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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行人數回升,意味香港社運走出低迷?13萬民意能否抵擋《逃犯條例》修訂?

「近兩三年社運氣氛低迷,如一潭死水,今次遊行可謂為民主派打一支強心針」,你同意嗎?

2019年4月28日,民間人權陣線舉行遊行,反對政府修訂《逃犯條例》。

2019年4月28日,民間人權陣線舉行遊行,反對政府修訂《逃犯條例》。 攝:Stanley Leung/端傳媒

端小二2019-04-29 發起

數萬人參與反修訂《逃犯條例》遊行,有人認為人數眾多政府需予以回應,亦有人認為這只是「一些沒說服力的民意」政府不需理睬,你認為遊行會改變修訂《逃犯條例》的局面嗎?

此次返修訂《逃犯條例》是自林鄭月娥上任以來參與人數最多的遊行,它是否會進一步影響林鄭的民望?

蔡子強指出「近兩三年社運氣氛低迷,如一潭死水,今次遊行可謂為民主派打一支強心針」,你認為本次遊行是否會進一步影響香港的民主進程?

4月28日下午4時,香港民間人權陣線(簡稱「民陣」)舉行反對修訂《逃犯條例》遊行,遊行隊伍從銅鑼灣東角道出發一路行至香港政府總部,要求港府撤回修例。

遊行原本定於下午4時出發,但因人數眾多,民陣應警方要求,提早約20分鐘出發。遊行龍頭於晚上5時半分抵達立法會終點,龍尾到晚上7時45分達到。此次遊行的口號除了「反引渡條例」、「反送中」外,還有「林鄭下台」,因此有評論亦指出,此次遊行可能將為林鄭月娥本就低迷的民望再添陰霾。

民間人權陣線副召集人陳皓桓表示,此次遊行有13萬人參與,雖然警方給出的數字是2.28萬人,但無論是按哪一方所統計的數字,本次遊行都是特首林鄭月娥上任以來最大規模的遊行,同時也是自2014年七一遊行以來遊行人數最多的一次,超過此前聲援新界東北及雙學三子案的「13+3」遊行。

署理行政長官張建宗於遊行結束前已發表回應,表示遊行人數多寡並非重點,重申修例有必要,強調有必要解決台灣殺人案引渡問題,並堵塞現有法律漏洞。

另一方面,不少人因遊行人數再飆高而為之振奮。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表示,相信在囚的佔中4子可在新聞中見到上街人數,令他們知道自己並不孤單。

包括「佔中九子」被告陳淑莊、張秀賢在內,歌手黃耀明和何韻詩、前政協委員劉夢熊、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大律師兼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等人均參與了此次遊行。其中,劉夢熊手舉「保衞『一國兩制』」的抗議牌走完全程,之後他在路邊感到心臟不適和暈眩,被送往瑪麗醫院檢查

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蔡子強在採訪中指,今次遊行人數激增主因有二:其一是特首林鄭月娥的「神話破滅」;其二是近日佔中九子案的判刑結果為社會渲染悲情氣氛,其中被判刑的人士入獄前仍呼籲市民上街,觸動部份市民藉參與遊行向九子致意。

4月24日,「佔中九子」當中4人被判即時入獄。而就在遊行前日,被判入獄16個月及8個月的陳健民及黃浩銘,於早上在荔枝角收押所被帶上囚車,被攝影記者拍下的那一刻,後來在網絡上廣傳。

蔡子強指,林鄭上任之初期的民望是得益於「梁振英紅利」,「因為大家對梁振英反感太大,因此對林鄭月娥疑中留情,只是這種情況延續至《逃犯條例》修訂事件告終」。

蔡還認為,遊行人數創近年高峰,多少為議會中尚未就《逃犯條例》修訂有明確取態的建制派議員造成壓力;同時亦為民主派帶來鼓舞,「近兩三年社運氣氛低迷,如一潭死水,今次遊行可謂為民主派打一支強心針」,預料會為泛民議會內的表現及選舉產生正面因素。

各界回應

此次修訂《逃犯條例》反對者聲浪較大,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形容《逃犯條例》的修訂會將香港的「一國兩制」變成「一國一制」,他認為內地並非司法獨立,且是有罪推定,這會干擾。劉夢熊強調,法律是共產黨的政治工具,容易做成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雖在此前表示擬修訂《逃犯條例》不適用會於政治類案件。但對此,曾於中國大陸被扣押的前香港銅鑼灣書店創辦人林榮基並不確信,他表示此前已有多名港人被內地當局帶走,當局並非以政治罪起訴,而是以「刑事罪行」包裝,如銅鑼灣書店股東桂民海、書商姚文田等。他表示不會回香港。

林榮基擔心不能再保障港人安全,已於4月25日離開香港,抵達台灣,成為因為《逃犯條例》逃離香港、公開且受矚目的第一人。

雖然政府發言人一再強調,逃犯條例的修訂目的是2018年初在台灣發生一宗港人殺人案,同時堵塞香港跨境刑事事宜協作制度的漏洞,但沒辦法平息公眾疑慮。

一位參與者在接受德國之聲採訪時表示,今天若不出來遊行,恐怕將來已沒有機會。她表示,《逃犯條例》修訂一旦通過,香港必定首當其衝,所有的自由、人權都會受到限制。而《逃犯條例》並不只影響香港人,其他國家的人在香港中轉,只要他們是中共的目標人物、他們也一樣逃不了。在其他港媒的採訪中,多數遊行民眾亦持類似觀點。

末代香港總督彭定康(Chris Patten),歌手黃耀明和何韻詩等人都在採訪中表達了對修訂《逃犯條例》一事的憂慮。黃耀明稱,這次大家出來參與遊行是因為「人人自危」。何韻詩亦表示,每一個人,「可能你在家中電腦打一句話,都能觸及到這個可能會通過的法例」。

也有評論認為,此次修例針對來自中國大陸但居香港的「金融白手套」(幫企業洗錢)。美國銀行及中國建設銀行(亞洲)前高級副總裁吳明德告訴港媒,此條例「是藉《逃犯條例》修訂捉拿藏富香港的走資白手套,是內地權鬥的伸延,但同時就累及港人成犧牲品」。

此次修訂法案亦有支持的聲音。29日,葉劉淑儀今於商台節目表示,反對修例人士企圖製造另一個反《基本法》23條立法事件,不過現時本港的政治及經濟情況穩定,情況與2003年不可相比。她強調,政府就修訂《逃犯條例》已作出好多讓步,直言是退無可退。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譚惠珠表示,希望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或法案委員會盡快審議,認為立法會「才是真正法律上有功能及責任審議平台」,而非透過街頭抗議的方法。她質疑有不同政見的人騎劫立法會功能,有人更活躍地提出包圍立法會。她希望7月休會前獲通過,並對此「拭目以待」。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更在無綫節目「講清講楚」上表示,林鄭月娥不需要對因此次遊行而做出讓步。他指反對聲音都是政治口號:「都是不理解移交疑犯是什麽東西,所提出的憂慮都是法例已經保障了,一些沒說服力的民意是不具代表性的」。

但同屬建制派一員的實政圓桌的田北辰不表認同,他強調修例源於台灣殺人案,惟現時遊行人數新高,政府不能漠視,同時於立法會法案委員會亦未能選出主席,「46條罪項逐條傾,一年都唔知傾唔傾得完?」他提及,政府的三隧分流方案都曾兩次交立法會審議但最終撤回。

遊行和修例緣起:台灣殺人案

此次遊行和《逃犯條例》修訂,起因需追溯至一年前在台灣發生的一起命案。2018年2月,香港人陳同佳和潘曉穎入住台北紫園酒店,並發生爭執,後陳同佳將潘曉穎勒死,並將其屍裝入粉紅色行李箱,運離酒店,拋屍荒野,自己獨自返回香港。

返回香港後,陳同佳對潘曉穎的財務進行處理,包括匯豐銀行提款卡、數碼相機、智能手提電話、台幣兩萬元及約港幣1萬9千元。

2018年3月,陳同佳被香港警方拘捕,但受到《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和《逃犯條例》的限制,香港警方只能控告他盜竊財務,不能控以殺人罪名。若要控其殺人,則需將他引渡回台灣。特首林鄭月娥稱,謀殺案受害女子的父母曾五度去信她求助。

2019年2月,香港保安局以台灣殺人案為由,開始推動修訂《逃犯條例》,同年3月,香港特首林鄭月娥聯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等主要官員,罕有地召開「三合一」記者會(交代沙中綫、逃犯條例、三隧分流),其中宣布就《逃犯條例》所作修訂將提交立法會首讀。

在立法會首讀及二讀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之時,林鄭月娥再次強調,「現時沒有法律基礎處理台灣殺人案,並因而無法與台灣做到移交逃犯」、「現時在法律上處理移交逃犯是有漏洞。」

她同時還表示將修訂《逃犯條例》,建議「特別移交安排」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任何其他部分」。立法會《逃犯條例》修訂法案委員在4月17日舉行首次會議,會議中未能完成選舉正副主席程序,第二次會議預計在4月30日舉行。

消息一出,引起各界恐慌。不少人對中國大陸司法制度缺乏信心,擔心未來中國大陸會引渡香港人到內地受審。亦有人認為中國未有獨立司法,此例可威脅到其他領域人士。

華人置業前主席劉鑾雄在消息發出後,就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逃犯條例》修訂。劉在入稟狀指出,他在澳門的歐文龍賄賂案中被不公義定罪,一旦修訂《逃犯條例》通過,唯有流亡海外。

於此同時,媒體組織亦在一份聯合聲明中提到,修改條例「帶來寒蟬效應,威脅記者人身安全」。聲明列舉了幾起記者在中國大陸受當局騷擾的案件,這些記者被控違反了《逃犯條例》擬議修訂將包括的可移交罪行,比如毒品犯罪和賄賂。

香港大律師公會(Hong Kong Bar Association)同樣是對政府提議持批評態度的團體之一。大律師公會週二表示,與中國大陸之間沒有移交安排不是「漏洞」,而是立法機關在1997年做出的決定,原因是香港與大陸的司法制度存在根本性差異,以及對內地人權保護不力的擔憂。「政府全然未能解釋1997年以後內地的人權紀錄及刑事司法制度有明顯改變的說法。」

於是25日,民間人權陣線(簡稱「民陣」)發起反對修訂《逃犯條例》遊行,呼籲市民通過遊行,要求港府撤回修例。

4月29日,陳同佳案在高等法院判刑,基於司法管轄權問題,律政司未能控告他謀殺。陳早前在高等法院承認洗黑錢罪,法官判陳入獄29月,由於陳已被囚逾13個月,估計將於本年10月中獲釋,這或意味立法會仍有數月時間商討條例。

數萬人參與遊行反修訂《逃犯條例》,是否會改變修例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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