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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未能拯救溺亡惹爭議,你如何看央視主播「挽救生命不應以犧牲另一生命為前提」一說?

不愔水性的民警面對跳水輕生者,除安撫勸導外,你認為還可以怎麼做?是網民過度苛責了嗎?

2010年2月26日武漢,一名男子試圖說服於長江企圖跳橋的女友。

2010年2月26日武漢,一名男子試圖說服於長江企圖跳橋的女友。攝:Feature China/Barcroft Media via Getty Images

端小二2020-12-07 發起

不諳水性的民警面對跳水輕生者,除安撫勸導外,你認為還可以怎麼做?是網民過度苛責了嗎?

有論者認為接警後,警應配備相應救援措施或施救工具到場,你如何看?

案發現場除民警以外也有不少群眾圍觀,但責難一方卻落在民警身上,你認為這是為何?民警是否違背了民眾對其身份的期待?

12月4日,安徽望江縣一名17歲女生欲投河輕生。民警接報到場後安撫女生,惟女生突然撲入深水區中,民警因不諳水性沒有第一時間下水進行救援,致女生最後溺亡。事情傳出後遂引發外界關注,更激起眾多網友對民警救援工作的質疑及批評。

據網絡流傳的短片所見,民警到場時該女生已步入水中,離岸約一米,河水淹沒至其膝蓋。兩名民警在安撫勸導過程中,亦曾向女生作出伸手的舉動,未料女生突然向前撲進水中。有受訪村民表示該處河水水深兩至三米。

女生跳河後,數名民警前來支援,並互相攙扶嘗試輪流下水施救,但有警員走到水沒至腰間後選擇折返。最後該女生被路人打撈上岸。女生父親獲悉噩耗後向媒體表示,女兒平日很乖,雖然性格有點內向,但心理質素很好,平日更會開導別的同學。事發前一日女兒雖曾表示自己身體不舒服,但未見異樣。

影片流出之後,「警察目視女孩溺亡」一詞迅速在網絡上發酵,輿論一面倒批評民警未有對女生進行施救,需為女生的死亡負上責任。同日,望江縣公安局發布警情通報,表示當日案發後已派出民警到場處理。目前女生自殺原因正在調查,對女生不幸離世深感痛惜。另外針對網友對民警及輔警在施救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該局已第一時間成立調查組,對涉事警員作停職接受調查決定。

央視主播:「挽救一個生命,不應以犧牲另一個生命為前提」

當外界普遍把慘案歸因於警方的冷眼,12月5日,有目擊者向封面新聞則確認警員雖然沒有第一時間下水,但的確有對女生嘗試施救。目擊者表示,當日女生站在水中良久,警察來到後一直在勸她,「不過她突然就跳水了,所有人都沒預料到。」至於女孩跳水後,「一開始來的兩個警察好像並不會游泳,而且就算會游泳,和能在水裏救人也是兩回事,而且後來也下水了。」

6日,央視新聞主播郭志堅在《主播說聯播》節目中發表個人意見。他認為,女生的逝世令人痛心,但生命對每個人來說都相當寶貴,「挽救一個生命,不應該以犧牲另一個生命為前提」。除此之外,他指出網絡上流傳的視頻不能代表全貌,而圍觀者下結論總比當事人做決斷輕鬆許多;認為外界與其無端指責,不妨等調查結果。郭志堅最後亦強調,調查結果不是終點,而希望由此做出改變。

評論一出之後,話題「#央視主播評安徽女孩輕生溺亡#」隨即在微博登上熱搜;截至目前為止,話題已獲1.5億閱讀量及1.4萬討論次數。不過,此言卻為女生溺亡事件及民警責任論再添上另一波漣漪。

有網友認同郭志堅說法,表示「沒有受過專業訓練的話,下去救人出意外的話,民警背後也有一家人呢」、「警察也是人,自己的錯為什麼非要讓警察叔叔用生命給你買單!」但更多網友倒認為相關言論是一個偷換概念,指出大眾目前關注及批評的是警察救援態度的問題。

微信公眾號媒聯社發文表示「聽明白了」,舉例「以後110可以不出警了,軍隊可以不上戰場了,醫生可以不去抗疫一線了」」,以種種職業都有一定風險的前提上諷刺主播的「挽救一個生命,不應該以犧牲另一個生命為前提」言論。另外,其又笑稱字典可以刪除「見義勇為、救死扶傷、伸出援手、奮不顧身」等成語。

基層治理之「傷」

「試想,如果接警後警察能夠配備相應的救援設備,做好周全的應急準備,恐怕就能免於悲劇。」一個評論如是寫道。事實上,除了警員的救援舉動備受爭議之外,輿論場上也討論聚焦在警方針對相關事件的應急方案方面——由上述爭論及影片可見,警員在嘗試拯救女生時並沒有任何工具協助,亦未見有完善的計劃。

有網友批評「有人跳河輕生,那(警員)只帶嘴去是不是太兒戲了?」但也有評論指出只指責處警民警也欠妥當,「要知道,沒有相應的設備,或者相應的技能,很可能並不是他們的錯」論者點出游泳並不是當警察的必需項,故從這些角度講,公安機關應該因地制宜增強相關設施,並提升警察的綜合技能,以滿足群眾對人民警察的期望。

6日,中央政法委在其官方微信公眾號「中央政法委長安劍」發文評論事件。其從三個角度出發,先對外界對警方的責難表示理解,指出「人民警察就是要滿足老百姓心裏對於民警的期待」,但警員讓如今不幸的事件發生,認為確實「是一次失敗的救援」。

但其指出作為關注者,不能因為一次失敗的救援而否定警員的全盤工作,「在調查結果出來之前,貿然的指責只會讓曾經奮力救人者傷心」。文章也有嘗試為警員不愔游泳一事解話,表示「早已有專業人士明確指出,如果不掌握專業知識,僅憑會游泳也無法應付複雜的水域救援工作,更何況是冬季」。

最後,文章寫道當孩子決定放棄生命的那一步,「那麼施救失敗的概率也會成倍增加」。最好的救援,是從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和危機干預機制,以及針對性地加強心理疏導、法律援助出發,「使每個人都不會孤立無援,都不會被逼至絕路」 。

苛責不利問題解決:你認為事件中何處能加強改進,避免悲劇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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