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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赴香港單程證爭議:香港應否有單程證審批權?

新民主同盟認為林鄭將審批權與國家主權關聯無必要,中國大陸省市亦各自有獨立的戶籍審批權,你怎麼看?

從深圳高樓俯瞰深港邊界。

從深圳高樓俯瞰深港邊界。攝:林振東/端傳媒

端小二2018-09-10 發起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9月9日在電台節目接受公眾諮詢時被問及單程證審批權問題,林鄭指涉及主權問題須認真對待,新民主同盟則認為將審批權與國家主權關聯無必要,中國大陸省市亦各自有獨立的戶籍審批權,你怎麼看?

林鄭月娥對單程證話題表示此為親屬團聚政策,並指港人不該對新移民有歧視,其他論者則認為歧視之說混淆視聽,你怎麼看?

香港政府應否取回或參與單程證審批?單程證審批權的轉換是否有助於緩解香港人口壓力?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9月9日到香港電台《眾言堂》欄目就《2018施政報告》接受公眾諮詢,期間有多位市民提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前往港澳通行證(俗稱單程證)審批權問題,表示大量受批單程證影響房屋等嚴峻社會問題。林鄭則指發言有踩到「紅線」之嫌,認為香港取回單程證審批權也與內地無太大區別。

上週日電台節目中,有出席的市民提到,中國大陸每日150個單程證審批名額對香港社會造成困擾,更指任何獨立國家或主權地區,均有居留人士的審批權,「香港係一國兩制都應該係咁樣」(香港是一國兩制都應該是這樣)。

林鄭回應指市民發言中提及「獨立國家、主權地區」是「踩緊紅線」,指涉及國家及領土問題均須認真對待。續又表示《基本法》規定審批權為中國大陸所有,香港即使取回,審批及計算方法也與中國大陸無大分別。

單程證,是中國公安部有關部門發給有香港或澳門親屬的中國內地居民前往香港或澳門定居的證件。

據中國國家移民管理局,申請人條件包括:1)港澳定居人員的內地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2)港澳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在內地所生的中國籍子女,且子女出生時父母至少一方已取得港澳永居身份;3)港澳定居者的未成年子女;4)需照料60周歲以上在港澳定居且港澳無子女的父母的60周歲以下成年人;5)需投靠港澳定居成年人子女的且在內地無子女的60周歲以上成年人;6)特殊情況

林鄭月娥表示,單程證實為「家庭團聚政策」,香港本身也是移民社會,望市民勿戴有色眼鏡排斥新移民,更指解決房屋問題應該從土地入手而非單程證問題,而填海的具體規劃需要長時間考量。

香港政府統計處8月公布的2018年中人口數字為7,448,900人,較去年增加57,200人。與此同時,2017年年中至今年年中,人口自然增長為7,600人,即同期淨遷移人數為49,600人,其中有4.1萬為單程證人士。

事實上,由於中國大陸每日審批單程證上限為150個,每年每日平均受理也多在120至150間浮動,新民主同盟區議員譚凱邦援引統計指,截至今年中,自1997年7月1日以來持單程證到港的新移民已超過100萬人次。

因而,《眾言堂》節目後,新民主同盟便發表聲明,認為林鄭將單程證審批權問題牽涉國家主權是對相關政策存在錯誤理解,並原因基本法第22條原文「中國其他地區的人進入香港特別行政區須辦理批准手續,其中進入香港特別行政區定居的人數由中央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徵求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意見後確定」。

新民主同盟認為,單程證數量過多給香港帶來難以承受的人口壓力,並引發房屋、醫療等問題,香港政府理應考慮審批權問題。同時,若香港可以審批或「雙審批」,則可對單程證人士進行教育程度、資產是否自給自足等方面的審查。並指審批權與國家主權混為一談並不必要,因中國大陸省市亦各自有獨立的戶籍審批權。

香港政府是否應取回或參與單程證審批?單程證審批權的轉換是否有助於緩解香港人口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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