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既研究中国史又研究世界史的学者,我的历史观最新的转变是愈加欣赏历史故事以及讲述历史故事的价值。这一点似乎是80年代中期某个时间崭露头角的,如果在70年代当面问我:“故事呢?故事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实话说,我无从谈起。以今视昔,我要说自己对故事的兴趣在探究勾践故事对20世纪中国的影响时明确成为研究主线,但早在80年代中期某个节点,我无意之间已经开始体会到故事—或用更正式的术语“叙事”—的意义,这与我研究义和团时运用的三重方法有关。
剖析看待过去的不同方式时,我立志厘清事件、经历、神话三者的分界线。本书第七章已经讲到,《历史三调》三部分是倒著写的,写第一部分“作为事件的义和团”的绪论〈历史学家重塑的过去〉时,我已经拟就第二部分的绪论〈人们经历的过去〉和第三部分的〈被神话化的过去〉。第二三部分完成后,我得以更游刃有余地分清:实际经历是混乱复杂、模糊不清的,而历史为混乱带来秩序、清晰。我当时写道,根本问题在于我们怎样厘清历史学家书写的“历史”和人们创造和亲历的“真实”。这是史学界以及研究历史的哲学家、文艺理论家间备受争议的话题。一些学者,如海登・怀特(Hayden White)认为,历史和真实没有本质上的连续性。他们相信历史的基本形式是叙事,而真实没有叙事的结构。因此,历史学家书写历史时会强加给历史本身没有的意义和框架。
另外一些史家,如观点清晰、最具说服力的戴维・卡尔(David Carr)则认为,“无论我们是否是历史学家,是否在思忖过去,都本能地采用叙事的结构来处理时间和日常生活”。卡尔直言,历史学家渴望阐释过去的真实,而叙事结构正是过去的真实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此历史和现实的关系,或用他的措辞“叙事和日常生活”的关系是连续性的,而不是非连续性的。
《走过两遍的路:我的中国历史学家之旅》
作者:柯文
翻译:刘楠楠
出版社:香港中文大学
出版日期:2021年6月
在这个问题上,我的立场介乎这两种极端之间,但更倾向于卡尔。我同意卡尔的观点,叙事不仅对个人来说,而且对群体来说都是日常生活的基本组成元素。因此历史学家的叙事化处理,本身并不割裂人们经历的过去与历史学家重构的历史。然而,历史学家重构的过程往往引入其他因素,重构的实践虽不会完全割裂过去与历史,但会制造出一系列与界定直接经历截然不同的元素。至少所有历史著作都会对过去高度简化、压缩,最出色的也不例外。就像义和团运动那样大的事件,历时数年,波及大半个华北,但一旦写成史书,却区区百页,只手可握,几个小时就能从头翻到尾。
我当时写道,根本问题在于我们怎样厘清历史学家书写的“历史”和人们创造和亲历的“真实”。这是史学界以及研究历史的哲学家、文艺理论家间备受争议的话题。
历史学家的工作,最重要的是先理解过去发生的事情,然后解释给读者,然而我要指出,说亲历的历史和历史学家重构的历史之间泾渭分明是过度简化,是值得商榷的问题。于历史学家而言,亲历的历史或许凌乱混杂,于亲历者而言却并非如此。人们生活中当然有纷繁复杂的部分,但至少一般来说,我们每个人认识自己的生活并不会觉得它混沌繁杂。所以在个人层面、个人亲身经历层面,叙事发挥著至关重要的作用。经历自己的人生时,我们本能地把生活纳入叙事框架中。丹尼尔・夏克特(Daniel L. Schacter)用心理学的语言写道:“大脑主要通过记忆来试图理解经历,讲述关于经历连贯的故事。要认识自己的过去,我们只能依赖这些故事,所以它们深远影响了我们看待自己、自己所作所为的方式。”也就是说,我们“讲故事”给自己听,以此梳理自己的经历—这是记录自己的传记,而非构建历史。所以朱利安・巴恩斯(Julian Barnes)小说《福楼拜的鹦鹉》(Flaubert’s Parrot)中叙事主人公杰弗里・布拉斯韦特(Geoffrey Braithwaite)的话—书籍用来解释人生,而实际上,事情是自自然然就发生的—这话并不完全对。在实际的人生中,我们也渴求理解、解释,这种渴望我们每个人、每天、每时每刻都可以主观体会到。
经过长时间思索,我最终发觉,只有分解整个义和团运动的实质,详述理解拳民的不同方式,才能更加体味到故事在义和团历史中的角色。自然,这是我探究义和团的神话化时想到的,关于神话的章节虽然放在书的最后,却是我最先写的部分,其中充斥著形形色色的故事。随著自己日益熟悉故事和讲故事的作用,我意识到书中讲述经历的章节,比如旱灾、法术、妇女秽物败法、降神附体、谣言、死亡等,同样也蕴含诸多故事。最后,撰写《历史三调》过程中,我更理解历史学家重构过去的方法,也更深入察觉到他们怎样用不同方式来讲故事。 到这时候,故事已成为我写历史的重要概念基础。
这点也是《历史三调》的一个有趣谜题。虽然《历史三调》1997年才出版,十几年前其核心思想已在我脑海中反复盘旋,那正是1984年,我极力赞扬中国历史中国中心观的书《在中国发现历史》出版之时。然而读者您可能想到,本回忆录第五章我探讨中国中心观局限之处时,讲到《历史三调》虽然一些层面以中国为中心,其主旨却不是讲中国历史,而是更宏大的如何认知历史书写。我在那一章写道这点“并没有以中国为中心”。
换句话说,正是引介、首肯中国中心观之时,我也已经摩拳擦掌,在自己研究中偏离了中国中心观。本书第五章已经言明,解决这个悖论相当轻而易举。我对中国中心观的拥护毕竟适用于中国历史研究。《在中国发现历史》讲中国中心观的那一章题目就叫〈走向以中国为中心的中国史〉。但在《历史三调》,虽然阐发分析的主要材料援引自中国的义和团运动,但开篇我就直言题中之义在于剖析一般历史学家如何写作历史,中国的义和团只是这项宏大事业的推动者。
我的下一本书《与历史对话》延伸了《历史三调》的一些脉络。其最鲜明的主题是妇孺皆知的越王勾践受辱、复仇的故事,尤其在20世纪20、30年代日本虎视眈眈中国之时,该故事成为爱国叙事的一部分,更重要的是,随后场场危机中人们一再改编勾践故事,这种方式令人想起20世纪不同时期,关于义和团拳民的神话或故事也几经改编。神话的创造者以各种方式从义和团的过去汲取他们想要的信息,灌输给当时的人们,在20世纪,人们也以类似方式,有意无意地加工了新版本的勾践故事,迎合当时中国人不断变换的担忧。
前文我把勾践这一类故事称为“局内文化知识”,一个文化中长大的人才会了解。美国史家即使去过中国,会用中文聊天,也极不可能知晓勾践故事乃至勾践的名字。研究勾践故事时,我私下调查了做现代中国研究的美国同事,所有人都会讲中文,在中国生活过,没有一个人听说过勾践。我自己也是如此。若不是之前研究国耻时反复看到勾践的故事,我也不会知道。
但勾践故事有趣的正是这一点。虽然东亚之外世界大部分地区的人都不知道勾践,对他的故事却远非一无所知。这个故事在东亚其他地区颇负盛名,包括一度与中国刀兵相见的国家。关键因素是使用汉字书写系统。越南长期抵抗北方强大邻国的进攻,因此自诩为历史上的越国。1428年,越南摆脱明朝统治,越南著名爱国文学家阮廌在其《平吴大诰》中将中国比作吴国。东亚其他地区也大抵如此。日本明治晚期国难之际,如1894年第一次中日战争(即甲午战争)之后三国干涉还辽(1895年)及俄日战争(1904–1905年)期间,均使用越王勾践故事指日本似越国,面对实力远胜于自己的敌国。熟读文言文的东亚人著作中也时常出现勾践故事的典故,无需解释。总而言之,我想说的是虽然勾践故事是中国文化传统的一部分,但这一传统不只存在于中国,往前推几十年,东亚其他国家的知识分子均受中国经典滋养,勾践故事也深入他们骨髓,如同欧洲精英在学校研习希腊、罗马典籍一般。 勾践故事不仅是中国人,也是越南人、朝鲜韩国人、日本人的局内文化知识。
本书第十章讲到,《与历史对话》也成为我最新出版的《历史与大众记忆》的出发点,《历史与大众记忆》关注多个故事与历史的互动。勾践故事只是其中一个章节,其他章节聚焦塞尔维亚、法国、英国、以色列、巴勒斯坦和苏联的故事。这是我第一本不是集中写中国的书。的确,前文已经讲到,我想写这本书,主要就是为了把中国放在更广阔的世界舞台,颠覆过去狭隘、画地为牢的地方主义视角。
至少一般来说,我们每个人认识自己的生活并不会觉得它混沌繁杂。所以在个人层面、个人亲身经历层面,叙事发挥著至关重要的作用。经历自己的人生时,我们本能地把生活纳入叙事框架中。
之前讲到,我的历史观一部分早期已经存在,一部分是后来萌发的。反讽的是,《历史与大众记忆》中前后二者皆有。这本书主要探讨一种超越文化的现象,我在本书第十章中称之为“另一种世界史,并非传统的基于交汇、比较、影响的历史方法,而是著眼于另一类反复出现的规律,如同有血脉关系一般,独自生长,却很可能植根于一些人类的特性,归根结底,是人类自身经历中讲故事的共通性,超越了文化和地域的特性”。有意思的是,在我写作的早期已注意到这层超越文化的人类共有特点,它是我的治学工具之一,现在将之与讲故事紧密相连起来,我这部分历史观在80年代构思《历史三调》时才冒出来。
一确定故事和讲故事的重要性,它便成为我历史观的核心思想。最初领会故事的作用是受到义和团拳民变化多端的神话的启示。后来,故事成为我打开勾践故事里那面相众多主角的钥匙—时代环境不同,他的形象也不断演变。故事亦是我新书中“大众记忆”的基石。上一章讲到,书中我细分了大众记忆与严肃历史的区别,虽然历史学家认为此类分别大有必要,但我注意到普通人往往搞不清楚二者,历史学家的真相往往无法与引人入胜历史故事的力量抗衡,这些故事虽然自称讲述历史真相,其实被严重神话化或政治扭曲。
历史学家一般比较重视严肃历史。然而严肃历史和大众记忆之间的关系远比人们认识的更复杂、模糊。原因之一是前文已经讲到,大众记忆往往包含真实的历史成分,普通人甚至连一些历史学家都难以分辨哪些是事实,哪些是虚构。原因之二是历史学家重构真实的过去时,常常甚至不可避免会面对证据不足的问题:审视的过去越复杂,材料就越少,我们不得不做出推断,以自己推断出的结果填补那些空缺。但问题是,我们难以保证这些推断不反映我们生活、工作的社会主流价值观和偏见,所以,即使我们试图挑战误导人们理解过去的古老神话,也可能不由自主在叙述中引入新的神话。
所以一定程度上,我们回到了本章开篇探讨历史模糊性的基调。但这也不过是一定程度而已,本章开篇的分析仅指这本回忆录。然而,回忆录不过是书写历史的一种形式,是很特殊的一种形式。其他很多形式也会引发回忆录作者不会理会的问题,因为它们并非心头之重。例如,回忆录作者希望表达的过去、当时发生的事,相对离现在更近,有清晰的时间界定,一般都是主人公的成年生活,往往聚焦于一个个体。因此回忆录作家—假设他们从事写作的话—只需告诉读者他们写过的书籍文章、著作主题、获奖情况、遭遇的批评,如此而已。当然这是有意简化了回忆录的实际内容,作者自然有无数选择,有写与不写某些东西的自由。但归根结底,写作回忆录相对简单,尤其是跟比如写法国大革命相比,后者定然复杂得多。书写法国大革命的历史学家,需要知晓的过去并非某一个人,而是大量、多元的人。牵涉的地域之广,深入理解是不可能的,部分原因是许多事情根本没有记录,而且许多记录已然湮没了。此外,研究法国大革命的历史学家在重构这个事件时,有意无意间会在叙述中加入一些元素、删去另一些元素。本书第七章已经指出,所有历史学家,包括研究法国大革命的历史学家和回忆录作者,都有个人议程。
历史学家一般比较重视严肃历史。然而严肃历史和大众记忆之间的关系远比人们认识的更复杂、模糊。原因之一是前文已经讲到,大众记忆往往包含真实的历史成分,普通人甚至连一些历史学家都难以分辨哪些是事实,哪些是虚构。
由此说到一个相关话题:历史学家,包括回忆录作家,如何处于现在来看待过去、理解过去、书写过去?总有空隙需要弥合、空白需要填补,但即使历史学家穷尽一生弥合、填补,他们也不能避免用今天的语言,讲尽力重构的当时真实发生的故事,还要采用引起现在人们共鸣的方式。
也就是说,历史学家,包括回忆录作家和法国大革命学者,必须是精通多种语言的人—通晓当今的语言,也以人类所能到达的极限,通晓过去的语言。在两个大相径庭的领域之间辗转游走,每个领域都有属于自己的理解难题—这种要求,或许是我们治学面临的最大挑战。这种困境永远无法完全克服,而且当时和现在的距离越远,这个挑战自然就越棘手。然而任何成熟的历史学家都会认同,与这个挑战角斗,甚至拥抱这个挑战,深入探寻我们渴望了解的神秘过去,正是为历史学家带来满足感的最大来源。
在两个大相径庭的领域之间辗转游走,每个领域都有属于自己的理解难题—这种要求,或许是我们治学面临的最大挑战。
好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