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桌

政治組織解散、黃店移除文宣:港區國安法生效,寒蟬效應已隨之而生?

國安法通過後,反修例運動的國際戰線、街頭抗爭及文案宣傳會受多大程度的影響?未來朝向何方發展?

2020年7月1日,七一遊行首次被禁,國安法生效下,街頭上人們仍然自發遊行,期間警方拘捕一名男子。

2020年7月1日,七一遊行首次被禁,國安法生效下,街頭上人們仍然自發遊行,期間警方拘捕一名男子。攝:林振東/端傳媒

端小二2020-07-02 發起

有示威者在手機殼貼上「光復香港」的貼紙被指涉嫌顛覆國家政權,你如何看國安法的執法邊界?

張曉明稱立法是把香港往「一國」拉近,但有市民認為法案是令香港走向「一制」,你如何看?

國安法通過後,反修例運動的國際戰線、街頭抗爭及文案宣傳會受多大程度的影響?未來朝向何方發展?

6月30日,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於早上9時全票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港區國安法》),而香港政府則於晚上11時正式刊憲並即時實施,條文內容亦終正式對外公布。

《港區國安法》條文分為6章共66條,列出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以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四項罪名,按嚴重性分級判刑,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而中央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駐港國安公署)在特定情況下亦可就相關案件行使管轄權。

在人大常委會通過《港區國安法》後,「香港眾志」、「香港民族陣線」等主張「民主自決」的政治組織相繼解散,部分成員宣布將以個人名義繼續參與抗爭運動。此外,綜合媒體報導,不少「黃店」(支持反修例運動的商店)亦因避免違反《港區國安法》而移除店內文宣(與反修例運動相關的宣傳單張),甚至宣布退出「黃色經濟圈」。

而在香港回歸23週年當日,雖然警方事前已就七一遊行發出歷年來首次的「反對通知書」,國安法亦已然生效,但仍有大量市民前往港島參與示威,當中更不乏市民高呼「香港獨立」和「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等口號。警方在示威活動中共拘捕370人,當中10人因持有港獨旗幟或印刷品等原因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

《港區國安法》是拉近了「一國」還是「兩制」?

《港區國安法》在41日內急速通過,以官方說法而言,目的在於填補香港的國安漏洞。據香港政府新聞網報導,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隨着過去一年來,香港的暴力事件不斷升級,加上外國公然干預特區事務,令國家安全受到危害,而透過完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才能使香港的法律漏洞得以填補,令社會回復安寧。

在人大常委會通過《港區國安法》後,有團體到添馬公園舉行集會慶祝香港回歸及支持中央政府訂立《港區國安法》,集會人士表示國安法可避免外國勢力干預香港事務,亦有效打擊港獨。

然而,雖然支持者認為《港區國安法》能有效填補香港的國安漏洞,《港區國安法》的罪名定義模糊等因素卻在社會引起爭論。據BBC中文網報導,香港法律界人士指出《港區國安法》的四條罪名定義廣泛及模糊,存在很大的「灰色地帶」,如香港大學法律學者張達明便表示《港區國安法》對「分裂國家」的定義不以是否具備武力為標準,與國際人權標準相異。

此外,上述報導亦指出,法案所設立的新機關(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駐港國家安全公署)權力邊界模糊、警權不再受到法庭限制、香港法院功能被削弱等爭議點,亦令市民及國際社會擔心香港已逐漸走向「一國一制」。

就此,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表示,假如中國要在香港推行「一國一制」,中央政府大可以直接把內地刑法應用於香港,毋須大費周章為香港度身訂造一部國安法。張曉明亦表示,《港區國安法》並沒超出「一國兩制」框架,認為立法只是往「一國」拉近一點,而《港區國安法》只是針對極少部分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警方於7·1示威活動的執法

綜合媒體報導,警方早前以公眾衛生問題為由拒絕民間人權陣線(民陣)的「七一遊行」申請,並發出反對遊行通知書及禁止集會通告書;民陣上訴亦被駁回。其後,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於Facebook發文,表示七一當日將聯同民主黨主席胡志偉、議會陣線朱凱廸、東區區議員曾健成及陳榮泰等人,以個人身份發起《反對國安惡法堅持五大訴求》遊行作為取替。

在以往的示威活動中,警方一直會使用不同顏色的旗幟,向示威者宣告警方將採取不同行動。因應《港區國安法》的生效,警方於當日的示威活動期間,首度展示用以警告示威者有可能構成《港區國安法》罪行的紫色旗幟。

據明報報導,警方在下午一時半於百德新街截查集結的市民,期間從一名男子身上搜出一幅寫上「香港獨立」的旗幟,成為首名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而被捕的人士。截至晚上11時,警方指共有10人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補,其餘被捕人士因藏有或展示宣揚「港獨」的印刷品而被捕。其中,一名19歲男子因手機殻上貼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貼紙及藏有數張文宣貼紙,被指涉嫌顛覆國家政權。據星島日報報導,有示威者因藏有象徵「中華民國」的青天白日滿地紅旗而被捕,但警方指只有展示鼓吹台灣獨立的旗幟才被視為違反《港區國安法》。

國安法通過後,據警方消息指,市民若於集會遊行間舞動香港獨立旗幟及叫喊口號等,經已構成《港區國安法》的罪行。然而,綜合媒體報導,在7月1日參與示威活動其間,仍有大量市民呼叫「香港獨立」口號及揮動美國國旗,亦有示威者自下午2時起在銅鑼灣時代廣場揮動「港獨」旗幟及高呼口號。最後,警方於傍晚7時半進入時代廣場發射多槍胡椒球彈驅散人群,期間制服多名示威者。

抗爭者陣營對《港區國安法》的反應

在人大常委會正式通過《港區國安法》當日,縱使法例在晚上11時才正式生效,不少「黃店」已相繼移除店內文宣及連儂牆,包括尖沙咀光榮冰室等。此外,著名「黃店」龍門冰室亦因包括《港區國安法》在內的一連串考慮而宣告退出「黃色經濟圈」。

不過,有「黃店」認為拆走文宣並不代表不會被當局追究,因此不打算移除店內任何文宣。但據香港中小企食店聯盟召集人林瑞華表示,今早(2日)有4名警員接獲舉報到筲箕灣一所「黃店」巡查,稱店內若在營業其間張貼文宣,有可能違反《港區國安法》,讓店員盡快清除店內標貼及「文宣」,否則會被檢控。

除了「黃店」外,綜合媒體報導,不少政治組織亦在《港區國安法》通過後宣布解散,包括主力推動國際社會介入香港事務,並主張「民主自決」的香港眾志。在6月30日上午,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創黨主席羅冠聰、成員周庭和常委敖卓軒接連在社交媒體上宣布退出眾志,而黃之鋒和羅冠聰則表示會以個人身份繼續參與抗爭運動;而在數小時後,香港眾志亦宣布解散。

此外,主張「香港獨立」的學生動源及香港民族陣線均宣布結束組織在香港的主部,並把所有工作轉移至外國分部繼續進行。

在國安法通過後,反修例運動的國際戰線、街頭抗爭及文案宣傳會受多大程度的影響?

文:端傳媒實習記者曾卓衡

本刊載內容版權為端傳媒或相關單位所有,未經端傳媒編輯部授權,請勿轉載或複製,否則即為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