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二战70年

纪念抗战胜利,中国拟特赦四类罪犯

刊登于 2015-08-25

#二战70年

中国为纪念抗战胜利将特赦4类刑事罪犯。摄: Stringer/REUTERS
中国为纪念抗战胜利将特赦4类刑事罪犯。

为纪念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8月24日审议了《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草案》,将对2015年1月1日前正在服刑、释放后不具社会危险性的4类刑事罪犯实行特赦,草案预计会于8月29日表决通过。这将是中国时隔40年后再次实行特赦,也是首次公开特赦,中国曾于1959至1975年间实行7次特赦,但均未公开宣布。而朝鲜、韩国今年8月也为庆祝光复分别实行了特赦。

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特赦部分服刑罪犯,是实施宪法规定的特赦制度的创新实践,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和法治意义。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

中国1954年制定的宪法即有特赦规定,此前7次特赦主要针对战争罪犯,而本次特赦对象则是4类刑事罪犯,主要基于人道主义考量。《草案》规定,特赦的第一类罪犯是参加过中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第二次国共内战)的服刑罪犯;第二类是中国成立后参加过保卫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对外作战的服刑罪犯;第三类是年满75周岁、身体严重残疾且生活不能自理的服刑罪犯;第四类是犯罪时不满18周岁,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服刑罪犯。但《草案》也规定,对犯有贪污受贿犯罪、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等危害人民安全的严重暴力性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的罪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主犯,以及累犯则不予特赦。

经特赦免除刑罚的罪犯,其刑罚相当于已执行完毕,今后不能重新追诉。根据现行中国宪法规定,特赦将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由国家主席发布特赦令。

有学者认为,特赦体现国家对参加正义战争行为的认可,亦能体现“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精神。但也有人认为,特赦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和记者高瑜等持不同政见者才符合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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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1959年来进行了7次特赦,特赦对象是前国民党军政官员、前满洲国军政官员、前蒙古自治政府官员、反革命罪犯等。其中前6次是由刘少奇发布,第7次由毛泽东颁布。

声音

过去7次特赦都是特赦政治对手、政治敌人,而这次赦免的重点是自己人,特别是中国军队参加过国共内战、朝鲜战争、中苏、中印、中越战争的解放军战士。这些人这次会有条件获得特赦,对军队有一定的安抚作用。

历史学者章立凡

面对社会转型时期较为严峻的犯罪态势,此举无疑有助于社会各界逐步树立科学理性的刑罚观,有助于改变民众对于严刑峻罚的过度期待。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赵秉志

特赦本是体现人道关怀的好事,但四类刑事犯中,没有无罪的良心犯,这不是特赦,是特色。释放一批老弱病残,包袱甩给社会,腾出监牢,再把异议者填进去,这叫腾笼换鸟。

Twitter网友

我就想知道那些75岁以上的和严重残疾的出来了如何生存?

不具名网友

特赦

指以行政权免除罪犯全部或部分的服刑。颁布特赦令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几种:1)对过去当权者或其助手的特赦令,过去的政府及其政治在一种新的体系下被看做是非法的,但为了保持国家的稳定和团结,对过去政府及其雇员的罪行实行特赦。柬埔寨(对红色高棉)、南非、智利等国家在近代对其过去的当权者进行过特赦。2)为了使得一个地区或国家获得和平而对所有非法武装组织成员或恐怖组织成员施加的特赦令。在阿富汗、伊拉克等国家施行过这样的特赦令。3)由于一定的庆祝活动而对部分(一般罪行比较轻的)罪犯施行的特赦令,这样的庆祝活动比如国王的生日、皇家婚礼、周年的国庆日等等,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10周年时,国家主席刘少奇就曾经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对清朝废帝溥仪及部分国军被俘将领施行特赦。(资料来自维基百科)

来源:BBC中文网中国新闻网新浪新闻美国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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