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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斯達克新規要求企業董事局必備女性、少數族裔或LGBT成員,你如何看?

硬性的規定是否能真正確保職場上的性別和種族平等?此是推動職場多元化還是矯枉過正之舉?

2021年5月25日,美國紐約,網上影音播放平台Vimeo在納斯達克上市,行政總裁Anjali Sud(右下)聯同員工在交易所外合照。

2021年5月25日,美國紐約,網上影音播放平台Vimeo在納斯達克上市,行政總裁Anjali Sud(右下)聯同員工在交易所外合照。攝:Mark Lennihan/AP/達志影像

端小二2021-08-10 發起

你所在的企業中,董事會或較高職位是否多為男性出任?女性職員晉升機會大嗎?

硬性的規定是否能真正確保職場上的性別和種族平等?此是推動職場多元化還是矯枉過正之舉?

有論者認為規定將限制了公司發展架構,或對有能力的基層員工造成不公,你如何看?

為了推動職場多元化及平等,美國證券交易所納斯達克(NASDAQ)表示,對於在該所上市的公司,將制定具有約束力的性別及多元化目標。這代表在納斯達克上市的所有公司,包括新上市及已經上市的公司,董事局必須至少有兩名多元化董事,當中應包括一名女性,以及一名少數族裔或LGBTQ+人士,引起外界不少的輿論。

新規定在於促進企業多元化

綜觀世界各地的上市公司,絕大部分的董事會都是由男性主導,而美國的上市公司中則更出現種族單一的問題,不少人都紛紛批評企業未夠多元化。

根據納斯達克在去年下半年進行的研究中發現,超過四分之三的上市公司未能達到議案的多元化目標。一位知情人士透露,約有八至九成公司至少有一名女性董事,但只有約四分之一公司的董事符合上述第二項多元化要求。

負責監管金融市場的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於上週(8月6日)批准納斯達克的計劃,意味著該計劃具有約束力。上市公司還被要求上報其董事會的多元化統計數據:要是上市公司董事會未能達到性別和種族多元的最低門檻,就必須公開說明董事會由男性主導的正當理由。

美國證交會主席詹斯勒(Gary Gensler)表示:「這些規定將使投資者可以更好地了解在納斯達克上市的公司對董事會多元化的做法。」

納斯達克一位發言人又在聲明中表示:「我們很高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已經批准了納斯達克的提案,此舉將加強董事會多元化的披露,並鼓勵通過市場主導的解決方案創建更為多元化的董事會。」

納斯達克在上週給證管會的信裡提及,其曾為相關決定收集超過200個意見,當中有接近85%支持該提案。他們又在信中表示,「在檢視所有評論後,Nasdaq 堅定相信此提案會藉由強化董事會多元性的透明度,改善外界對現行董事會揭露資料的一致性與可比較性的擔憂。」

總部設在紐約的納斯達克,其指數追蹤了超過3000隻股票,按股票交易的市值計算在美國排名第二,僅次於紐約證券交易所。不少科技巨頭,包括蘋果(Apple)和特斯拉(Tesla)等都在這交易所上市,相信新規定將會影響不少世界知名公司。

事實上,納斯達克在去年12月首次公布這項倡議時,就獲得投資界和企業界廣泛的支持。投資界的支持者包括:機構投資人委員會(Council of Institutional Investors)、紐約市審計長斯靜格(Scott Stringer),而企業界則有微軟(Microsoft)、臉書(Facebook)、美國商會的資本市場競爭中心以及美國投資人關係協會,一些民主黨人也贊同這個倡議。

這樣的規定是否矯枉過正?

同時,這個硬性規定也惹來了一些批評聲音,包括參議院銀行委員會內的共和黨成員,就曾呼籲證管會不能核准這項提案。至於聯邦參議員圖米(Pat Toomey)就認為這項規定將創造一個「一刀切的配額」。

面對參議員的反對,納斯達克的發言人在上週就回應:「我們的提案是市場導向的解決方案,應該要簡化、標準化揭露要求,以避免外界擔心的過度監理」,又表示「此外,NASDAQ 仍相信,給上市公司的多元性目標,能促進董事會多元性,並藉由建立投資人信心和改善資本組成、效率及競爭,來強化公司治理及市場健全性。」

一些網民就規定表示這是「典型的矯枉過正」、「可想而知那一席一定會變成董娘或女秘書卡位,反而壓抑了有能力的基層出頭的機率」,認為規定反而有可能造成更多的不公平。

對上述批評,納斯達克回應,計劃並未強制公司給予相關成員配額,「公司可選擇達到多元化董事的目標,或解釋未能達到的原因,或者公司也可以提供另一種解決方法。」

此外,他們還表示提案不會要求公司為了達成目標,硬是任命資格不符的董事:「NASDAQ的提案是鼓勵董事會按專業能力聘任候選人,而且現在可以找到的且符合多元性資格的候選人是充足的。」

職場上的性別平等

近年 ESG(環境、社會及企業管治)逐漸成為衡量一家公司是否具可持續性投資的重要指標,而其中重要的一環就是董事會的多樣化。

最早引入董事會性別配額制度的國家是挪威。當局明文規定,假如董事會成員人數為兩至三名,上市公司需同時聘任男董事及女董事,若董事成員超過九名,女性董事比例則須達至少40%。即使一向被視為「父權社會」的印度,監管當局亦有規定上市公司董事會需至少有一名女性,從而達至董事會成員性別多樣性的要求。

在上週,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也提出了一個類似的計劃,即公司必須發布年度「合規或解釋」聲明,披露他們是否達到了某些多元化目標。監管機構還希望董事會至少由40%的女性組成,並須有至少一名女性在董事會中擔任高級職務,以及至少有一名成員來自非白人的少數民族背景。

至於香港,港交所於今年4月也有就提升《企業管治守則》進行公眾諮詢,建議包括硬性規定發行人制定一個目標及時間表,在董事會甚至所有員工的層面都要提升女性比例,以達到性別多元化。

你是否贊成交易所對上市企業董事局成員組成的新規定?為甚麼?

文:端傳媒實習記者施嘉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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