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反《逃犯条例》修例运动进入第三个月,在美国国会复会(9月9日)前一日,有市民发起“香港人权及民主法案祈祷会”,并于会后游行前往美国领事馆请愿,诉求盼望美国国会通过《香港人权及民主法案》。集会后,警民再次发生严重冲突,直到深夜,警方甚至连开数枪驱散旺角警署外民众,冲突情势不断升高。
在9月8日,香港抗争正式将《香港人权及民主法案》拉上街头;9日,也是美国国会正式复会,或将启动程序通过该法案的第一日。若法案通过,美国国务卿将每年向国会提交《香港关系法》年度报告,报告中将评估有关香港自治状况,评估香港“一国两制”情形是否名存实亡,若否,国务卿将可向国会提议取消独立关税区在内的各种香港特殊待遇。以独立关税区为首、美方给予香港“不同于中国”的系列特惠政策,接下来将一步步成为中美关系之间的筹码,香港自殖民时期留下来的百年基业,来到一次风云变幻的关口。
衡诸独立关税区的诞生,本身是香港百年历史的缩影。独立关税区,并非专属于香港的地位,也并非美港之间专属的经济特权,乃是关税暨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GATT)成立之初,为了处理当时尚未获得独立主权的殖民地而设置,让这些还未正式分娩的国家,能先在经济上享有自主权,成为一“非主权实体”。不少独立关税区,如印尼,在正式独立之后,便以国家的身分加入组织,不必再以独立关税区的地位行走江湖。
然而,不是每个独立关税区都能以这种方式终结“临时”状态,部分经济体的并未走上一般独立国家之路,因故长久以独立关税区的方式参与经贸活动。香港是其中一个案例,“台澎金马个别关税领域”即是另外一个近似案例,在这一点上,台湾与香港确实法律地位近似,以非主权实体的方式参与国际经贸组织,尽管台、港形成此等地位的原因,实可说是南辕北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