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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死刑犯到減刑再到涉黑,「孫小果案」展現了哪些司法漏洞?

此案時間跨度長、案情重大複雜,作為一起公共性案件,應如何接受社會監督?

從死刑犯到減刑再到涉黑,「孫小果案」展現了哪些司法漏洞?

從死刑犯到減刑再到涉黑,「孫小果案」展現了哪些司法漏洞?網上圖片

端小二2019-05-29 發起

從死刑減到有期徒刑12年,再變身夜場老闆,「假立功真減刑」逃脱專項檢查,司法漏洞在何處?

孫小果的家庭背景廣被猜測,複雜關係網如何充當萬能「保護傘」?

該案時間跨度長、案情重大複雜,作為一起公共性案件,應如何接受社會監督?

近期雲南省查處的孫小果案件,引發中國社會公眾和媒體廣泛關注。人民網5月27日發表文章,呼籲雲南方面儘快公布孫小果案相關情況。雲南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辦公室28日向公眾通報孫小果案件辦理進展情況。

通報稱,孫小果的母親孫鶴予是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原民警,因包庇孫小果1994年強姦犯罪被開除公職;繼父李橋忠,1992年與孫鶴予結婚,1996年從部隊轉業到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分局任副局長,2004年任五華區城管局局長,2018年10月退休;生父陳某,昆明市某單位職工,1996年因腦溢血中風癱瘓後病退,2016年8月20日去世。

目前,孫鶴予、李橋忠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已於2019年4月3日被採取留置措施,接受調查,而孫小果生父陳某未發現與此案有關。

身纏多罪的孫小果自1994年被判三年有期徒刑後,獲得保外就醫,及至1998年他與他的團夥又犯上強姦等多宗嚴重罪案,孫小果被判死刑。但至2008年,服刑中的孫小果因專利發明獲得減刑,至2011年重獲自由。

通報說,在孫小果服刑期間,孫鶴予、李橋忠與監獄、法院相關人員共謀,利用並非孫小果發明的「聯動鎖緊式防盜窨井蓋」申請實用新型專利,達到認定重大立功幫助其減刑的目的。目前,已逮捕涉嫌徇私舞弊減刑的省監獄管理局一名幹警、省一監一名幹警、省二監兩名幹警,其他涉案人員正在調查中。

通報還稱,目前辦案部門對孫小果1998年犯強姦罪一審被判處死刑後,二審、再審改判以及刑罰執行和其他違法犯罪加緊開展調查,對在案件中為孫小果提供保護的國家公職人員、關係網和「保護傘」,堅決一查到底。

上游新聞統計發現,自1994年到2019年的25年間,孫小果案已導致雲南政法系統21名官員落馬,但圍繞孫小果案尚有多個疑問待解。

多次犯罪仍逍遙法外

《新京報》,作為「昆明一霸」,孫小果曾經的殘暴犯罪手段令昆明市公安局刑偵大隊教導員都感歎「幹公安工作這麼多年,我還從未見過如此殘暴的刑事案件」,昆明當地甚至流傳「白天小平管,夜晚小果管」的說法。

1997年11月28日,《雲南法制報》曾以《掩蓋不住的罪惡》為題,報導了昆明警方摧毀孫小果流氓惡勢力團夥的事件。

報導中指出,1994年10月,在警校上學的孫小果因輪姦女青年被法院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但他隨即獲保外就醫。僅1997年的8個月內,孫小果及其團夥就有至少8起犯罪,涉及強姦罪、故意傷害罪、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尋釁滋事罪等。案發後,其出生年份由1975年改為1977年,當年法院判處孫小果3年有期徒刑,最後卻被保外就醫。

上游新聞報導稱,根據《中國法律年鑑(1999)》,1998年2月18日,孫小果因與其團夥強姦、侮辱多位女性,其中包括多位未成年女性,經昆明中院審理判決犯強姦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強制侮辱婦女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加原因強姦罪所判餘刑兩年四個月又十二天,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雲南高級人民法院二審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08年,正在服刑的孫小果申請了「聯動鎖緊式防盜窖井蓋申請國家專利」,其父母涉嫌與監獄、法院相關人員共謀,利用並非其發明的申請,達到認定重大立功幫助其減刑的目的。

據新京報評論稱,2014年4月29日正式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減刑、假釋案件審理程序的規定》,該司法解釋明確,凡「因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現報請減刑的」等六類減刑、假釋案件必須開庭審理。為引入社會監督,增加減刑、假釋案件的透明度,這份司法解釋要求:「減刑、假釋裁定書應當通過互聯網依法向社會公布。」而有記者遍查裁判文書網,未發現孫小果減刑裁定書。

由於死緩實際執行刑期不得少於12年(不含死刑緩期執行的2年),孫小果理論上最早可以在2011年出獄。工商註冊資料顯示,2011年8月5日,昆明飽食傑餐飲有限公司註冊成立,李林宸擔任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兼總經理,「李林宸」就是孫小果後來使用的名字。孫小果以「李林宸」的名字,在昆明經營多家夜店,成為昆明多家夜店等娛樂場所、餐飲公司的股東;甚至獲得港澳通行證,四處出遊。

2019年3月,雲南昆明市政法機關發現一起傷害案中的嫌疑人孫小果係1998年一審被判處死刑的罪犯。4月24日,孫小果在近期掃黑除惡行動中,以涉黑涉惡為名被打掉,令此案再度引發廣泛關注。5月17日,昆明市掃黑辦就孫小果案表態,對其所涉犯罪、判決及刑罰執行等進行調查,對存在涉黑涉惡腐敗、「保護傘」等行為,將一查到底、決不姑息。 同日,中共政法委官方微博「長安街」稱,要將孫小果案打造成一個掃黑除惡的「樣板間」。5月24日,全國掃黑辦已將雲南昆明孫小果涉黑案列為重點案件,實行掛牌督辦,要求雲南省委組織精幹力量,依法嚴懲、深挖徹查到位,把該案辦成鐵案,中央督導組將適時組織「回頭看」。

神秘家庭背景作「保護傘」

《南方週末》在1998年曾刊登《昆明在吶喊:剷除惡霸》一文報導孫小果案。報導稱,1994年10月16日,就讀武警學校的孫小果等2人夥同4名無業青年駕車遊蕩,在昆明環城南路強行將兩位女青年拉上車,駛至呈貢縣境內呈貢至宜良6公里處將其輪姦。翌年12月20日,盤龍法院判處孫小果有期徒刑2年。然而,孫小果並未因該判決入獄。

文中還提到,孫小果父母與此前所說的「堅決支持執法部門對兒子的處理」大相徑庭,孫的母親多次找到有關辦案人員,要求翻看有關孫小果的案情材料及索回孫小果被警方扣留的一些物件。此外,報導這件事的記者余劉文曾說,孫小果的父母在報導出來當日曾給《南方週末》打電話:「你一個小記者算得了什麼,我一月之內叫你進監獄!」

報導稱,孫小果於1992年12月入伍,曾是武警昆明某部的一個上等兵,後又進入武警某學校學習,直到犯罪。其母親孫鶴予在昆明市某區公安分局刑偵隊供職,繼父李橋忠現任昆明市某區公安分局副局長。1997年11月10日凌晨孫小果被警方抓獲時所開的警用車即是其父的車。

據澎湃新聞報導,1997年12月9日,《雲南法制報》刊發文章《可憐天下父母心——孫小果父母訪談錄》。文中,孫父孫母對自己兒子所犯的罪行表示了震驚、憤慨和譴責。

文章還披露,孫小果的親哥是一名黨員,23歲就成為武警警官,工作出色。同樣的家庭環境,卻造就了兩種不同的人,走着兩條不同的路。其父母認為,這是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不同。對孫小果來說,最大的失誤在於社會、家庭的教育沒有跟上。

5月16日《南方週末》再度發文稱,每次犯事之後,都是孫小果母親在背後為其四處活動奔走,而孫小果先後使用的名字——陳果、孫小果、李林宸,姓氏分別是跟隨了他的生父、生母和繼父。報導還稱,孫小果的生母最晚在1992年就已在昆明官渡公安分局工作,並被授予三級警督。孫小果的繼父李喬忠(後改為李橋忠)曾任昆明五華區公安分局副局長,2002年出任五華區城管局局長,2018年退休。

至於孫小果的生父陳某,則是昆明當地普通職工,1982年與孫鶴予離婚,1996年因腦溢血中風癱瘓後病退,2016年8月20日去世;其餘家庭成員均為普通職工。

央視網誤報孫小果被捕

5月27日,央視網轉載了一篇題為《孫小果等9人惡勢力犯罪集團被逮捕!》的新聞,多家內地傳媒亦就此報導。後來證實被逮捕的「孫某某」並不是孫小果,央視網因此發出道歉聲明

新聞是源於中國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5月27日發布的通報,其中指出,雲南昆明市公安局盤龍分局將孫某某涉嫌詐騙、敲詐勒索、尋釁滋事一案移送盤龍區檢察院審查逮捕,經該院審查後批捕8人,不批捕1人,案件正在偵辦中。

央視網道歉聲明中表示已特此進行更正與說明:公示的孫某某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並非孫小果案,只是同姓而已。

人民網評論認為,雲南省官方回答了輿論關切,但孫小果主要家庭成員的背景談不上顯赫,竟然還能內外勾結,展示了普通人眼中「通天」的能量,問題出在哪裏,甚麼環節存在疏漏,背後還有甚麼尚需調查、尚未公布的細節?評論指,有關方面很有必要進一步梳理這些問題,根據調查的進展,適時發布相關資訊,為輿論解疑釋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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