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星期,端传媒给大家说了两个“魔幻”的故事,一个在香港旺角,另一个远在东欧的保加利亚。
一件事情可以名之为“魔幻”,必定看似不可思议:例如从高礼帽里抓出一只的兔子;炼住双手的人从浸入水里的木箱逃出来。又或者,百科全书原本是用来纪录万事万物,但在作家的笔下,某一本百科全书反过将世界改变成它所记述的样子。
但人类社会真实发生的事件,不可能像作家的笔,能够随心所欲地“反物理”。因此称作“魔幻”的,往往是它里头藏著一个(或几个)意想不到的机转,让我们明明认为走进了一条南北向的隧道,九弯十八拐后,一出来迎面对著升起的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