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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函:我们的民主,容得下“不反对但不认同”吗?

细读黄之锋、罗冠聪与周永康三人的刑期复核判辞时,心情是矛盾的。判辞本身撇除杨法官部份言论带情绪化修辞外,其法律依据实际上是有说服力的。

社运人士刑期复核风波及游行后一问:在这刻,这里容得下“不反对但不认同”吗?

我不反对周日的游行。


在一个具有言论自由的社会当中,人为了自己认为对的事而游行,是必须被尊重的权利。对于这种选择,我必须予以尊重,同时亦由衷敬佩这些为了他们认为对的信念要发声、行动的人,以至那些为了他们所相信的事要承受代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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