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在Airbnb的一個廣告中,兩個家庭因為分享彼此的房屋,互相理解,建立感情。這個平台幾乎成了人們心目中多元、溫情,在網絡上重建鄰里關係的烏托邦。Airbnb無疑是分享經濟的代表。分享經濟的擁躉們相信,這種新型供需模式的核心是關於掌握自主權力。賦予人們有自主權去從事有意義的交流,相較於空洞的買賣交易,這些交流建立在個人關係之上。分享經濟繁盛茁壯,可以讓更多人對抗不公平和不合理。
但吊詭之處在於,分享經濟卻一面倒由商業組織所構成,而不是非營利組織。而每個分享經濟平台背後是創投界的領導公司、高盛這樣的資本巨頭、億萬富翁......
Tom Slee在科技業工作多年,在深入了解與研究這類分享經濟業者後,他痛陳此類企業藉由創投大資本挹注,再以創新及「我們只是服務媒合平台」的名目規避傳統商務提供者必須擔負的成本或賦稅,並不斷壓低在其平台上的實質勞動者報酬(如Uber的司機)、誇大自身的演算法能耐、還有推薦或評分系統的神奇力量。他的書中不斷提出一個根本的問題與矛盾:分享經濟不是解決長期社會問題的簡單答案,但這些公司卻不斷這樣對大眾行銷他們的故事,我們必須有所警覺──這些分享經濟公司,事實上正以藉助網路的型態進行新的壟斷,他們的獨占地位,甚至要比以往的行業大型企業更為獨裁與全面。他們並沒有增長「分享」這件事中人類社會最需要的「陌生人互信」,事實上,還可能在危害這種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