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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港監獄在囚人數
7023
遭檢控人數
1972
反修例運動中的被捕人數
9216
自2019年6月9日至2020年6月30日,警方在反修例運動中拘捕的人數,已經超過去年底全港在監獄中的罪犯數量。不少香港家庭,都見證著親人、摯友或同學在衝突現場或不同場合被捕、檢控和審判。

92161972,兩個數字意味著,香港經歷了一場史無前例的大拘捕、大檢控。面對民怨和憤怒,權力部門選擇以牢獄來回應,這場大檢控,會給香港一代人帶來什麼影響?
20多歲的阿超(化名)仍在念大學,至今已多次被捕,身上背著多於一條罪名,其中一項是暴動。

他喜歡藝術,原來的理想是做一名視藝老師,但去年顛覆了一切。他白天在前線看著同伴中彈,夜晚趕忙追功課,功課大大落後,加上官司纏身,他決定休學一年。

他很記得,第二次被捕是在家裡,警察清晨上門搜屋,他被鎖上手銬帶回警署,媽媽在哭,唸小學的弟弟也目擊整個過程。他心裡一直在想:「我是否做了些不孝順的事呢?我是否好自私?出來抗爭是自私的行為,出來又自私,不出來又自私。我出來是對還是錯?」
十幾歲的中學生伍浩然(化名),本來計畫今年6月去外國升學,惟官司在身,無法成行。

去年8月一次衝突現場,伍浩然曾被警察抓住,猛然掙扎逃脫。

他開始有被捕的心理準備,還不時在連登討論區看看示威者分享的經歷。最終被捕情境猶如電影,今年警察突然手執法庭搜查令上門,他模仿對方口吻,「伍浩然先生,你涉嫌違反了什麼什麼。」

反修例運動中,30歲以下的被捕者佔七成

資料來源:香港警方,截至2020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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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學生以外,示威前線還有各行各業的人

資料來源:綜合法庭及傳媒報導
學生地盤・裝修運輸・清潔工人飲食文職政界技工售貨員金融・地產 保險・經商設計師測量・會計 藥劑・機師公務員工程師社工・醫護教育廣告・公關資訊科技主婦・退休

除了學生以外,示威前線還有各行各業的人

資料來源:綜合法庭及傳媒報導
學生地盤・裝修運輸・清潔工人飲食文職政界技工售貨員金融・地產 保險・經商設計師測量・會計 藥劑・機師公務員工程師社工・醫護教育廣告・公關資訊科技主婦・退休

他們被控什麼罪名?最高刑罰是什麼?

資料來源:綜合香港警方及傳媒報導;涉犯港區國安法的數據更新至7月15日,其他數據更新至6月30日
違反港區國安法 終身監禁縱火 終身監禁刑事損壞 10年企圖襲警 / 襲警 2年非法集結 5年藏有攻擊性武器 3年暴動 10年1 人67 人74 人140 人294 人304 人653 人

他們被控什麼罪名?最高刑罰是什麼?

資料來源:綜合香港警方及傳媒報導;涉犯港區國安法的數據更新至7月15日,其他數據更新至6月30日
違反港區國安法 終身監禁縱火 終身監禁刑事損壞 10年企圖襲警 / 襲警 2年非法集結 5年藏有攻擊性武器 3年暴動 10年1 人67 人74 人140 人294 人304 人653 人
阿超第一次被捕就被控告暴動罪。去年十一國慶前夕,有市民發起9月29日「全球反極權大遊行」,當日有148人被捕,97人被控暴動,阿超是其中的一人。

在警署羈留室內,大家知道這麼多人被控暴動的一刻,突然興奮疾呼,因為覺得警察只是在濫捕亂告。不過阿超感覺憂慮,因為暴動罪門檻很低,「就算你什麼也沒有做,你解釋不到,在現場也能入到你(罪)。」
Leaflet | © OpenStreetMap contributors
累計被檢控
暴動人數
2
註:被控暴動者達653人,但警方未有提供各個案的具體資料,圖表綜合傳媒報導所得,與官方數字略有出入。

何謂暴動罪?

暴動罪與非法集結罪密不可分。 根據《公安條例》第18條,非法集結有三大控罪元素:
  1. 3人或多於3人集結在一起
  2. 作擾亂秩序或帶有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性的行為
  3. 意圖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結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或害怕他們會藉以上的行為激使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倘若在 非法集結 中有人 破壞社會安寧 ,該集結即成 暴動。
在吳靄儀看來,暴動罪的入罪門檻低、定義含糊、刑罰重。她曾在立法局及立法會擔任法律界議員18年,她認為,「按照這樣解釋暴動罪,我們根本沒有和平示威的權利。」

面對殖民時期的落後法律,吳靄儀認為律政司在檢控時把關不力,港府選擇「止暴制亂」,用武力和拘捕來回應運動,眼前的香港已面對一場政治檢控。

拘捕潮去年6月開始,在11月爆發高峰,此後並未平息。拘捕不代表檢控,進入司法程序的案件遠落後於拘捕人數。去年6月,檢控率達6成,後來逐步跌至約2成,2020年2月以後皆不足一成。至今已有逾17%被捕者,即1620人在調查後獲無條件釋放,有輿論認為警方濫浦。

17%無條件釋放20年6月20年5月20年4月20年3月20年2月20年1月19年12月289919年11月19年10月19年9月19年8月19年7月7319年6月檢控拘捕
註:警方只提供每月拘捕人數,無披露相關檢控人數,端傳媒綜合傳媒報導等資料,統計這一年間的大型街頭示威活動的拘捕與檢控的比例;現蒐集檢控宗數為1600宗,與官方1972宗有差距。

拘捕潮去年6月開始,在11月爆發高峰,此後並未平息。拘捕不代表檢控,進入司法程序的案件遠落後於拘捕人數。去年6月,檢控率達6成,後來逐步跌至約2成,2020年2月以後皆不足一成。至今已有逾17%被捕者,即1620人在調查後獲無條件釋放,有輿論認為警方濫浦。

17%無條件釋放20年6月20年5月20年4月20年3月20年2月20年1月19年12月289919年11月19年10月19年9月19年8月19年7月7319年6月檢控拘捕
註:警方只提供每月拘捕人數,無披露相關檢控人數,端傳媒綜合傳媒報導等資料,統計這一年間的大型街頭示威活動的拘捕與檢控的比例;現蒐集檢控宗數為1600宗,與官方1972宗有差距。
不管最終是否被檢控,被捕本身已經意味著壓力和恐懼。在家中被捕的那一刻,中學生伍浩然擔心的不是罪名,而是害怕警察對他使用暴力。

「我被捕,不是驚被人拉。好驚被人打死或雞姦,驚不人道對待。」為免身份曝光,他拒絕透露案件詳情。

他表示在俗稱臭格的警署羈留室內,有男警員恐嚇他:「信不信我馬上雞姦你?」臭格內並無閉路電視,他怯了,「現在是沒有制度去制裁一班警察,公開場合他也打你,何況在他的地頭?」

警察要求伍浩然解鎖手機,否則就加控一條盜竊罪。最終他在未有律師陪同下錄取口供,律政司即時起訴。
蔡梓蘊是義務律師,去年至今義務幫助超過百名被捕者,現正跟進30多宗個案。她粗略估算,大約一成個案曾在未有律師陪同下錄口供。

她稱曾目睹被捕者離開警署後的傷勢:有人眼睛瘀青紅腫,短暫失去視力,有人頭部被打傷,有人腳部表面傷痕不明顯,但影響活動功能,無法跑步。不過,相對肢體暴力,被捕者更常面對的是警察帶有威脅的言論。

伍浩然、蔡梓蘊口中的經歷不是孤例。

端傳媒以傳媒報導統計逾千個被檢控個案

27
曾投訴被拖延送院
25
表示遭警察威脅
129
曾因留醫缺席聆訊
當中有56人來自聲援理大一案
118
曾投訴遭警察毆打或不恰當武力對待
- 14人需要縫針、貼上紗布或有明顯瘀傷
- 11人骨折或骨裂
- 4人需坐輪椅或使用步行架
- 2人懷疑腦震盪
- 2人使用頸箍
多名被告的代表律師曾在法庭上投訴警方行為,包括
22 歲被告出庭時輕微跛足,左眼帶腫、眉額貼上紗布,其曾遭警棍毆打,短暫失去視力。
15歲被告稱被捕後遭警員掌摑,其上庭時仍未恢復聽覺。
19歲女被告被捕後,按警方指示舉高雙手、停止動作,仍遭警棍毆打,其鎖骨斷裂、短暫暈眩;另於警署內遭男警威嚇:「有無被人姦過?外面就是強姦房,你信不信?」
25歲被告與女友一同被捕,有警員指他最好招認,否則會「搞你女朋友」、「其他被人打得好慘,你是否想試一下?」
離開羈留室,漫長的壓力才撲面而來。

還在讀中學的伍浩然年紀小,沒有想過被裁判官宣布下令他立即還押,「我好灰」。

第一個在懲教所的晚上,他哭了,腦海停留在這一幕:案件開庭,媽媽在旁聽席上流淚,「我看著她哭,我又做不到什麼。不准保釋的那一下,我媽喊到有聲。」

示威期間,媽媽曾來電查詢行蹤,催淚彈在伍浩然眼前飛過,他謊稱自己在家裡看直播,匆匆掛線。「不知道個仔睇直播,但突然入去了。思想衝擊太大了。」
截至6月30日,9216名被捕者中,有1972人遭檢控,正式進入司法程序。

蔡梓蘊說,一宗普通官司動輒需時至少半年至一年處理,等待審訊已是很大的困擾,被告們不時會查問,到底何時才完結。

今年的1月29日5月3日,法庭因疫情而停擺96日,大部份案件延後,至今還未正式開審。
進入起訴階段,法庭有權容許被告保釋,或將其扣留羈押。

按蔡梓蘊觀察,控方不時會採用看似嚴重、但並不完全相關的案情起訴,要求相對較嚴苛的保釋條件,她舉例,有個案被控非法集結,控方強調同日有堵路及縱火,所以要求將被告還押,她指出衝突最激烈的時間,與被告被捕的時間相隔幾小時。

香港眾志曾揭發,多名在壁屋懲教所還押的示威者表示被懲教職員虐打,先彎腰讓對方以手肘擊向背部、把頭撞向牆,其中一人表示於初期更每周被打4至5日。
無法保釋者須即時還押,至今有約58人仍在羈押,還押日數最長的已逾
388
伍浩然沒透露在哪羈押,也說沒有類似經歷。但他表示曾聽其他囚友說,有與反修例運動相關的在囚者被掌摑。

還押逾月,伍浩然保釋後回家,才知道母親哭過數十遍,終日借酒消愁,患上抑鬱症。

對於他投入運動,媽媽曾粗言斥責他是棋子,被人利用,朋友都是害他的。一次爭執後,母親意圖上吊自殺。「我把自己蓋在床單內,明明我也不開心,但她比我更不開心。」

他說,媽媽身邊的圈子同為「藍絲」(親建制人士),兒子被捕讓她更感羞恥。「我不開心可以有很多人傾訴,她不開心,真的不知道找誰傾。」
阿超沒有被還押,獲准保釋後,他把自己困在家裡,打機、食飯,再睡到自然醒,現實的顧慮如泉湧。當老師的計劃泡湯,想不清未來可以做什麼工作,喜歡的對象他也決意不聯繫了,「無理由要人家陪我等嘛」。

媽媽總質問阿超去示威是為了什麼,「我答她,做人不是只為了什麼實際。我媽講到尾都是有無錢。」
被捕之後,媽媽丟掉他設計的海報,因為上面有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的模樣。目擊拘捕過程的弟弟,晚上突然來到他的床上要和哥哥一起睡,「小朋友他可以說什麼?也不知對與錯。我也不會教他。我不會想自己的弟弟承受這樣恐怖的事實,要生活在這樣的香港。」
「一個人犯法是犯法問題,
二百萬人犯法是政治問題」
2014年香港爆發爭取「真普選」的佔領運動,強調違法達義。佔領中環發起人與示威者前往警署自首,有示威者留守街頭,被警方逐一抬起拘捕。

2019年示威者的手法不一樣了,從佔領轉為堵路,再變為掟磚、縱火,和投擲汽油彈,有人痛惜示威者被大規模拘捕檢控,也有人認為部分示威者確實違法,理應接受刑罰。
阿超起初只是思想上勇武,行為上是守法的和理非,「我怕痛,不想與人打架」、「我無力的,這樣多人一定不用我幫手」、「會被告暴動:10年刑期」。

7月,在同伴氛圍下,他還是行動了。他記得有一刻大家在天橋上,只要放開雙手,沉甸甸的鐵馬便能直墮至下方的警員。彼此你眼望我眼,屏息靜氣,敵不過「他們也是香港人,有自己家庭」的念頭,最終撤回襲擊。
8月5日,多區舉辦罷工集會,警方發射逾千枚催淚彈。阿超的崗位原是「消防員」,負責澆熄彈頭,但他驚覺,前方有數人持續在扔磚頭,但根本扔不過警方防守的水馬。

「好心痛,無大人,(他們)13、14歲,好矮,行路也傻下傻下。那一刻就不行了,決定自己要比他們走得更前。」

反修例運動的抗爭方式越演越烈,示威者有多接受?

資料來源:袁瑋熙、鄧鍵一、李立峯、鄭煒研究團隊;2020年4月底至5月初訪問6017名示威者
非常不認同不認同一般認同非常認同堵路攻擊警察投擲磚頭私了投汽油彈縱火

反修例運動的抗爭方式越演越烈,示威者有多接受?

資料來源:袁瑋熙、鄧鍵一、李立峯、鄭煒研究團隊;2020年4月底至5月初訪問6017名示威者
非常不認同不認同一般認同非常認同堵路攻擊警察投擲磚頭私了投汽油彈縱火
一開始,中學生伍浩然會在現場高聲叫停掟磚的示威者。「我也憎狗(示威者對警察的稱呼),但不用掟磚吧?真的會死。」

他說,是7月21日元朗白衣人無差別襲擊改變了他的想法。「想不到香港現階段,會有一班黑社會光明正大出來,警方出來跟他們搭膊頭。」

案件尚未開審,伍浩然已承認自己是「所謂的犯法」。但他快語連珠拋出問題:「你有無見過香港警察做任何事,會被檢控或制裁?無。人們只覺得我們很暴力,但又不見說警察暴力執法?」他一再詰問,若生於正常社會,「我一個青年人,怎麼會懂得做汽油彈?」
阿超被控多於一條罪名,他認為要尊重法治,為自己做過的事承擔法律後果。「無理由像警察般,口說正義,然後做一些逃避責任的事?」

但他又認為,目前的檢控並不公平,大量示威者被起訴,但面對警察各種過度武力、涉嫌私刑的問題,至今無一警察被起訴,「只有我犯法被人拉,但你(警察)犯法無被人拉,不公平嘛。」

面對未知的審判,今年初阿超坦言,曾有人問他要否離開香港。他糾結良久,當刻決定留在香港,「我如何講香港的故事?我不想用流亡海外的身份做人。」

一年之間,香港人對法治指標的評分急速下跌至回歸以來的新低點。

資料來源: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香港民意研究所
1997199819992000200120022003200420052006200720082009201020112012201320142015201620172018201920204.64.85.05.25.45.65.86.06.26.46.66.87.07.2

一年之間,香港人對法治指標的評分急速下跌至回歸以來的新低點。

資料來源: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香港民意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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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調查發現,示威者對律政司的不信任遠超於法院。

資料來源:袁瑋熙、鄧鍵一、李立峯、鄭煒研究團隊;2020年4月底至5月初訪問6017名示威者
非常不信任不信任一般信任非常信任律政司法院

有調查發現,示威者對律政司的不信任遠超於法院。

資料來源:袁瑋熙、鄧鍵一、李立峯、鄭煒研究團隊;2020年4月底至5月初訪問6017名示威者
非常不信任不信任一般信任非常信任律政司法院
截至6月30日,有304人的案件已經結案,定罪率不到一半,12宗為罪名不成立,無罪釋放。餘下個案大多屬簽保守行為,更有40宗由控方撤銷控罪,撤控率達13.1%。

義務律師蔡梓蘊認為,撤控意味著沒有足夠證據就提出起訴,警方和律政司應該在證據充足之時才把案件提上法庭,她認為也值得留意其中是否涉及濫捕。

至今多少人被定罪?多少人被撤控?

資料來源:香港警方,截至2020年6月30日
定罪 141人被判照顧或保護令 3人簽保守行為 108人撤銷控罪 40人無罪釋放 12人
去年11月,海關截查郵包時,發現內有丫叉及鋼珠,收件人正是暑假回港的美國大學生家朗(化名),警方發現他牽涉另一宗示威案件,遂派人假扮送貨員送郵包到其單位。母親代為簽收郵包,家朗當時不在場,同日在原定報到的警署內被捕,被控企圖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裁判官指令還押,家朗強調不知道郵包背景,也沒有信用卡郵購,經過幾次申請,仍然未能保釋。還押72日,最終,律政司撤控。

蔡梓蘊這樣比喻撤控,「等於我打鑊你,唉sorry,我走先,不好意思對不起我打錯人。」

程序上,撤控的案件看似有可追究空間,但蔡梓蘊認為,現實中很困難,金錢、時間、證據也是要考慮的因素,「一個人剛無罪了,他會否想重新經歷一次司法程序?未必。」

家朗早前眾籌,希望以民事方式追討,但網站被攻擊,戶口遭凍結,官司暫時未有進展。

面對耗費時間和金錢的官司,一些示威者選擇最終認罪。

2020年5月15日,首宗暴動案罪成,被告認罪,刑期扣減三分一,最終獲判監禁4年。

一時之間,網絡上紛紛問:「為何要認罪?」。蔡梓蘊分析,當下各被告考慮的,不只是限於原則上有否犯事、或案件在法律角度「有無得打」,而是「你會否想打一宗官司?」

阿超一度也打算認罪了。

「刑期壓下來,你無理由不要扣減三分一。將心比己,你自己做過,有證據,你不認?不認,你就不要上法庭。我覺得,針不拮(刺)到肉,他們是不知痛。他們不會知我們在面對什麼。」

不過,在被撿控的1972人中,已至少12人缺席聆訊。

監獄是否能鎖住人們的思想和行動?有人被捕之後繼續走上街頭,反覆被捕

資料來源:明報引述警方消息,截至5月29日數據
1人6人30人逾310人9次4次3次2次

監獄是否能鎖住人們的思想和行動?有人被捕之後繼續走上街頭,反覆被捕

資料來源:明報引述警方消息,截至5月29日數據
1人6人30人逾310人9次4次3次2次
伍浩然獲釋後,不再走上街頭,「出不到去的感覺好辛苦,不能與手足並肩作戰。」

但他也擔心,假若自己再被捕,家人會崩潰。在家人和街頭之間,他最終選擇了留在家裡。

示威活動因疫情一度暫緩,在今年5月重回。國家安全法、國歌法先後降臨香港,大批市民響應號召,再次走上街頭。

阿超是其中一人,他不是沒有想過,案件在身,若再次在衝突場口被捕,幾可肯定無法保釋,必須還押。此刻,水炮車就在路旁駛過,人們慌亂逃跑。他走到街頭一角這樣說。
遭檢控人數
1972
反修例運動中的被捕人數
9216
待審理案件
1668
已結案
304

製作團隊

  • 記者:鄭佩珊
  • 攝影:林振東、陳焯煇、劉子康、Stanley Leung
  • 資料搜集:陳欣其、區婥媛、劉鈺怡、方彥、鄺泳珊
  • 影像設計:林振東
  • 網頁製作:Funkie Loopie
  • 協力:曾立宇
  • 監製:陳倩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