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八十年代,香港居住环境恶劣,由此而起的抗议及请愿活动众多,成为强大的居民运动,可以说是社会反抗的重要力量。
1978年,“租金行动组”由一群社工与居民组成,关注加租问题,后于1982年正式注册成“公屋评议会”(公评),意味着居民运动从个别地区发展成全港性的房屋运动。
公评的英文名称是Hong Kong People’s Council on Public Housing Policy,从People’s Council(人民议会)的这个命名,就明白其政治意味。当时公评的想像是成为影子房委会,内部只有一个职员,执行委员都是街坊,常办示威行动,也做政策研究,提出不少政策建议。九十年代初,房委会在会议中讨论到公评所提出的公屋“以租代供”政策,时任房委会委员梁振英批评公评的意见“比共产党更共产党”,拒绝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