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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新方案限制女性晚上8點後使用服務,是保障安全的權宜之策還是歧視?

乘客安全事故屢次發生、滴滴的處理手法引起社會連番爭議,對於滴滴重新上線並提出的新方案,你怎麼看?

滴滴出行宣佈其順風車業務將於本月20日起,在中國國內7個城市恢復試運營,但同步公佈的措施中,定下晚上8時後不接女性訂單。

滴滴出行宣佈其順風車業務將於本月20日起,在中國國內7個城市恢復試運營,但同步公佈的措施中,定下晚上8時後不接女性訂單。攝:Zhang Peng/LightRocket via Getty Images

端小二2019-11-07 發起

乘客安全事故屢次發生、滴滴的處理手法引起社會連番爭議,對於滴滴重新上線並提出的新方案,你怎麼看?你認為它準備好了嗎?

新方案中限制女性出行時間,是保障女性安全的權宜之策,還是引來歧視女性爭議的矯枉過正?

有關爭議讓滴滴問題再次回到原點,「滴滴出行」的責任邊界在哪裏?事故後,作為信息平台中介的滴滴該承擔哪些責任?

去年,中國大陸網約車巨頭「滴滴出行」曾於3個月內,接連發生2宗女性乘客於使用順風車服務途中遭司機殺害的事件,引起社會關注,且觸發責任方及滴滴順風車監管、事後處理手法等爭議;至去年8月底,「滴滴出行」宣布「順風車」業務將無限期於全國下架重整。

11月6日,「滴滴出行」於其應用程式內公布,「滴滴順風車」將於11月20日起,在哈爾濱、太原、石家莊、常州、瀋陽、北京、南通7個城市陸續試運營順風車業務。「滴滴出行」重新上線,且推出應對有關問題的新方案,不過方案中一條限制了女性用戶夜間使用滴滴順風車時間的條款,則惹起社會各方對滴滴涉及性別歧視的批評,再一次為「滴滴出行」帶來爭議。

「順風車」模式的性質是「合乘車」,俗稱「拼車」,是一種基於用戶自願、共同分攤出行成本的共享出行方式,與「網約車」以營利為目的的經營服務概念不同。但因「順風車」不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所規制,同時不需受到交管部門監督,所有的民事行為及事故責任均只由合乘雙方自行承擔;換言之,有關平台中介無需承擔有相應責任。

兩宗惡性事件,滴滴曾無限期全國下線

2018年5月6日凌晨,21歲空姐李明珠在鄭州滴滴順風車前往火車站的途中,曾與同事通過微信聊天,提及自己「碰到個變態」;惟李明珠後遭司機劉振華姦殺並棄屍。

同年8月24日下午,浙江温州樂清一名20歲女子趙培辰搭乘滴滴順風車期間,曾向好友發送求救信息,後好友曾聯繫滴滴公司客服,要求獲得司機車牌等信息,但遭到對方以「沒有權限」等理由多次推延;最終趙培辰遭到司機鍾元的強姦並殺害。

兩宗女乘客遇害事件引起大陸社會各方大量關注及譴責。去年8月26日,滴滴宣布「順風車」業務將無限期全國下線自查整改。

滴滴順風車重新上線,新方案變了什麼?

根據滴滴出行披露的新方案表示,試運營期間,將於7個城市首先提供早上5點到晚上11點間(女性用戶則由早上5點到晚上8點)、市內中短途(50公里以內)的順風車服務。

為針對社會大眾對滴滴事件的根本疑慮及關心,在新方案中,平台加強了對女性的保護,如增設女性安全助手功能,幫助女性用戶查看合乘方司機車齡、駕齡、人臉識別時間等相關信息,女性用戶遇突發情況時,可立即通知緊急聯絡人。另外,個性化頭像、性別等涉及到用戶隱私相關的信息亦會永久下線。

而針對車主的信用審核、基於司乘雙方平等利益的原則,新方案同時引入失信人篩查機制,表示可公開查詢到的「失信被執行人」,則無法註冊成為順風車車主。另外,回應外界所關注的評價系統,滴滴將「信任值」的設置將變更為「行為分」,將根據用戶最近收到的評價、投訴等信息進行履約、友好等多維度綜合評估,意即如果用戶不遵守平台合乘規則,導致行為分降低,可能會影響順風車服務的正常使用。

滴滴順風車重新上線後,滴滴CEO程維表示,「我們懷著敬畏之心再次出發,希望能為用戶的出行提供更多選擇,也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努力提升安全,把好的事情真正做好。」而滴滴總裁柳青則在微博中表示,過去的經歷回憶還是很沉重,但他們內心始終相信順風車的社會價值,「說實話現在我也不知道前路會如何,但我們會竭盡所能的去讓出行更安全。」

限制女性使用服務時間惹歧視女性爭議

新方案中,列明女性用戶只能於早上5點到晚上8點期間使用順風車服務,變相對女性用戶乘車服務增加了限制。消息一出,立即在內地輿論場引來對滴滴新方案的一番批評及爭議,亦有論者認為此舉涉及性別歧視。

有網友提到,去年滴滴事故發生的癥結,是在於滴滴對順風車司機的審核的不嚴格、對投訴的不處理不作為或延遲處理。惟現在,滴滴重新上線推出的新方案是不向女乘客提供服務,可見事故後沒有反省改進,批評是「選擇了最不花錢最省事的做法」。

另外,有聲音對有關舉措表示質疑,提到過去兩宗震驚社會的事故中,曾有一宗是發生於中午,故限制女性乘客夜間搭乘順風車能降低犯罪率的成效抱有疑問。另外,文章亦提到滴滴對商業交易行為進行預先歧視,「似乎並不太講道理」。

滴滴對此作出回應,稱目前公布的是順風車小範圍試運營方案,屬公開徵集意見的一部分,而未來正式的方案將會根據社會反饋意見不斷完善。6日,滴滴出行總裁柳青發布微博對有關爭議表達歉意。她表示作為一位資深女白領,也「覺得現在的順風車產品功能對女同學不太好用;但在安全問題上,是如履薄冰地試運行」。

回到原點的責任邊界問題

有論者提到,有關爭議的核心問題,終究要回到企業的責任邊界問題。其指出,像滴滴般的企業,獲利收益主要來自於整個社會的公共服務和公共需求,故其同時需要擔負起更多的社會責任。

論者又指出,因為滴滴承擔起不少提供公共服務的功能,很多規則需要相關企業與社會(如有關管理部門等)一起確定雙方的責任邊界。認為「如果一直只是滴滴單方面的規則,那麽無論怎麽定,出事的時候仍然會有問題。」

本年初,曾有一篇評論文章同樣提到,順風車的責任邊界需要明確𨤳清,而企業平台和政府兩者間,亦需共同履行社會責任:平台自然有責任,但多大責任,需要有個標準。很多專家學者認為,順風車是信息撮合平台,乘客車主之間是民事互助行為。這種清晰的定位,以及順風車公益的屬性,應該與相關方的實際責任保持一致。

文:端傳媒實習記者余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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