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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未開發網紅打卡地山洪暴發造成傷亡,網路平台應否監管危險景點帖文?

網絡上充斥各式未開發的「野景點」推薦,你會如何衡量它的危險性?

2022年8月13日,四川彭州市龍漕溝山洪暴發,導致7人死亡,8人受傷。

2022年8月13日,四川彭州市龍漕溝山洪暴發,導致7人死亡,8人受傷。圖:網上圖片

端小二2022-08-18 發起

你曾否試過因為看到網紅推薦,挑戰一些危險遊戲或前往危險打卡景點?

你認為批准相關帖文發布的網絡平台應負責任嗎?

網絡上充斥各式未開發的「野景點」推薦,你會如何衡量它的危險性?

8月13日,四川省彭州市網紅景點龍門山鎮龍漕溝因一場大雨導致山洪暴發,多名戲水遊客被沖走,造成7死8傷。

據彭州市應急管理局表示,龍槽溝並非景區,屬三級地質災害點位且多次發生山洪,龍漕溝附近立了一塊提示牌,以提示遊客在夏季山洪易發高峰期「珍愛生命,請勿下河」,溝口處還安裝有圍欄和大門,但無阻遊客慕名到訪,跟從網紅的打卡示範。

「野景區」為何成為社交平台打卡地

據搜狐公眾平台作者「四川走吧旅行」描述,龍漕溝地處湔江河支流,為自然泉水發源地,生態環境極好,河水清澈見底,「在清澈見底的溪水裏踩水、戲水、潑水,偶有懸掛的小瀑布讓孩子們驚叫不已」。

近年來在「小紅書」等社交平台,有些網紅將龍槽溝描述為「原生態景區」、「人少景美的私家露營地」等,甚至分享了攻略,推薦網友到此處玩耍,鮮少提到該地區存在的自然風險以及該地點屬於地質災害點位;在「抖音」甚至標明該景點入圍了「成都市景點種草榜」,能看到83%的好評率。在意外發生前,還被高德地圖、騰訊地圖等標註成了「景區」,網絡平台博主輪番推薦,將「野生景點」包裝成「網紅打卡地」,網紅們的打卡示範,吸引了不少遊客慕名到訪。

有遊客,儘管看到區域內雖有警示牌,但仍看到大量人在河道內遊玩,也指水最多到膝蓋的位置,認為不會有危險,「真的很有迷惑性」。該遊客的同伴稱,自己也是看到了網紅推薦才選擇去龍槽溝遊玩,「現在大家去哪耍,都會看一些推薦,網紅傳播的東西。傳播得多,看到的人也就多。」在社交平台上還有許多網友曬出在其他河道中玩耍、跳水的畫面,當中也存在安全風險。

在事故發生之前,已經有用戶舉報相關推薦的帖文,並明確提出小石河禁止露營,游泳等,要求平台下架相關不負責任的帖文,以免誤導遊客,惟有平台表示「暫時無法判定舉報對象存在違規」、其後雖被小紅書等平台判定為內容違規,但並沒有刪除,僅採取了限流措施。

充斥社交平台的「危險打卡地」

網絡平台上充斥大量「網紅打卡地」,不少景區曾發生危險事件。

2019年8月,有「中國的仙本那」之稱的湖北恩施一處未開發的景點「躲避峽」突發山洪,造成13人遇難。當地相關基礎設施尚未完善,存在安全隱患,暫未達到景區開放條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任何組織及個人不得擅自招攬遊客前往此處旅遊,卻因風景優美,有太多遊客慕名而來,網絡上推薦的玩法包括乘坐獨木舟拍照打卡、溯溪等,還有當地村民擔當無牌「野導遊」,帶「驢友」進峽谷探險。據統計,社交平台上推薦「躲避峽」景點的文章有超過2000篇,部分點讚量超過60萬,轉發量超過5萬。

在廣東省佛山市,有博主推薦未納入景區管理範圍的西樵山探洞,寫出了詳細的路線圖,解答網友的問題和提供建議,但沒有看到任何其他安全提示。

在貴陽一個未開發的野生景點「羊皮洞」,也在網上被一些博主推薦。上月,有兩人在爬山途中摔下山崖,導致腿部骨折和頭部受傷。據統計,2021年至今,消防救援人員在羊皮洞已開展4次救援。但平台博主依然未提及相關景點的危險性,更鼓勵網民挑戰危險。其中一篇稱「不去一定會遺憾」,博主提到最近一直在下雨,正是洪水猛洩的時候,表示「壓迫感可稱為震撼」,卻沒有做任何安全提醒和告知。而在評論中,還有網友在線徵集組隊前往。

類似的案例比比皆是,有大陸媒體記者在某社交平台以「野景點」為關鍵詞搜索,出現相關超過24萬條結果,幾乎各省市都有相關推薦,且平台方沒有任何提示。不少網友在相關內容下留言稱:「不要再推薦違規內容了!」 「這地方已經發生危險了,希望大家自行判斷能不能去!」

網絡平台的法律責任

面對網上鋪天蓋地的危險「推薦」和「攻略」,不少網友質疑社交平台是否應該為此承擔相應責任。

北京市時代九和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許桂林律師向《北京青年報》表示,對未經開發且存在高風險的旅遊景點,平台有義務作安全提醒和內容審核,發佈者有義務提醒讀者其風險。若做出風險提示,平台及發佈者均有一定侵權責任。上海瀾亭律師事務所的張耀律師指,平台應監管、審核相應帖文,適當添加安全提示,及時刪除明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內容。若平台發現安全隱患或虛假信息但未及時履行上述義務,除可能受到相關部門的行政處罰以外,還可能承擔民事侵權責任(即個人遭受侵害)。對於追求流量而忽視安全警示,或故意作出虛假宣傳、惡意引導的博主,可能將承擔侵權責任,情節惡劣的可能會受到行政或刑事處罰。

大陸律師王仁根,若提議到龍槽溝戲水的網民沒有告知受害者水域的真實情況,也沒有在險情發生時提醒或者採取比較有效的措施,該網民需要承擔一定賠償責任。    不過王仁根亦提醒,要讓網絡平台承擔侵權責任也很困難,因是網友自行發佈,平台不可能對每個推薦評估安全風險,然後主動刪除,故上網時應該有自我判斷的能力和生活常識,「成年人對網上的事物,應該有自己的判斷和常識。」

你認為社交平台應否審核和刪除涉及「未開發景點推薦」的帖文?

文:端傳媒實習記者陳洛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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