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桌

隱晦支持港獨無法參選?朱凱廸被DQ一事你怎麼看?

2016年至今,相關法律條文未變,朱凱迪卻從「直選票王」變為被DQ,為何會發生這樣的轉變?

2018年12月2日,選舉主任袁嘉諾裁定立法會議員朱凱迪在鄉郊代表選舉提名無效後,無法參選2019年鄉郊代表選舉。

2018年12月2日,選舉主任袁嘉諾裁定立法會議員朱凱迪在鄉郊代表選舉提名無效後,無法參選2019年鄉郊代表選舉。攝:林振東/端傳媒

端小二2018-12-04 發起

袁嘉諾認為朱凱廸未有詳述如何推行或達致有關構想,但其表現可視作「隱晦」支持香港獨立,你認同嗎?

2016年至今,相關法律條文未變,朱凱廸卻從「直選票王」變為被DQ,為何會發生這樣的轉變?

朱凱廸被DQ,是選舉主任依照政治形勢人治裁定,還是按照法律條例嚴謹執法?你怎麼看?

立法會議員朱凱廸11月22日報名參選2019年元崗新村鄉郊代表,但於12月2日晚收到元崗新村選舉主任袁嘉諾回覆選舉提名無效。至此,朱凱廸成為第一位在鄉郊選舉中因政治立場被選舉主任提名無效的候選人。

朱凱廸此次遭DQ的原因包括其在選舉中未簽署「反港獨確認書」、曾認同港獨為自決的選項之一等。然而朱凱廸強調,其政治立場相較2016年當選立法會議員時並無改變,指責當局單方面變更「政治審查」內容。

袁嘉諾致信朱凱廸,向其確認其對香港特別行政區主權、港獨、自決與港獨關係等五大問題的態度。朱凱廸回信稱自己不主張港獨,但不剝奪他人主張港獨的權利,並強調《基本法》104條所指公職人員並未涉及鄉郊代表,因此作為鄉郊代表選舉主任的袁嘉諾沒有權力提出確保提名有效範圍之外的問題。袁嘉諾之後回覆認為朱此番言論沒有對其之前質疑作出正面回答。

朱曾與劉小麗等人在2016年7月30日一同發出聲明,同意港獨為自決的選項之一。此聲明連同朱舊日撰文所聲稱突破《基本法》框架的民主自決一同成為袁嘉諾質疑其是否真誠擁護《基本法》的理由。就此,袁認為朱在2016年後「一直抱持相同的政治立場」,「隱晦地」支持香港獨立。

朱凱廸受訪時則直斥政府此舉是搬龍門。他指出在2016年獲立法委員會資格,當選議員宣誓就職時並未受到如此司法挑戰。而如今參選村代表卻被視為違反誓言而取消資格。朱認為此做法如同人治。

朱凱廸也否認自己主張港獨或者自決。認為當局這一行為是對參選者做「思想審查」,把北京的政治邏輯引進香港。其傾向作選舉呈請,釐清DQ紅線。

而袁嘉諾在信中稱,由於每個個案均需要在提名期時去考慮及評估,所以朱凱廸在2016年立法會選舉的提名有效,或他在立法會的宣誓本身並不足以決定他日後任何提名的有效性。在 2016年立法會選舉後的發展,亦是決定朱凱廸提名是否有效的考慮因素。

政府發言人稱特區政府認同及支持選舉主任的決定。

朱凱廸坦言這對2020年的立法會選舉是否有影響難以評估,政治前景不明 。但表示議會不是爭取民主的唯一方法,若無法參與換屆選舉,其仍會在體制外爭取民主。

朱凱廸1999年從香港中文大學英文系畢業,後進入《明報》做國際新聞編譯相關工作。2013年他辭職前往伊朗,邊學習語言邊做自由記者。 其主張主要可歸為「民主自決」、「城鄉共生」及「復興農耕」,長期關注新界鄉郊發展,發起《綠色鄉村約章》聯盟。

在2016年香港立法會選舉中,朱凱廸以獨立身份參選新界西地區直選,並以84,121票成功當選為立法會議員,並成為香港地區直選的票王。

香港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湯家驊表示,相關法律條例由始至終一直存在,僅前人沒有執法的理據並不是可以讓相關法律繼續被「誤解」的「免死金牌」。民建聯主席李慧琼在出席商台節目時表示贊同選舉主任的決策,認為對2016年之後的變化需要綜合的審視,並不能單指朱凱廸當時獲宣誓就任,就代表沒有問題。

同時也有聲音支持朱凱廸,認為選舉主任此決策沒有充足證據,僅憑朱凱廸曾經支持「民主自決」就剝奪他的選舉權是以言入罪,是赤裸裸的政治審查。

香港獨派學生組織學生動源 Studentlocalism稱袁嘉諾此舉損害香港人權與民主 。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也認為選舉主任提出如此嚴重指控並無充分證據,理據含糊。

「人治」還是「法治」,朱凱廸被DQ一事你怎麼看?

本刊載內容版權為端傳媒或相關單位所有,未經端傳媒編輯部授權,請勿轉載或複製,否則即為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