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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时代:中国巨型互联网公司的“垄断”之路

先是巨头收割市场,然后政府开始收割巨头

帝国时代:中国巨型互联网公司的“垄断”之路
2019年8月27日,重庆国际博览中心举行的2019 Smart China Expo,不少市民参观腾讯展位。

以“垄断”为名,字节跳动和腾讯又掐了起来。

2021年2月2日,字节跳动旗下短视频应用抖音以“垄断”为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腾讯,其公开声明称,腾讯的微信、QQ等社交软件“深入用户生活的各个领域”、“属于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基础设施”,又称腾讯限制用户分享来自抖音的内容,违反了《反垄断法》。

这是2020年11月10日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文件《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将对互联网巨头的“反垄断”监管提上议程后,第一起发生在互联网平台之间的相关诉讼。

针对互联网的“反垄断”监管风暴几乎是突然降临的。在此之前,尽管2008年中国的《反垄断法》就已经生效,但这部知名度不高的法律在互联网领域一直保持着“谦抑性”,从未有一起被判为垄断的的行政处罚案件。在反垄断民事诉讼案件中,也尚未有原告胜诉的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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