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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裁決所有婦女皆有墮胎權,印度女性離真正的解放還有多遠?

「不論一位孕婦決定產子抑或停止懷孕,其決定權也是「牢牢紮根」於女性的身體自主權,她有權選擇自己的生命歷程。」

2021年6月21日,印度瓦拉納西恒河沿岸印度教婦女聚集在一起參加晚禱。

2021年6月21日,印度瓦拉納西恒河沿岸印度教婦女聚集在一起參加晚禱。攝:Ritesh Shukla/Getty Images

端小二2022-10-04 發起

是次釋法有助遏制印度各地的性暴力?

你認為墮胎權應否受憲法保障?

印度最高法院9月29日釋法,針對「醫療終止懷孕法」(Medical Termination of Pregnancy Act),所有未婚及單身女子皆享有和已婚婦女一樣的墮胎權,即懷孕24週以內可合法墮胎。今次裁決被當地媒體稱為「歷史性」和「為女性權益邁進一大步」。

印度於2021年曾修訂「醫療終止懷孕法」,合資格的女性包括:強姦受害者、未成年人士、精神障礙者、懷著嚴重畸胎的婦女,或婚姻狀態在懷孕期間改變的已婚婦女,未婚女子或寡婦可於20週內墮胎,而已婚女子可於24週內墮胎,但仍然禁止合意性行為並懷孕的未婚婦女墮胎。

最高法院於日前裁定,不應將已婚及未婚婦女做區別待遇,不論婚姻狀態為何,憲法必須包括合意性行為並懷孕的未婚婦女。裁決書又指,若法例將單身女子排除在外,則屬於違憲。

是次釋法的案件源於一名印度女性與男友進行合意行為懷孕,但最後被伴侶拒婚,並擔憂未婚產子會令她面臨「社會羞辱和騷擾」;她並非來自富庶家庭和無業,將難以供養子女。基於她屬於「合意性行為並懷孕的未婚婦女」,德里高等法拒絕了她的墮胎請求,之後她不服上訴至印度最高法院。

女性的身體自主權

法官重新審視該女士提出的問題:現時的墮胎法「侵犯了她的憲法權利」,而且「排除已婚女性的作法屬於任意和歧視性」。三位最高法院法官於裁決表示,女性的婚姻狀態不應成為剝奪她不希望懷孕而選擇墮胎的理由。他們又指,不論一位孕婦決定產子抑或停止懷孕,其決定權也是「牢牢紮根」於女性的身體自主權,她有權選擇自己的生命歷程,若她不希望懷孕而不能墮胎則會影響她一生,如阻礙她接受教育、事業發展,甚至影響精神健康。

法庭同時指出,若法例排除單身女士墮胎,將會繼續把她們推向不安全而非法的墮胎,不少印度女性已因此喪命。根據聯合國人口基金(UNFPA)2022年的報告,印度每日有接近八名的女性死於不安全墮胎。

單身女性擁有性自主權 免於「貞操測試」的羞辱

這項裁決獲得印度各地女權份子歡迎,釋法賦予所有女性有平等的權利和選擇權,同時法院也承認單身女性擁有性權利、性自由。印度一直是父權國家,婦女幾乎沒有性自主權,而婚前性行為會被大眾視為為羞辱。甚至有些印度社群強迫新娘於新婚之夜進行「貞操測試」,以一種羞恥的方式證明她們仍是「處女」。

法官表明,現時不能再根據「狹窄的父權準則」詮釋法律,例如什麼才是「允許的性行為(Permissible sex) 」,因為印度社會和家庭觀已發生了急劇的轉變,而同居關係、婚前性行為、同性戀性行為已不能再「用犯罪的有色眼鏡看待」。

裁決令又指,現代法律正在擺脫一些守舊的觀念,如「婚姻狀態為個人權利的先決條件」,在詮釋法律時必須考慮到不斷變化的社會風俗。「隨著社會的變化和發展,我們的習俗和慣例也必須改變。社會環境的變化,令我們有重新調整法律的需求。」

已婚的非合意性行為也應該視作性侵

是次裁決另一重點,印度最高法院裁定夫妻間的不合意性行為也應該視作性侵。根據印度刑法典(IPC)第375條列明,強姦指未經同意和違背女方意願的性行為。但同時此條例有特例寫明,夫婦之間任何性行為皆不會視作強姦,即使男方以暴力的方式違背妻子的意願。

法官澄清,他們的裁決並不是主要審判婚內強姦的合法性,但他們明確表示,如果一名女性因丈夫的強姦或性侵行為而懷孕,她不應強逼生育,以及和一名曾經對她造成心身傷害的人,共同撫養該孩子。「如果我們不知道親密伴侶暴力是現實,且會以強暴方式進行,那就是我們的失職。」法官又指,家庭的性別暴力或性暴力長期以來已成為不少女性人生的一部分。

但法院目前只允許婦女墮胎,並未將丈夫進行強迫性行為定罪。

墮胎權一直是世界各地爭議性的議題,美國最高法院於今年六月正式推翻「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此後各州可自行決定如何限制墮胎,包括完全禁止(即使強姦而懷孕也不作例外),而同性婚姻、避孕藥物等權利也面臨挑戰。

於你而言,生命權和身體自主權孰輕孰重?

文:端傳媒實習記者陳曉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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