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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吴宗銮:九子量刑,“悔意”和“公民抗命”有待法庭厘清

如控辩双方最终选择就刑期上诉,法庭如何平衡示威者的基本权利和执政者维持公共秩序的公权力,将会是香港法治以至民主运动的重要分水岭。

吴宗銮:九子量刑,“悔意”和“公民抗命”有待法庭厘清
2019年4月24日,占中九子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决,大批传媒包围著囚车拍摄。

备受关注的香港占中九子案,从2018年11月开庭审理,经过18天的审讯、押后裁决,至今已有近半年。今年4月9日至10日,香港西九龙法院宣布9人罪名,每人各有一至两项罪名成立;4月24日,法庭宣布9人刑期:“占中发起人”戴耀廷、陈健民均并罚两罪,分别获判16个月、8个月刑期;邵家臻、黄浩铭亦并罚两罪,各获判8个月监禁;朱耀明、钟耀华、李永达获判缓刑,无需入狱;张秀贤被判200小时社会服务令;陈淑庄因脑部患疾需动手术,要延后至6月10日才知刑期。

戴耀廷、陈健民、邵家臻、黄浩铭4人须即时监禁,4月24日下午已乘囚车前往荔枝角收押所,等待编配服刑监狱。4人具体的服刑地点,将在短期内确认。

当晚,有一批香港市民在荔枝角收押所门外发起烛光晚会,声援案中9人,案中另外3名获判缓刑或社会服务令的被告,朱耀明、李永达与张秀贤亦有出席。据报集会有超过200人参加,部分集会人士穿著写有“我没有被煽惑”的衣服,手持烛光,高呼口号,要求释放所有政治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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