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合法日,回望1998:台湾同志二十年尊严之路
2019年5月24日是台湾同志婚姻法案生效首日,今后,爱上同性的台湾人都在法律上享有平等婚恋的权利。这条平权之路走得迢远,1998年无疑是其中的关键之年。
2019年5月24日是台湾同志婚姻法案生效首日,今后,爱上同性的台湾人都在法律上享有平等婚恋的权利。这条平权之路走得迢远,1998年无疑是其中的关键之年。
尽管这个描述是事实,但我认为要了解台湾婚姻平权运动,就不应该只是聚焦于同性婚姻合法化本身,仿佛台湾只是刚好追上西方国家的进步议程。
5月17日上午10时40分,台湾立法院议场与各大楼响起了开会催促铃声,铃声传遍各委员研究室,时间长达七分钟,提醒每一个立法委员前往议场参与表决。这原是台湾立法院每天常见的表决程序,但在17日,铃响这一刻备受各界瞩目。随着今日出席院会的90余名委员离开研究室、走向议场,台湾同志婚姻法案将于此时进行逐条讨论和表决。 同婚议题历经2017年的大法官解释、2018年公投后,行政院提出《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草案,条文共27条,意图在各种势力之间取得平衡,让同志得以在5月24日有法律依据可以结婚,简称“行政院版本”法案。 行政院版本中,第2条规定“相同性别之二人,得为经营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亲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结合关系。”而第4条规定“成立第二条关系应以书面为之,有二人以上证人之签名,
家庭这出悲喜剧往往有着契诃夫似的结尾:每个人都感到失望,幻灭,痛苦,忧郁,但还活着。它最深的黑暗,并不是莎士比亚大剧所天真臆想的各得其所、正义彰显;而是你对、我也对,却无法解释清楚自己为什么对。
制度与政策设计让育龄夫妻走向家庭内部资源整合,对长辈的征召,变成了理所当然的事。 “新时代的三代同堂”,既是三代人重新认识、了解和对话的转折点,亦是祖辈的“晚来重负”,甘做“老漂族”,为照看孙辈付出退休后的“黄金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