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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稱香港沒有三權分立,享有的權由中央授權,你如何理解三權分立的定義?

港府宣稱香港沒有「三權分立」後,引發外界對港府日後一權獨大的擔憂,你如何看?

2020年9月1日,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前見記者稱,完全支持及認同楊潤雄說法,她稱香港沒有三權分立,形容三權關係是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及制衡。

2020年9月1日,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前見記者稱,完全支持及認同楊潤雄說法,她稱香港沒有三權分立,形容三權關係是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及制衡。圖:端傳媒

端小二2020-09-02 發起

行政、立法及司法三機關最終需透過特首向中央人民政府負責,但各機關的工作一直「分庭抗禮」、互相制衡,這是否已代表「三權分立」?

各級法院、學者與法律界人士曾提及香港三權分立的原則,是次港府重新釐清三權分立定義,背後有何種考量?

港府宣稱香港沒有「三權分立」後,引發外界對港府日後一權獨大的擔憂,你如何看?

早前,香港教育局就通識科教材推出「專業諮詢計劃」,由局方閱覽課本教材後對出版社提供修訂意見。其後,多間出版社經過教育局檢閱後,均有作出不同程度的修改,當中包括新版書介紹香港法治時,刪去或修改「三權分立」內容。

8月31日,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回應指出,香港無論在回歸前後都不是「三權分立」的制度,認為教科書有責任陳述事實。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晨(9月1日)出席行政會議前,亦指完全支持及認同楊潤雄說法。事件引發社會大眾熱烈討論。

林鄭月娥強調香港由行政主導,而核心是行政長官

通識科教科書的「今日香港」單元主要討論有關香港政制、法治、政治參與等議題及基本知識,例如權力結構、立法會組別和界別的構成、《基本法》條文等。課程著重𨤳清各種如「身分認同與政治參與」、本港政治體制「三權分立」、以及「公民抗命」、「以法達義」等理念詞語。

然而,多間出版社經過教育局檢閱後,懷疑因應審查,8套高中通識書在內容上都有不同程度的修改:例如書中原有「三權分立」的內容被刪去或更改、提及六四集會的篇幅也被刪除。楊潤雄對此表示,是次高中通識教科書的「專業諮詢服務」是為了令教學做得更好,又指出社會不應著眼某些議題有否存在課本內。

除此之外,楊潤雄亦以六四事件為例,表示是次諮詢並無硬性規定刪除內容,不同出版社仍有彈性作決定。但其指出,香港無論在回歸前後都不是「三權分立」的制度,認為「三權分立」等基本觀念,需要在教科書上以事實陳述。

楊潤雄日前出席電台節目時,再度提出「香港沒有三權分立」的說法,聲稱香港的政治體制是以行政主導:「簡簡單單用四個字『三權分立』,或者用很多人對三權分立的理解——三種權力處於均衡狀態、比重一樣,在香港而言就不是事實。」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表明自己完全支持教育局局長的說法。林鄭月娥提及《基本法》第2條指出香港享有高度自治及行政、立法和司法權,接着又提及《基本法》第12條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直轄於中國中央人民政府。林鄭月娥以此解讀,認為香港享有的是「高度自治」並非「全面自治」,而享有的行政、立法及司法權並非和中央分權的憲制制度:「我們享有的權是由中央授權。」

她亦稱,香港現行的是由行政主導的架構,落實中央授權在特區要履行的制度,強調行政主導的核心是行政長官。她指「三權分立」是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及司法機關按照《基本法》各司其職、互相制衡和配合,但稱三個機關最終均透過行政長官向中國中央人民政府負責。不過,林鄭月娥強調香港司法機關當然是有「司法獨立」,審訊不受干預,但政治議題是由行政機關或司法機關決定,作為法官只處理法律證據,作出公平及不受干預的裁決。

除此之外,她表示過往公眾對此議題不清楚或錯誤理解,而誤解可能源於宣傳教育不足、有人故意誤導以製造矛盾等種種原因,強調香港的憲制制度不容含糊,強調本屆政府會正本清源,撥亂反正,「正確的說話是要有膽說出來。」

各方回應

對於港府宣稱「香港沒有三權分立」的說法,建制派議員均表示支持及贊同,另一邊卻引起民主派議員強烈批評。

行政會議成員、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昨日在立法會會上發言指出,本港從沒有「三權分立」的觀點,「回歸前是港督主持立法局,回歸後則奉行行政主導,哪裏有三權分立?」她又稱,香港有司法獨立,但三權分立卻是另一概念,認為多數人以為本港有三權分立,是以往教科書「寫得不好」,故贊同教育局糾正,督促泛民不要再向市民散播錯誤的訊息。

建制派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回應道,香港沒有「三權分立」是「振奮人心的說法」。 他指三個機關並非各自為政、互不相干,即使各自分工,亦要以行政長官為主,特首有主導角色,無可置疑司法及行政系統是由特首主導。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蔣麗芸亦回應指,從基本法中得知沒有三權分立,但對部分人誤以為香港有三權分立感到不解,更稱「由我在香港岀世第一日都知,香港都未有過三權分立。」

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郭榮鏗則反駁港府的說法,批評林鄭月娥的說法「可笑」及不尊重司法機關。他稱過往各級法院、學者與法律界一直秉持三權分立的原則,形容港府的理解與社會的南轅北轍,反映新版教科書刪去或修改三權分立內容,是港府收到指示後作出的「政治舉措」。他又指出,三權分立這個重要的憲制原則突然消失,是政府改變立場還是大家都理解錯誤,相信市民看得清楚。

公民黨主席梁家傑則同樣批評政府「將三權分立抹掉,變成一權獨大」。他指出,基本法雖無寫明三權分立,但以終院首席法官的任命必須通過立法會,而非由特首直接委任為例,顯示多項條文的精神及用意均是為了監察政府,亦足以顯示立法、司法、行政三權之間「分庭抗禮」,互相制衡。

「三權分立」是否存在?

據《立場新聞》報導,雖港府今宣稱外界過往對「三權分立」存在錯誤理解,但事實上教育局網站上一份以「基本法、法治與香港的優勢」為題,由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陳兆愷所撰寫的簡報也曾提及「權力分立」。

當中一節談及「法治作為一種制度」的簡報下,其列出「權力分立(或稱三權)」並且解釋港府的職能由不同機關執行——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及司法機關,三個機關獲賦必需權力,同時避免權力集中、濫用權力等。然而至9月1日,該份簡報已經自教育局網站刪除。

另據港府新聞稿顯示,2014年律政司時任司長袁國強回應傳媒有關中國《一國兩制白皮書》的提問時,強調「每個(香港)政府由三個部份所組成——行政機構、立法機構和司法機構。這亦是西方國家常說的『三權分立』,正正就是這三方面分開、獨立行使他們的職權。」除此之外,港府新聞網上亦同時載有終審法院兩任首席法官李國能及馬道立在不同場合中有關「三權分立」的發言。

然而,前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於2015年曾指出,香港回歸前後都不是實行三權分立。當時時任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亦指「如法官把香港政治體制解讀為三權分立,這個是不正確」。

港府對「三權分立」的解釋與你理解的一樣嗎?你如何理解「三權分立」?

文:端傳媒實習記者吳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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