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

香港大学十院长发声明促院校自主

刊登于 2015-08-01

港大学生冲入会议室向李国章示威。摄: Kin Cheung/AP
港大学生冲入会议室向李国章示威。

7月30日,香港大学各学院共10名院长罕见地发表联合声明,呼吁校内外各方,尤其是“最高决策层”尊重学术自由及院校自主等重要原则。声明还表示,对冲击会议的行为“深感不安”,敦促各方将大学利益放在首位,尽快寻求一个让大学可以向前迈进的共识。

作为港大法定最高决策机构的校务委员会(校委会),7月28日维持等待首席副校长人选后再任命副校长的决定,并遭学生冲入会场抗议。此前,已被副校长物色委员会选为建议人选,但至今未获校委会任命的港大前法律学院院长陈文敏表示,有校委会成员透过中间人要求他在接受任命后马上请辞。

作为香港大学各所学院的院长,我们十位一致深信学术自由及院校自主是高等教育的基石。此等原则在香港或其他地方均为重要。《基本法》第137条亦为此提供了保障。

香港大学十位学院院长的联合声明

发表联合声明的院长包括港大建筑学院、文学院、经济及工商管理学院、牙医学院、教育学院、工程学院、法律学院、医学院、理学院及社会科学院。港大法律学院教授陈弘毅认为,全体院长发联署声明说明事态严重,并指副校长事件是港大自2000年“民调风波”以来面对的最大挑战和困难。2000年,港大民意研究计划主任钟庭耀揭发时任特首兼港大校监的董建华透过港大校长郑耀宗及副校长黄绍伦施压,要求停止有关特首及政府的民意调查,最后以郑耀宗、黄绍伦请辞告终。此次副校长事件中,由现任特首兼校监梁振英任命的港大校委会委员李国章亦被怀疑向陈文敏施压,但陈文敏表示派中间人向他游说的委员另有其人。

陈弘毅又表示,港大校长、副校长物色委员会成员马斐森(Peter William Mathieson)及各副校长未参与联署情有可原,因校长由校委会任命,而副校长皆直属于校长。港大微生物学系讲座教授袁国勇31日宣布辞任校委会委员,马斐森对此表示尊重。这位上任时曾被校委会委员卢宠茂评为“无知、无能、无心”的“洋校长”亦承认自己工作受到压力,但并不承认自己无能为力。

44.7 %
港大民意研究计划民调结果显示,现任香港特首、港大校监梁振英任期内第37个月(即最近一次统计)的支持度为43.9%,而他的前任曾荫权同一时期支持度为59.3%。

声音

学生及教职员代表在校委会仅属少数,面对逾半数的亲建制委员,我们实在无力影响其决策……我们深谙冲击校委会的代价,昨天(冲击会议)之事亦非吾等乐见。我们已尝尽一切温和手段,仍无法推倒高墙。为重光这个礼崩乐坏的议会,我辈实在别无他法。

香港大学学生会致同学的公开信

袁国勇的辞任并非因为他无能力,只是外在环境不断恶化,估计恶化时期由行政长官梁振英上任开始。

立法会议员叶建源

《基本法》第137条

该条规定:(香港)各类院校均可保留其自主性并享有学术自由,可继续从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招聘教职员和选用教材。宗教组织所办的学校可继续提供宗教教育,包括开设宗教课程。学生享有选择院校和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求学的自由。(资料来自香港基本法)

来源:明报香港大学新闻稿星岛日报香港大学民意网站苹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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