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对前解放军总后勤部副部长谷俊山进行一审宣判,裁定谷俊山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行贿罪、滥用职权罪等罪名成立,在数罪并罚的情况下,谷俊山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成为“十八大”后落马的省部级高官中被判“死缓”的第一人 。谷俊山同时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剥夺中将军衔,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赃款赃物予以追缴。
虽然官方报导中显示,解放军军事法庭于2014年4月1日对谷俊山案立案;然而据财新网等多家媒体称,谷俊山自从2012年2月起已被调查,其名字也在总后勤部领导名单和国防部官方网站上消失。对于为何审理如此之久,军事法庭负责人表示,此案“重大复杂,犯罪涉及面广,调查核实证据难度大”;而谷俊山虽然被判“死缓”,却已是减刑后的结果。
鉴于谷俊山归案后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且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
有观察人士指,已落马的前中央军委副主席徐才厚和前中央军委副主席郭伯雄都曾是谷俊山在军队中的领导,以谷俊山的职位来说,如果是“重大立功”,很可能是举报了徐、郭二人。
谷俊山案因据称“涉及军事秘密”而未公开审理,在官方一审判决中也没有公布其涉案金额及犯罪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