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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生是讓動物重獲自由,還是令其承受額外痛苦並破壞生態?

有專家表示,放生外來物種會破壞本土生態環境,亦可能傳播疾病,放生行為是救贖生命還是傷害自然?

2021年5月19日佛誕,香港多處都有宗教放生活動,北角碼頭有人將魚放生。

2021年5月19日佛誕,香港多處都有宗教放生活動,北角碼頭有人將魚放生。圖:端傳媒

端小二2021-05-23 發起

有人認為放生等同殺生,但也有人認為肉用動物遲早被殺死,不如給牠們片刻的自由,你如何看?

有專家表示,放生外來物種會破壞本土生態環境,亦可能傳播疾病,放生行為是救贖生命還是傷害自然?

放生原意本為人類行善積德,面對各種爭議,你認為還有哪些行動可以達到同樣目的?

5月19日佛誕是香港的公眾假期,部份市民當日會前往屯門蝴蝶灣北角碼頭等地「放生」,涉及動物包括魚、蜆、蟹、龜等水產。

放生活動在香港、台灣和中國大陸屢見不鮮,主要參與者為佛教信眾。他們在野外釋放從生鮮市場或寵物店購入的動物,寄望能通過放生活動讓被束縛、殺死的動物重獲自由,為自己行善積德。不過,有批評者認為放生行為沒有考慮對動物和自然環境的影響,被釋放的動物通常難以存活,也會破壞生態環境。

今年佛誕日,多間香港動物保護及環境保護團體出文批評放生,呼籲信眾以其他方式關懷生命。

放生行為反是傷害自然?

嘉道理農場暨植物園動物保育部主管艾加里博士(Dr. Gary Ades)於佛誕當日早晨在Facebook發文,以佛教信眾的角度思考,講解放生行為的危害。

「若筆者能將之稱為凡人的成就,佛陀可能是第一位偉大的生態學家」,艾加里博士說。佛教思想強調人和萬物彼此關聯,倡導人和自然達成均衡、和諧的狀態,和當今生態保育的理念是契合的。然而,時下以佛教教義為名的放生行為卻是傷害自然的,艾加里博士寫道:「看見以歌頌他的誕辰為名而傷害大自然,佛陀或會對此大感震驚。」

艾加里博士從動物的來源、過程和對環境的影響多方面剖析放生的害處:商販可能會專門捕捉動物賣給宗教團體以盈利;被放生的動物通常難以在自然環境生存,很快就會死去,過往甚至有過在海水放生淡水龜的事件,讓動物承受額外的痛苦。另外,放生外來物種更會破壞本土生態環境,被放生的動物亦可能傳播疾病。

艾加里博士呼籲信眾停止放生,認為傷害動物和自然環境的做法曲解了佛教向善的教義,建議信眾以其他方式支持野生動物保育工作。

這篇貼文在兩天時間內被分享了3980次,許多網友認為放生無異於殺生,希望相關團體停止放生活動。

放生到底是為了誰?

關於是否應該放生,佛教信眾內部也有不同看法。佛教團體「香港護生群」在Facebook專頁發文支持放生,指責「放生等於殺生」的觀點為「邪見」。貼文認為,即使被放生的動物很快也難免一死,牠們在短暫的自由時刻也是十分歡喜的。貼文更說,放生行為使動物與佛法結緣,牠們在死後可以得到解脫。

佛誕日在屯門蝴蝶灣放生的團體同樣稱放生可以令動物得到更好的輪迴,讓動物們重獲「生命的權力」。

由何弘毅居士創辦的佛教網站「佛門網」則常年對放生持反對意見。5月14日,佛門網刊文批評放生,認為現代人為了給自己積累功德而放生,反而會造作惡業。2015年,佛門網亦有文章引用本地研究結果,說明放生用動物生存率低、可能被再度捕捉等問題。文章指出,新加坡、美國等地已有佛教團體倡議關注放生的壞處,以吃素、保護動物權益的行動取代放生。

與放生相關的法律規範

澳門的《動物保護法》於2016年9月生效。在澳門,現時未經許可的放生活動等同於遺棄動物,會依照《動物保護法》處以罰款,而放生活動需要提前至少15日申請。

台灣的《動物保護法》則規定了放生者和販賣動物者有責任為動物提供適當的生存環境,包括運輸過程中的健康安全,否則會被罰款。對於野生動物,台灣的管理更加嚴格,凡干犯涉及保育類野生動物買賣的罪行會處以6個月以上、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香港目前的《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規定若有人使動物承受不必要的痛苦,即屬違法。政府此前已提出將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將放生等行為列入條例,相關修例草案將於下一屆立法會會期提交。

你有試過放生嗎?你如何看放生的原意與造成的後果?

文:端傳媒實習記者王瑜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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