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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同志婚姻立法限期五月完成,行政院版草案多数规定和民法相同
根据台湾司法院大法官会议在2017年5月24日对释字第748号“同性二人婚姻自由案”之解释,现行《民法》对于人民婚姻自由保障规定违宪,因此两年内必须完成相关法律之修正或制定,以达成相同性别两人婚姻自由之平等保护。行政院在今(21)日正式提出草案,为台湾踏上同志婚姻合法化的旅程迈出重要一步。草案全文请按此。 自释字748出炉以来,台湾社会挺、反同婚双方意见激烈交锋,于2018年底九合一选举及10项公投,保守团体推出的三件反同婚公投案(第10、11、12案)都过关,而同婚支持团体提出的第14、15案则未获通过,根据《公民投票法》,公投案经通过者,有关法律之创制案,行政机关应于三个月内研拟相关法律之提案,并送交立法单位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