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内容

评论| 戴耀廷:比“首先是中国公民”可怕的是什么?

李波事件已超越港人的中国国籍问题,是“一国两制”是否还能给予港人足够的法律保护,不用担心他们在香港所作的合法行为,会有可能被秋后算帐,在回到内地时,以违反《中国刑法》而被拘控的问题。

戴耀廷:比“首先是中国公民”可怕的是什么?
2015年11月8日,端传媒记者采访仍有营业的香港铜锣湾书店,店员展示一本有关天津爆炸的禁书。

铜锣湾书店股东李波失踪及怀疑被内地公安掳劫回内地的事件,不单引起港人关注是否有内地公安越境执法,更因李波是英国公民,进一步引起港人对中国国籍的疑虑。中国外交部长王毅回应李波是英国公民的时候,特别指出李波根据《基本法》及《中国国籍法》,首先是中国公民。

“李波事件”引发涉及港人与中国国籍三方面的问题。一、根据什么规定让港人成为了中国公民?二、不少港人都像李波一样,是同时持有外国公民身份的,王毅所说“首先是中国公民”是什么意思?这对持有外国公民身份的港人有什么影响?三、若持有外国护照的港人仍是中国公民,中国法律在什么情况下会适用于他们?第三个问题可能才是最关键的问题。

中国国籍

要谈港人的中国国籍,要先回到《中英联合声明》。中国政府签订时加入了备忘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所有香港中国同胞,不论其是否持有‘英国属土公民护照’,都是中国公民。”《中国国籍法》是少数在主权回归后适用于香港的全国性法律。

本刊载内容版权为 端传媒编辑部 或相关单位所有,未经端传媒编辑部授权,请勿转载或复制,否则即为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