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内容

评论| 黄之锋:修宪运动前哨战 建构平衡机制

在政府准备冷待政改议题之际,民间必须自行拟定政治议程和时间表,超越过往“进入体制改变体制不公”的思路,尝试建构属于公民社会的平衡机制……

黄之锋:修宪运动前哨战 建构平衡机制
2014年年6月27日,香港法律界举行黑衣静默游行,抗议国务院「白皮书」干扰司法独立。

公民社会对于修宪的讨论,在暑假以后仿佛暂告一段落,大体状况为学界指出《基本法》仍不民主的产物,在中共主导起草过程的前提下,搁下全民投票和公民提名元素,因此倡议港人在后政改年代力推修宪运动,透过召开“港事会议”修改基本法不合时宜的条文,如取消立法会分组点票和收回单程证审批权,方可体现人民自主。

相反,法律界人士则抱有保留,正如大律师公会前主席石永泰上月接受访问,表明社会可以讨论基本法有什么部分“实行得不够好”,但担心若然港人和中共投入修宪讨论后会得不偿失,因在港人倡议修宪之时,中共亦同样能借全国人大修宪,压制香港所剩无几的核心价值,因此必须谨慎应对。

面对着学生与法律界人士在修宪争议上各执一词,以致倾向泛民主派的前朝官员陈方安生,亦与王光亚异口同声地形容修改基本法为“打开潘朵拉盒子”,而泛民政党即使早在2011年的双非争议表态要求修法,今天也碍于较为负面的社会氛围,只能说什么“党内未有共识”或“需要详细讨论”云云,继续保留在灰色地带游走的一贯作风。


本刊载内容版权为 端传媒编辑部 或相关单位所有,未经端传媒编辑部授权,请勿转载或复制,否则即为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