转介消费者。但劳方代表吴秋北等反驳指,强调这种极端的情况是转移视线和恐吓基层劳工,现在的雇员长期被剥削,一百多亿港元的超时补水中有不少本来就是雇员应得的报酬。会议争论在网络上亦引起不少反响,有网民评论指,这正说明了目前打工仔已经被雇主剥削了一百多亿,这部份成本原本就不应该由打工仔来承受。

香港社会就标准工时进行立法的讨论已持续多年。标准工时委员会自2013年4月成立至今已是第14次开会讨论。 今年1月,委员会委托顾问进行的研究报告指出,香港有近72万8千名打工仔每周需要工作51.5个小时,而据国际劳工组织统计,全球有101个国家设有法定工时限制,其中41%的国家规定一周的法定工时为40小时,其余国家的每周工时则介于40到48小时之间。委员会今年8月的报告则指,香港只有不足三成雇主在合约中规定了超时工作的补偿方法,且大多数以一比一补偿,而全球71%的国家规定补水应为正常工资的1.25倍。

26日的会议后,委员会表示“原则上同意”,建议以立法的方式规定雇主及雇员在书面合约中需要写明工作时数、超时工作安排及超时工作补偿方法,但并无就具体的标准工时应为多少得出结论。2016年3月底前,委员会将向港府提交标准工时立法的最终报告。

58
香港标准工时委员会委托顾问提交的研究报告显示,即使有合理的加班补偿费,58%受访雇员也不愿加班。

声音

每当论及劳工保障,总有人搬出狮子山下精神,认为打工仔不应诿过于政府,反要努力拼搏。然狮子山下精神早已过时,上一代能以劳力换来安居乐业;但现今年轻人同样疲于奔命,无偿加班,却惨成“穷忙族”。漫长的工时剥夺打工仔社交生活、家庭生活和娱乐时间,甚至赔上健康,却无出头天。

香港社会民主连线秘书长陈德章

在探讨工时政策的过程中,委员会会小心考虑各个因素,包括雇员超时工作的情况,以及委员会的建议对雇员、雇主、企业(尤其是中小企)、行业、整体经济和劳动市场可能带来的影响,以凝聚社会共识及厘定合适可行的工时政策方案。

标准工时委员会主席梁智鸿

现时中小企营运艰难,多年不变的工资显然不是主因。百物腾贵,租金居首。年年暴升的租金才是中小企的主要负担。若政府真心解决中小企的困境,要做的不是拖延标准工时立法,而是尽快实施租务管制,调控租金水平,让中小企仍有生存空间。

香港街坊工友服务处

标准工时

标准工时是指雇员每日及/或每周的法定工作时数。标准工时立法是指政府为雇员透过制订法例而订立特定的工作时数,可按每日、每周、每季或每年而定。如雇员需要超时工作,雇主需要按法例规定之超时补薪比例来支付该劳工超时工作的薪金。国际劳工组织在1919年成立之初就制定了首份关于工时的国际文书。普遍来说,国际上对每周正常工时订为介乎40-44小时不等,每小时的超时补薪金额不低于基本时薪的1.5倍。 (资料来自维基百科、香港劳工处)

来源:明报立场新闻经济日报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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