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前功尽弃,终身制卷土重来
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年,如果说有什么不可逆转的变化,可能就是中共取消最高领导人的权力终身制和反对个人崇拜。这是基于中共在结束文革后所形成的普遍共识以及就这些共识所达成的历史决议。1980年,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这篇重要讲话中明确认为,党和国家现行的一些具体制度存在着不少弊端,主要是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邓小平要求对这些弊端进行有计划、有步骤而又坚决彻底的改革。1981年中共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认为毛泽东的主要错误是:“在个人威望达到高峰时,逐渐骄傲,脱离实际和群众,日益凌驾于党中央之上,破坏了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集体领导原则,而我们领导制度和个人崇拜的传统习惯又使毛泽东的错误难于得到制止,结果导致了‘文化大革命’的发生”。
邓小平对于党和国家领导制度弊端的认识谈不上是彻底的,中共《历史决议》对于毛的错误的批判也谈不上是深刻和全面的,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以邓为首的中共执政集团至少认识到了,领导职务终身制和党内个人崇拜的传统习惯对于党的长期执政危害甚大,必须进行彻底改革,改革的具体措施是,取消最高领导人的职务终身制,实行任期制和退休制,反对一切形式的个人崇拜。在中共十三届五中全会上,邓小平辞去中央军委主席一职,他对江泽民等新一代党的领导人说:“我不希望在新的政治局、新的常委会产生以后再宣布我起一个什么样的作用。现在看来,我的分量太重,对党和国家不利。我多年来就意识到这个问题。一个国家的命运建立在一两个人的声望上面,是很不健康的,是很危险的”。
邓小平没有像毛那样,至死都抱着权力不放,而是在去世前九年实行最高权力交接,完成从“第二代”领导人向“第三代”领导人的过渡,制度性意义不可低估,这是他为党内终结终身制、实行任期制定下“规矩”。从中共十四大之后,两任党的总书记——江泽民和胡锦涛,对邓所确立的改革路线各有损益,但始终坚持了两届任期制的规定,按时交班,到期退休。虽然在执行这个规定时,邓小平和江泽民都有过“垂帘听政”的一段时间,但基于宪法对于国家主席的权力、职责和任期的明确规定,使得“垂帘听政”在党内的合法性和正当性严重不足,只能作为一种过渡性的权力安排。胡锦涛在中共十八大上“裸退”,象征着国家最高权力任期制将彻底摆脱“垂帘听政”这类“潜规则”的干扰,由此进入到一个正常运行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