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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在立會討論23條立法:指將成立「解說隊」和「反駁隊」|Whatsnew

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先前表示,23條立法須清晰準確過程透明,須謹慎調校維護國安與保障《基本法》下基本權利之間的平衡。

2024年1月25日,特首李家超出席立法會行政長官互動交流答問會,討論推動盛事經濟以及《基本法》23條立法。攝:林振東/端傳媒

2024年1月25日,特首李家超出席立法會行政長官互動交流答問會,討論推動盛事經濟以及《基本法》23條立法。攝:林振東/端傳媒

端傳媒 編輯部 發自新加坡

刊登於 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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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會於週四(25日)舉行行政長官交流會,特首李家超與議員討論推動「盛事經濟」及《基本法》第23條立法兩項議題。

其中,李家超形容23條立法是「防小人」的舉措,稱2019年「黑暴」已令大家醒覺過往的香港人「太君子」,「唔知道(不知道)世途險惡,唔知道豺狼當道,更加唔知道世界當時有咁多(那麼多)小人,咁多國家原來對香港呢嚿(這塊)大肥豬肉虎視眈眈」。

在有關23條立法的一節交流會開始時,李家超指國家安全是經濟民生發展的最有力保障,還強調大家不可以忘記2019年「黑暴」帶來的傷害,必須把握時機儘快完成23條立法。

他提出港府就23條立法想要諮詢的問題,包括應該如何處理立法工作、全國人大「528決定」、《港區國安法》與《基本法》第23條的關係,以至在未來「千變萬化的國安風險」之下,如何保證立法具前瞻性,能應對難以預計的「危害國安新手法」等。

交流會上有議員關注人工智能(AI)等科技發展對23條立法的影響。李家超認同要考慮23條立法如何具前瞻性,以應對科技帶來的新挑戰、不至於被科技帶着走。他強調數據不只是重要的資產,更加是在國家安全及大國博奕中的工具和武器,而科技變化日新月異,他希望23條法例中有方法可以很快地處理新問題,而不需要「有新科技出就修改(法例)」。

李家超提到,假如立法內容是「科技中性」的,則無論將來 AI 如何改變都不用經常修改法律條文,但要做到條文「科技中性」就更考功夫,相關部門正就此展開研究,而外國經驗也值得香港參考。

如何宣傳23條立法是交流會上的另一個討論重點。李家超表示,重要的是做好解說工作。他提出「系統性建設」,包括由他本人、律政司司長、保安局局長等主要解說官員組成的「核心解說隊」,以及其他部門和政策局組成的「支援解說隊」,解說對象包括商界、媒體、外國總領事、外國商會等特別界別。至於地區解說,他相信新的區議會和關愛隊都會做,而很多「愛國愛港」的組織、人大代表等都會針對去做宣傳解說工作。

李家超強調更重要的是向國際解說,重點是說明全世界都有關於國家安全的法律,而且外國動輒都有幾十部法律,例如美國最少有21部、英國有14部、加拿大有9部、澳洲有4部、新加坡有6部、紐西蘭有2部,惟香港就「只得一部《港區國安法》」,但「依然被抹黑」。他表示,國家安全受損的最大得益者是「敵對國家」,因此必須將短板補上。他還預告將加強社交媒體「應變反駁隊」,以針對應付「敵對勢力」在互聯網上的文宣和抹黑工作。

2024年1月25日,特首李家超出席立法會行政長官互動交流答問會,討論推動盛事經濟以及《基本法》23條立法。攝:林振東/端傳媒
2024年1月25日,特首李家超出席立法會行政長官互動交流答問會,討論推動盛事經濟以及《基本法》23條立法。攝:林振東/端傳媒

在總結發言中,李家超稱樂見議員和政府的共識是23條立法「早一日得一日」,他聽到議員表達希望特區儘快完成立法,實踐香港回歸(主權移交)26年來未履行的責任,將人大「528決定」、《港區國安法》和《基本法》第23條連接起來,完善制度和機制。

他還重申國安風險「真實」、「持續存在」「突如其來」,如果沒有國安,「市民沒有保障」、「社會有極大威脅」、「經濟發展也會有極大阻礙」,而外國勢力會乘機而入,社會會各種破壞將無日無之、再無寧日。(延伸閱讀:《香港國安最大案:47人案證詞集》)

李家超還引述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去年的講話,指香港社會現時「看似平靜,實際暗流湧動」,要提高警惕「反中亂港份子」「打着民主自由幌子作出的迷惑行為」。他呼籲全港與港府站在一起,將維護國安的短板儘快補上,讓香港「輕裝上陣,拼經濟拼發展」。

早在週二(23日),《明報》以報章頭版報道,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上表示,面對地緣政治,23條立法可能受到攻擊、被人質疑香港不再自由或法治已死,寄語23條立法必須清晰準確:「諮詢過程必須透明和徹底,以駁斥任何我們政府對民意充耳不聞的說法。」

杜淦堃認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由高度自由和法律體系支撐,香港一直是享有高度自由的城市,而外界對23條有質疑,「當中一些言論可能並不真誠,但許多人確有真正的擔憂」。他表示,為了真正保護香港市民,23條立法必須清晰準確和過程透明,而維護國家安全與保障《基本法》下基本權利之間的平衡也「必須謹慎調校」。

2024年1月22日,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上發言。攝:林振東/端傳媒
2024年1月22日,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上發言。攝:林振東/端傳媒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致辭時沒有提及23條立法,並且在記者會上解釋指《基本法》訂明23條立法是憲制責任、「一定要立(法)」,但這是政府和立法機關事務,司法機構不宜評論立法工作。

《明報》提到,港府於2003年推動23條立法時,明確表示國安控罪在原訟法庭可按陪審團審訊,而被告在裁判法院或區域法院也可以申請由陪審團審理。不過,2020年香港實行《港區國安法》後,近年在高等法院審理的國安法案件均因為律政司長申請而採用3名指定法官審理,不設陪審團。(延伸閱讀:《香港國安時代:三年拘捕與檢控

關於23條是否應該檢視陪審團安排,張舉能也沒有正面回應,僅稱目前國安案件由3名法官會審,與陪審團程序沒有具體分別。他更表示,與陪審團相比,加多兩名專業法官處理案件的好處是被告「好肯定」能得到公平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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