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与空间有关的复杂议题,时间所限,容我长话短说,直奔主题。
人栖居在大地上,占据着空间,与空间互动,众人之事离不开人为改造过的地理与环境。形容这种空间共存的较准确比喻用辞,不是“融合”,而是“共生”。融合趋同,古儒会说“同则不生”,今人则说“融合”扼杀主体身份、磨灭个体差异。共生者,不同而互补并存,各有主体,却缺一不可,分隔或对立等于死,同化也等于死,不同而并存才得共生,如人不能没有了肠道中的无数共生生物:细菌群,而细菌也离不开人。肠道益菌不仅助人消化,抗外来恶菌入侵,并具有起动人体内在自发生成免疫细胞之活命功能。没有肠道菌就没有人,没有人就没有人体肠道菌,这是亿万年的互相适应、互利互补、共同进化的成果,不同主体的共生才能命运与共的共同进化。
共生之说不限于生物学,1603年西哲约翰内斯.阿尔杜修斯(Johannes Althusius)以拉丁文撰写的《政治方法摘要》一书,首倡“共生体”一说。这是从下而上、自愿递进组合的邦联式政体理念的滥觞,一种共享型、分权式的主权观,以对抗当时为绝对主义专制君主所受用、法国人让.博丹(Jean Bodin)主张的单一绝对主权论。阿尔杜修斯的共生组合之念,明显比绝对单一制更富弹性,对当代的跨行政区、差异性组合、多中心多层次管治的城市群区域,也因此更具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