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出于象征意义,或是纯粹想要取暖,奥巴马选择在芝加哥这个他发迹的城市做告别演说,都饶富深意。芝加哥除了长期是美国第三大城外,与前两大城(纽约、洛杉矶)最大的差别,是它处于湖区、锈带(rust belt)。
锈带这概念,在特朗普(川普)选上总统后又热门起来。它主要描绘的是西起威斯康星,沿着五大湖区经过密芝根(密西根)、爱荷华、伊利诺、印第安纳、俄亥俄最后经过宾夕法尼亚州达到上纽约州的整条工业带。这条工业带以往主要是美国钢铁跟汽车业的聚集地,也是美国工会组织率高、白人蓝领中产阶级多,在美国总统大选时都是兵家必争之地。但此次大选,希拉里(希拉蕊)以极小的差距输了威斯康星、密芝根与宾州,造成了美国史上第四次赢了普选票但输了选举人票的窘境。
锈带中的都市,大多在这二十年来历经了严重的人口外移、贫穷化与去工业化。如果我们观察伊利诺州的郡级选举结果,会发现除了芝加哥外,整个伊利诺州大多是投给共和党的,但只要芝加哥仍然维持著对于民主党的忠诚,伊利诺就会是民主党在锈带最坚实的堡垒。对于奥巴马乃至整个民主党来说,有什么城市比起芝加哥来说更适合再出发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