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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羅斯15歲花滑選手華莉娃涉禁藥風波,後獲批准出賽,你如何看?

你認為如何平衡保護未成年參賽者與維護比賽公平性?

2022年2月15日中國北京,冬季奧運會女子單人滑短節目的俄羅斯少女華莉娃。

2022年2月15日中國北京,冬季奧運會女子單人滑短節目的俄羅斯少女華莉娃。攝:Justin Setterfield/Getty Images

端小二2022-02-19 發起

事件是否暴露國際奧委會處理禁藥事件的無能?

你認為如何平衡保護未成年參賽者與維護比賽公平性?

你認為奧運應該設立年齡限制嗎?這能保護兒童或是設限令他們失去參賽資格?

15歲俄羅斯花式溜冰選手華莉娃(Kamila Valieva)去年年底被發現在藥險中,驗出對有治療心絞痛作用的禁藥曲美他嗪呈陽性。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日前於2月13日召開聆訊,裁定批准她繼續參加冬奧賽事,認為根據《世界反興奮劑條例》,16歲以下的運動員應受到保護,若禁賽會對她造成無可修補的傷害。

華莉娃團隊解釋,驗出禁藥或與正服用心臟病藥的爺爺有關。由於二人同住並共用水杯,有機會污染水杯,導致驗出陽性結果。

做法雙重標準?

事件引發各界討論做法是否雙重標準。就公平性而言,有論者認為未成年選手身為專業運動員,參與高水平的國際賽事時,應與成年選手平起平坐,所以應該自行承擔責任。但另一方面,未成年運動員的心智發展仍未成熟,應予以寬待,涉事的成年人亦應共同分擔責任。

同樣因為未能通過藥檢,美國田徑選手莎卡莉(Sha'Carri Richardson)在東京奧運前被罰停賽,錯過參賽東奧的機會。她在Twitter「只因我是黑人女性」,認為自己的情況無異於華莉娃,卻因膚色遭受差別待遇。

有意見斥國際奧運委員會雙重標準,認為做法寛待俄羅斯。國際奧委會否認指控,指兩宗個案不可相提並論。莎卡莉的藥檢因於奧運賽前未能通過,而被罰停賽1個月;而華莉娃則於去年12月接受藥檢,但延至2個月後的賽事前夕才獲知檢測結果,因此未能及時於賽前處理。

而世界反禁藥組織(WADA)、現任奧委會資深委員迪克龐德回應事件時,則批評俄羅斯在禁藥問題死不悔改,認為現時奧委會容許該國以俄奧委會名義參賽做法過度寬容,建議暫停俄羅斯的參賽權,「直至能把禁藥問題控制為止」。

《衛報》則評論斥國際奧委會應為事件負上最大的責任,因為它對俄羅斯禁藥事件的紀律處分缺乏阻嚇性。

評論人舉例指,2014年俄羅斯運動員集體服用禁藥事件中,政府捏造藥檢報告,有系統地協助運動員通過藥檢。但最終奧委會並沒有全面禁止俄羅斯運動員出賽,邀請300多名俄羅斯運動員,改以「俄羅斯奧林匹克委員會」參與2018年的平昌奧運,令人質疑處分的阻嚇性。他建議應提高參賽年齡,避免有人利用條例的漏洞,以「受保護」之名,繞過規則為實。

應訂立選手參賽年齡限制?

有溜冰總會委員建議提高項目參賽年齡,由現時的15歲提高到17歲,認為可保障兒童運動員,減少他們受傷的機會,尤其訓練旋轉、跳躍等高難度動作時,令他們容易受傷。

美國溜冰選手Mariah Bell建議設下限為18歲,認為可延長職業運動員的生涯,同時增加在賽事上的曝光機會,吸引更多觀眾持續地支持他們。來自瑞士的溜冰運動員Alexia Paganini亦贊成建議,令運動員可持續發展他們的體育事業。

但有論者反駁指年輕選手有權參賽,設限令他們喪失參賽資格,失去參與奧運的珍貴機會。

國際奧委會近年大力鼓勵年輕運動員參賽。去年東京奧運,滑板項目由年僅13歲的Sky Brown奪得。挪威溜冰總會主席預計奧委會將否決有關修訂。

目前,奧委會沒有為參賽年齡設劃一限制。各個體育項目有不同的年齡限制,由所屬的國際運動總會制定,例如奧運的體操項目年齡下限為16歲,拳擊則為18歲。

舞台鎂光燈後,運動員的辛酸

華莉娃的教練貝瑞茲(Eteri Tutberidze)亦惹來熱議。在俄羅斯,Twitter標籤「無恥的貝瑞茲」(#shameonTutberidze)的帖文登上熱門搜尋。

她訓練過多名頂尖選手,在過去8年橫掃國際賽事獎項,但大部分選手只享有短暫的職業生涯。她們大多在年輕時提前退役,並有嚴重的職業傷患。貝瑞茲曾於訪問說「成功需苦幹」,或可推斷她採用嚴厲的訓練風格。

包括2014年索契冬奧冠軍選手尤利婭(Yulia Lipnitskaya),她以15歲之齡,成為史上第二年輕的花式溜冰奧運金牌得主。4年後,19歲的尤利婭便退役,原因是受厭食症、腳及髖關節韌帶的傷患所困擾;另一名奧運冠軍選手Alina Zagitova亦受訓於貝瑞茲,她在17歲宣佈休賽,稱自己失去對溜冰的動力;Evgenia Medvedeva曾2次在奧運會奪得銀牌。她右腳掌骨裂不足1年後,出賽2018年的平昌冬奧。三個月後,她退出貝瑞茲的教練團,轉往加拿大受訓,期望「可與教練如同朋友般合作」。

這次禁藥風波並非首次爭議兒童運動員應否參賽奧運。

東京奧運舉辦期間,德國奧委會主席霍曼(Alfons Hörmann)在訪問中反對兒童運動員出戰奧運。他以14歲的跳水金牌運動員全紅嬋為例,批評運動訓練制度剝奪運動員的童年,指「我不敢想像在3、5年前,這女孩的生活是如何渡過的」。他認為必須在高水平的競技項目設立年齡限制,並直斥不斷降低參賽年齡門檻是「沒有意義和不負責任的」。

2020年,人權監察(Human Rights Watch)曾發表關於日本兒童運動員的調查報告,揭示有多名兒童長期遭受教練虐打、性暴力、言語辱罵,導致他們患上抑鬱症、身體殘障、甚至輕生。調查訪問了800名前兒童運動員,包括奧運及殘奧運動員,他們遭受不同程度的暴力,例如被拳打腳腸、被球棒竹劍打、鞭打,亦受到性侵犯和性騷擾。

報告標題為「我挨打的次數多到數不清」(I Was Hit So Many Times I Can't Count),提到有年輕運動員被虐打而自殺的案例。包括一名17歲大阪的籃球運動員,在2012年因受到教練長期體罰而自殺。2019年,茨城縣一名15歲的中學乒乓球手,因受教練虐待而自殺,她留下字條指控教練長期威脅拳打和殺她,又經常辱罵她的隊員「蠢材」。

你認為奧運應該設立年齡限制嗎?

文:端傳媒實習記者葉家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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