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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律師稱遭警方「碰瓷」式執法和強制猥褻,這場「羅生門」你怎麼看?

有學者表示,在中國大陸長期以來司法機關都對律師存在偏見,司法機關與律師間的隔閡是什麼造成的?

廣東女律師孫世華稱遭廣州荔灣區公安分局華林派出所警方「碰瓷」式執法,被施暴及強制脫衣檢查。圖為華林派出所外。

廣東女律師孫世華稱遭廣州荔灣區公安分局華林派出所警方「碰瓷」式執法,被施暴及強制脫衣檢查。圖為華林派出所外。網上截圖

端小二2018-10-11 發起

當事人指遭警方暴力對待和強制脫衣檢查,當局經調查對此否認指程序正常,這場「羅生門」你怎麼看?

有論者指公布原始視頻或可解答公眾猜測和陰謀論式評判,有網民則擔憂目擊者所錄視頻已遭刪除,當局視頻若經剪輯亦無公信力,視頻是揭開公眾疑慮的鑰匙嗎?

有法學學者表示,在中國大陸長期以來司法機關都對律師存在偏見,司法機關與律師間的隔閡是什麼造成的?

廣州律師孫世華女士10月5日發文稱,9月末在華林派出所擬幫助代理人辦理取保候審時,遭警方暴力對待卻反被控襲警,更在當晚被強制脫衣檢查,同行的女委託人及當時在場的一位女性拍攝者也有同樣遭遇。廣州公安10日凌晨發布通告,否認施暴和侮辱指控,廣州荔灣分局督察則表示視頻或將統一公布,但目前當局尚未有公開視頻。

廣州知名維權律師隋牧青妻子、同為律師的孫世華文中自述表示,9月20日,孫與其委託人、訪民李某接廣州市荔灣區公安分局華林街派出所通知,同意二人到派出所就李丈夫因拆遷補償上訪被刑拘一案進行溝通協商。孫指這對上訪夫婦未曾踏足任何國家機關大門,因而認為擾亂機關秩序罪無法成立,準備爭取保釋並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拆遷賠償問題。

據孫世華描述,當日下午抵派出所後,警方拒絕溝通案件,在其詢問警員姓名警號時,一位陳姓警察將工作證甩向孫,孫舉手遮擋時被陳姓警員指控「襲警」。隨後,孫世華被衝出的一群警察圍毆、掐脖並扭送至辦案區,在場一位女訪民用手機拍攝了警方施暴場面,但同樣被扭送至辦案區並被強制刪除相關視頻。

隨後,孫世華、女拍攝者及孫委託人李某三名女性,以懷疑藏有兇器為由被要求脫衣裸身檢查。「整個脫衣、裸身過程持續僅約二十分鐘,於我,卻有如一生的漫長!」孫世華指,被要求脫衣的場所是在辦案區的一個角落,兩位男警員拉起布簾「象徵性地」將其與其他男性辦案人員隔開,一位女警則在旁邊不斷呵斥直至其一絲不掛。

在一位媒體實習生11日披露的採訪紀錄中,同被要求脫衣檢查的李某表示,「那個脫衣服啊,全脫光的,就拉了一條布。男民警就直接站到後面,其實什麼都能看到的,他站的那個位置可以看到我在脫衣服。」有人以女性拍攝者的孩子為挾,要求刪除手機視頻;當場同時被抓的其他男性,則並未被要求「脫衣檢查」。

孫世華稱,在脫衣檢查後,她又被拍照、打指模和以懷疑吸毒為名進行強制驗尿,隨後又經受兩次、總計約6小時的詢問,其中有大量與襲警不相干的內容被反覆問及。而翌日其報警後卻遲遲未有督查方回應。

「廣州公安」官方微信、微博帳號10月10日凌晨發布通報稱,孫世華當時以查看民警身份為由拉扯民警胸前警察證,而另一位女性則用手機拍攝警務工作,在警方口頭制止後仍不聽勸阻,因而將一行人帶入辦案區,並依照程序進行人身安全檢查、信息採集和詢問調查等工作,另經督察部門調取錄像和詢問調查,不存在孫世華等人被民警毆打和羞辱的情況。

媒體人仲鳴發表評論指,律師孫世華與警方的衝突主要圍繞在相關執法動作是「碰瓷」還是合理執法、律師有無「襲警」及「裸檢」是人格羞辱還是程序規制的人身安全檢查這三處爭議點。他認為,律師控訴揉合了情感濃烈的描述,而警方通報則還缺少一些公眾有疑慮的細節,認為若披露原始視頻錄像,或可避免因涉及上訪案件和女律師「家庭背景」引發的陰謀論式評判。

北京大學憲法學教授張千帆則表示,依照孫世華女士所述,廣州警方所謂已不是普通性騷擾,而構成「強制猥褻」或以暴力脅迫「侮辱婦女」的罪行,警方已是嚴重的公權濫用,而涉事警察也已觸犯刑法。

中國政法大學刑法學副教授羅翔也撰文分別分析了警方和孫世華所言為真的兩種情況下,二者將面對的刑責,他指,若警方通告為真,孫律師則涉嫌誹謗罪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但若孫律師所言為實,則涉案民警至少會涉嫌誣告陷害罪、濫用職權罪、徇私枉法罪、強制猥褻、侮辱罪和非法拘禁罪,應當從一重罪論處。羅翔在文末指,長期以來,司法機關都對律師存在偏見,認為律師是給司法機關挑刺,但二者實質目標是一致的,即為維護法律的尊嚴。他引述哈彿大學教授肖維茨的話表示,「不自由的社會壓迫肆虐無忌的明顯標誌之一就是對辯護律師的敵視」,並認為司法機關和律師應當彼此尊重。

是「碰瓷」還是合理執法,是人格羞辱還是正常程序,這場「羅生門」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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