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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性侵養女」一案媒體報導手法惹爭議,你如何看?

面對有關議題時,我們又能如何跳脫出對弱勢一方「賦權」的角度思考事件本身?

2018年5月2日,中興通訊商標於北京的一幢建築物上。

2018年5月2日,中興通訊商標於北京的一幢建築物上。攝:Wang Zhao/AFP via Getty Images

端小二2020-04-13 發起

在新聞專業主義基礎上,你如何評價《南風窗》和《財新》針對性侵案的報導角度?

在報導性侵類案件時,你認為媒體應如何在以力求真實的同時,減少對當事人的二次傷害?

面對有關議題時,我們又能如何跳脫出對弱勢一方「賦權」的角度思考事件本身?

4月9日,中國大陸雜誌《南風窗》發布了一篇題為《涉嫌性侵未成年女兒三年,揭開這位總裁父親的「畫皮」》的文章。報導指,中美兩國執業律師、曾任山東煙台一家跨國石油服務企業高層管理人員兼法務官的鮑某明,從2015年11月帶着剛滿14歲的「女兒」(文中指兩人並非親生關係)李星星(化名)到北京上學;並在該年底首次性侵李星星。及後,鮑某明對其「女兒」持續長達3年多的性侵和控制,導致李星星患上嚴重的精神疾病,幾度自殺未遂。

2016年,李星星因下體持續疼痛,遂於百度搜尋原因後,向一名網絡醫生描述自己的情況,並表示「被強姦」,醫生建議李星星報案追究;但警方後於鮑某明家中搜索證據無果,案件不了了之。

2019年4月,李星星在遭受鮑某明另一次性侵及毆打後再次報警求助,惟當時煙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經偵查後認為鮑某明不構成犯罪,遂撤案;後至同年10月,受害人李星星母女在律師的幫助下,再次向檢察院等部門提交部份證據,終獲公安局二次立案。4月11日,煙台市公安局發布通報,稱已就事件成立工作專班,目前案件仍在調查當中。

媒體報導方式掀爭議

在《南風窗》首先發布有關報導後,輿論嘩然。兩天內,鮑某明先後被其任職副總裁的杰瑞集團、任研究員的西南政法大學解除勞務合同,鮑某明也向中興通訊辭去獨立非執行董事職務,並獲得通過。

4月11日中午,鮑某明通過中間人回應《南風窗》問詢,文章部分描述失實,比如他並未監禁李星星,也拒絕承認二人是「養父女」關係,但他並未否認跟李星星有「親密關係」。同日,澎湃新聞致電鮑某明姐姐,對方也表示鮑某明和女孩並非養父女關係。

另依據鮑某明向媒體自辯,他指出自己從2014年萌生想要收養孩子的念頭。2015年9月,李星星母親主動於社交媒體QQ與鮑某明獲得聯繫,並指自己「孩子特可憐」,問鮑某明「願不願意收養」。10月,鮑某明前往南京與李星星母女見面,並曾與李星星外出數次;鮑某明稱自覺「應該幫幫她」;但因自己單身無法辦理收養手續,李星星母親當時就主動提出說「等她(李星星)到了年齡辦結婚手續,反正都是一起生活」。

此外,鮑某明雖不否認與李星星之間曾發生性行為,但對李星星指控自己曾「虐待、監禁」的說法不滿,稱自己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二人的生活是美好的。

4月12日下午,《財新》發布題為《高管性侵養女案疑雲》的特稿。報導中採用了大量鮑某明通過中間人的書面回應,以及微信、朋友圈截圖等等證據,對先前《南風窗》報導的爭議點進行了補充。記者也與先前接觸過蘭兒(李星星在《財新》一文中的化名)的社工、律師做了採訪,提出蘭兒和鮑某明之間存在的深刻羈絆。不過,此篇特稿的導語部分寫道:「這更像是一個自小缺少關愛的女孩向『養父』尋求安全感的故事。」成為報導發出後的爭議點之一,《財新》當日晚上將此稿件從微博、財新App中刪除。

截至4月13號下午4時,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已派出聯合督導赴及山東, 對該案辦理工作進行督導。鮑某明和通過中間人發送給各大媒體的書面回應,與李星星本人的描述有許多不同,然而許多事實細節還有待確認,更多信息還需等案件進展得以披露。

反思新聞專業主義

在事件本身以外,不同媒體的立場與報導着力點的不一,進一步引起大眾對媒體專業性的反思。

評論對於《南風窗》文章的批評,主要集中於其行文風格和報導手法。有論者認為,在行文上,該文因強調故事性而模糊了事件發展的時間線,為讀者理解發生的事情添加難度。另有讀者指出,筆者的用語不夠客觀中立,有許多內容均站在李星星的視角出發。

同時,許多網友認為有關報導對於案件中性侵細節的描述是不必須的,為當事人或者有過類似經驗的人帶來二次傷害。

至於財新的文章,則引發大眾更加激烈的討論。有網友認為財新的文章給《南風窗》的報導補充了另一方的發言,增加了新的角度;例如前調查記者王志安在推特中對財新特稿表示支持,稱「這篇報導的信息源比南風窗豐富多了,也更可信。」他又將網民對於財新此篇文章的憤怒,歸因於讀過《南風窗》的文章的人已經先入為主、對事件「形成了定見」,當財新的報導不符合自己期待,情緒就會隨即爆發;但「在專業主義面前,那些情緒不值一提。」

同時也有人指出財新文章避重就輕,將文章的着力點放在了探討女孩與其「養父」之間的複雜關係、女孩對於「養父」認知的反覆無常,而非聚焦於案件中的權力不對等,性侵犯事實等等。

深圳大學特聘教授常江同樣指出文章「嚴重違背新聞倫理,也違背人性的基本的善。」他認為,新聞的專業程序應該符合「善」的標準,而這種「善」必須是服務於絕大多數人都認可的標準;如果拋開對的「善」的追求,「一切專業主義都只能是為更有政治權力和話語權的人所輕易使用的工具」。就財新的文章而言,常江直言「哪怕以最大的寬容去接受,也還是會明顯感受到一種難以掩飾的惡意」。

最後其指出,如果媒體實在無法做到平衡、客觀,也不知如何把握敏感選題,「這個選題也可以不做」;但既然做了,「媒體不僅就要接受專業的要求,也要接受文明的審視。」

13日晚上,《財新網》就報導引起輿論爭議一事刊登聲明,表示經認真核查,承認相關報導有採訪不夠充分、行文存在偏頗的地方,故已撤回報導。其強調為滿足公眾更為充分的知情權,呈現複雜事實的真相,而「這些事實既可能符合也可能不符合人們(包括財新自己)的期望」,但表示對所有報導均將奉行新聞專業主義立場,以嚴謹的態度深入調查。最後,《財新網》對未經慎查明辨的倉促報導向公眾致歉,承諾將做出修正和追踪報導。

你如何看此次媒體在報導中展現的角色?

文:端傳媒實習記者樂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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