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桌

中大否認候任學生會「朔夜」資格,要求其註冊為獨立社團或公司,你如何看?

有論者指出,經民選產生的成員,不容校方行政打壓無理干預;這次校方取消候任內閣資格,是否有違學生結社及表達自由?

2021年2月26日中文大學,中大學生會唯一參選內閣「朔夜」召開記者會,回應校方對學生會幹事會作出五項決定。

2021年2月26日中文大學,中大學生會唯一參選內閣「朔夜」召開記者會,回應校方對學生會幹事會作出五項決定。攝:陳焯煇/端傳媒

端小二2021-02-26 發起

校方暫停候任內閣「朔夜」職務的理由為何?當中是否合符法定程序?

有論者指出,經民選產生的成員,不容校方行政打壓無理干預;這次校方取消候任內閣資格,是否有違學生結社及表達自由?

暫停代收會費、甚至開除學生學籍,校方對學生會的種種規限是否已等於「廢其武功」?「DQ」先例一開,又會否引發其他院校的模仿效應?

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舉行週年大選,總共有超過4000名同學投票。24日,中大學生會唯一參選內閣,「朔夜」以3983張信任票、41張不信任票,高票當選。惟翌日(25日)遭到校方暫停其學生會職務。27日凌晨,「朔夜」於 Facebook 專頁宣布,正式撤回參選宣言及政綱等有關文件,無交代原因。其專頁亦無法查閲過往的帖文。

香港中文大學發聲明,中大學生會幹事會當選內閣在政綱中發表的內容不代表大學立場,內閣成員曾發表涉嫌違法及對大學失實指控的言論,並利用校園作為政治宣傳平台,違背了大學宗旨,亦令大學聲譽受損。

中大曾在3日發聲明表示,強烈反對內閣「朔夜」的參選宣言及接受媒體訪問時發表的言論,事後曾與相關學生溝通,提醒針對國家安全的言論可能會違法。中大表示,因校方經勸喻及提醒後,新內閣到當選後仍未澄清,便決定暫停為學生會代收會費、要求學生會註冊為獨立社團或公司,自行承擔法律責任;同時暫停相關學生在校內不同委員會的職務,及暫停行政與大學場地支援等。若有學生作出煽動違法言論,中大將予以嚴厲處分,包括讓有關學生暫時停學或將其學籍開除。

以上校方對「朔夜」的種種規限,都會讓幹事會面臨不少阻濟。第一,暫停為學生會代收會費,即意味著收取費用的過程會變得複雜。第二,要求學生會註冊為獨立社團或公司,自行承擔法律責任,程序上要向警務處申請,候任中大學生會副會長何思珩憂慮,警務處會阻撓中大學生會註冊成獨立社團。第三,暫停相關學生在校內不同委員會的職務,即意味同學的民意代表未能開會表達意見。第四,暫停行政與大學場地支援,幹事會管理的場地或會被校方收回。第五,關於候任幹事或會被停學,甚至是被開除學籍,根據《中大學生會會章》,被開除的幹事不能再服務同學。

26日凌晨,「朔夜」召開記者會,表示對中大的決定感到遺憾及委屈,對於校方聲稱「事後曾與相關學生溝通」。至於中大校方所稱的「經勸喻及提醒」,候任中大學生會副會長何思珩表示,校方3日就內閣受訪一事發聲明後,就一直未有就相關問題與他們溝通。

候任中大學生會會長林睿晞指,校方一直指摘內閣政綱或閣員的言論為失實指控或涉嫌違法,卻未能指明是哪一句觸動校方神經,「都不知道我們12個人到底犯了甚麼錯」,要求校方直接指出內閣哪句言論涉嫌違法。

有關「朔夜」的參選宣言,他們形容校方向政權低頭、主動獻媚,報警拘捕學生,並指「國家安全」是極權高壓統治的政治手段,內閣希望能夠弘揚本土文化、鞏固共同體意識,竭盡所能對抗不義政權,從爭取學生權益到檢討教學問題,由監督大學部門至關注精神健康,能與同學們攜手改善山城生活、捍衛中大價值。

其政綱則包括:捍衞言論自由,在師生中心管理委員會上否決收緊民主牆使用規則;要求校方指定公開實際個人資料的處理守則、行動指引及程序;要求校方交代保安不當使用學生個人資料的事件及處理方法;要求校方立即停止使用商湯科技的人臉辨識探測器等等。

中大無權 DQ 該權利應受法律保障

這次是中大自1963年創校及自1971年創立學生會以來,首次有當選內閣被校方暫停職務。外界率先質疑中大 DQ 當選中大學生會幹事會是否合符程序。

民間法律評論團體「法夢」撰文𨤳清中大學生會的特殊法律地位。首先,《中文大學規程》當中的條文確認了學生會在校務上的角色,譬如規程 14(1)(k) 規定,學生會會長屬教務會的當然成員。

與香港其他大學有別,根據《中文大學規程》載於香港法例第 1109 章《香港中文大學條例》附表 1,屬條例其中一部分,因此,按其規程民選組成的中大學生會,及按其規程民選產生的會長,事實上與教務會等機構並無分別,其權力乃直接源自香港法例,性質等同法定機構,無需更不應被迫註冊為社團。

另外,因學生會會長屬教務會的當然成員。根據普通法,對一個行使公權力的法定機構或委員會而言,其成員可憑藉其職位,即享有法律權利參與該機構或委員會的會議,或索取有關該機構或委員會會議的文件。此權利受法律保障,特別是當有關成員是經民選產生,不容校方行政打壓,無理干預。

律師莊耀洸也指出,中大的懲處包括剝奪會長教務會職務,而未經法定程序,即構成違反中大條例。而中大拒絕為學生會收會費及提供支援,形同架空學生會權力,認為學生會可循結社自由等憲法原則提挑戰。

民權觀察認為,學生在校園內的活動受《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對學術自由、結社自由及表達自由的保障,包括參與學生會事務、在表達意見時免受歧視或打壓。在國際人權標準下,除非言論鼓吹作出暴力行為;否則不應受到限制或懲處。

民權觀察又說,中大校方是次主動阻礙經選舉產生的的學生組織有效運作,做法粗暴並蔑視校內的民主選舉程序,令人極度遺憾,對大學所持守的價值充滿疑慮。

中大學生會乃根據《中大學生會會章》成立,而《會章》則建基於香港法例第1109章《香港中文大學條例》中《香港中文大學規程》規程25第7條,即「香港中文大學可設有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其章程須經大學校董會批准」。《會章》清晰設下一整套完善、行之有效,以及校方一直承認及支持的監察和懲治機制,其中並沒有任何一項條款賦權中大校方終止學生會幹事職務,乃至整個學生會的權力。

中大學生會臨時行政委員會主席區倬僖,「朔夜」符合會章方式獲得勝選,臨政會將如期於3月1日移交學生會職能。

校方遭各方譴責

過去4屆學生會包括「晨煦」、「凌霜」、「山鳴」及「星火」發表聯合聲明,強烈譴責校方的無理做法,強調「朔夜」乃是經由民主選舉形式選出,依校董會通過的《中大學生會會章》,有充分的權力代表全體中大同學,並質疑「0票」的中大校方,與得到中大同學3983信任票、信任率超過95%的民選學生會內閣相比,「究竟誰更能代表中大?誰又更能代表中大同學?」

此外,歷屆學生會成員發起了網上聯署,指中大學生會自1971年成立以來,校方從未採取如此激烈行動阻礙學生組織運作,截至中午12時,已超過3000人聯署。校方行動明顯是打壓校園內言論自由、學生自治和學生組織生存的空間。聲明譴責校方的行動荒唐,要求中大校長段崇智教授立即撤回打壓中大學生會的措施。

候任中大學生會會長林睿晞指,這次是歷屆數一數二高的投票率,數字所反映的不只是同學對「朔夜」的信任,更是大學學生自治、民主精神的表現,「這些都是民意授權,校方必須完全尊重的事實,當權者必須知道,民意是要尊重,而非用來踐踏」,又批評聲明不只是剝奪候任學生會的職務,更是無視超過4000名同學的意願。

26日,「朔夜」發起聯署,對校方選擇全面與學生會割蓆,剝奪學生會多項基本權利,感到極度遺憾與痛心。「朔夜」呼籲學生、校友、教職員等聯署,支持學生會幹事會職務,並反對校方剝削學生會的基本權利,以政治壓倒學生權益,並要求校方收回相關決定,截至下午3時,有5700人聯署。

根據自由亞洲電台報導,在六四期間擔任清華大學化學系學生會主席的李恆青表示,中大學生會被校方 DQ,是香港大背景轉換的必然情況。

他指出,回顧六四時,內地各個大學官辦學生會未能代表同學們民主的主流意見,學生會變相只有兩個選擇,一是順應學生意願,變成不順從官方的大學生自治學生會,二是放棄官辦學生會,學生可從新選舉組織自己的學生會。

李恆青又認為:「這就是『港版國安法』在中大的重演,就是隨便可以去 DQ 民主產生的選舉結果,這跟之前議會那四名議員一樣,他們因為明確表示不會效忠共產黨,所以就被 DQ 了。」

中大自反修例爭議不斷

2019年11月11日,反修例示威者發動「三罷」及「黎明行動癱瘓交通」行動,多區都有堵路活動,包括中大外的吐露港公路。翌日(12日)的「破曉行動」,中大校園兩度發生劇烈衝突,警方於下午進入校園發射催淚彈,整個校園多處戰火紛飛,黑色濃煙四起。

對於警方進入校園範圍一事,當時引起了不少的爭議。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指學校在《公安條例》下「並非私人地方」,警察有權進入校園執行職務。但後來,學生翻查中大所在的沙田市地段第437號地契,指出二號橋是由中大管理。立法會議員朱凱迪亦指出,香港中文大學是由政府批出的私人土地,即二號橋橋口已經不是政府用地。

同年12月,因應曾發生的警民衝突,中大開始實施校園出入管理措施,所有大學教職員及學生在進入校園時均須出示「中大通」,校友則須出示校友圖書證或校友信用卡以證明身份,其他人士到訪則須出示由校方發出的臨時通行證,才可進入校園。

去年11月11日,中大學生會曾在校內舉辦展覽紀念中大戰事一周年,但就被校方施壓,指內容可能違法,批評展覽對事件作出偏頗的描述,表示極度遺憾,又指假如執法人員按法例需要進入校園調查和採取行動,大學有責任配合。聲明重申,大學絕不容許任何違法及破壞大學聲譽的行為,如有違反會嚴正處理,大學亦有責任和權利禁止有關活動。後來區倬僖為讓活動如期進行,學生會在部分展覽內容中遮蓋了敏感字句。展覽亦有公眾人士特意前來參觀。

同月19日,有中大畢業生在校內發起「畢業遊行」,有人舉起「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和「香港獨立」等旗幟,後來校方報警,警方指遊行人士涉嫌違反限聚令及《公安條例》,又指部分人士展示港獨橫額及旗幟、高叫港獨口號以及顛覆國家政權口號,國安處會接手調查。

其後警方搜查校園時獲中大保安帶路,引起學生不滿隨即發起不合作運動,呼籲學生進入校園時拒出示學生證,以對中大保安表示抗議。今年1月11日,有人向地上投擲不明白色粉末,再次引發一連串的爭執;事件中兩名中大學生被扣留調查。

內閣成員做好被捕心理準備

「朔夜」早前曾表示,全體上下12名閣員都有被捕的心理準備,又指在這個時間參選學生會,遭受校方打壓、記缺點,甚至休學或退學的後果,屬意料之中。羅子維表示,有為香港而死的決心,「如果有一日是為了香港,要我被捕、脫離所有關係,我是沒有問題。」

候任中大外務副會長羅子維透露,因參與校內不合作運動與保安出現衝突,已被校方記了兩個缺點,差一個缺點便會被退學,候選內務副會長何思珩同樣也因不合作運動而被記警告,已失去一個約萬元的獎學金。

22日,段崇智接受媒體專訪時,被追問到中大校方就「畢業遊行」及「投擲白色粉末案」報警一事,他沒有作出任何回應,亦不多談反修例期間與學生閉門會議的內容,但就主動強調年輕人是社會未來的棟樑,「做教育㗎嘛……like it or not,絕對唔可以放棄年輕人。」

你如看中大 DQ 候任內閣「朔夜」的合理性?此次事件與國安法的打壓有關嗎?

文:端傳媒實習記者何清怡

本刊載內容版權為端傳媒或相關單位所有,未經端傳媒編輯部授權,請勿轉載或複製,否則即為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