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二香港因为警察扫荡小贩发生冲突事件。我自己对于香港不算了解,不想轻率发表言论,但关于“小贩可以发言吗?”的争论,确实值得探讨。日前《端传媒》上一篇《小贩作为他者──被忽略的自我表述》,指出我们应该正视小贩的观点,这是重要的。但该文提到史碧华克(Spivak)的《从属者可以发言吗?》一文,声称 Spivak 反对知识分子为底层或从属者代言,却是误会了。
Spivak 的《从属者可以发言吗?》从1988年发表至今,已经过了四分之一世纪,却依然引起各种误解。比较常见的误解是认为, Spivak 否定了从属者发言的能力与效力;以为她主张知识份子不应该代言,则是另一种误解。事实上,Spivak 一直以来想避开的正是这两个极端。从属者如果不能发言,那是因为整体结构,欠缺让他们的发言有效的制度条件,而不是由于他们任何内在的欠缺。知识分子如果不宜僭越发言权,那是因为更重要的是协助建立,让从属者可以有效发言的条件。而这些条件之一,必然也包括了知识分子投入,更适切地描绘与呈现从属者或边缘群体。
所谓的“代言”,在中文的语境里很容易落入单面向的陷阱。Spivak引述马克思《雾月十八》指出 Darstellung 和 Vertretung 的差别,前者主要是“加以呈现与描绘”,后者则有“代表或代言”的意味。两者紧密相关,但也存在重要区分。如果混为一谈,就会有操弄与僭越的危险。英文 representation 同时包含了上述双重意思,一方面是政治上的代言,一方面是艺术上的描绘。以中文语境来说,“呈现”一词比较可以同时包含其中的双重意义。也就是说,知识分子确实不必执著于所谓的“代言”,也无法充分代表从属者,但这绝非意味着,你可以卸除政治与伦理上的责任,甚或空口说白话地宣称:他们可以自己发言,谁都无法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