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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同婚公投最後衝刺,你怎麼看這場同婚及反同婚的公投大戰?

早前「愛家公投」通過第一階段連署時,台灣便有爭議,涉違憲的提案是否可以公投?婚姻平權是否為基本人權?涉違反人權的提案是否可以公投?

 2012年8月11日,台灣人女同志美瑜(右)與雅婷在桃園的同性佛教婚禮上合影。

2012年8月11日,台灣人女同志美瑜(右)與雅婷在桃園的同性佛教婚禮上合影。攝:Sam Yeh/AFP via GettyImages

端小二2018-08-29 發起

主張一夫一妻的「愛家公投」通過第一階段連署時,台灣便有爭議:婚姻平權是否為基本人權?涉違憲的提案是否可以公投?

為反制「愛家公投」,平權團體發起「平權公投」,有人認為「愛家公投」本就涉違憲,沒必要發起相反公投,也有人表示此前台灣同婚釋憲仍存在模糊地帶,你怎麼看?

另立專法還是將同性婚姻寫入民法,在台灣同婚釋憲後一直有爭議,支持寫入民法者認為專法實質仍然是歧視,而支持專法者則認為更改民法需變動太多法條細節及文字,一些傳統及宗教家庭也會因此受震動,你怎麼看?

台灣婚姻平權公投案發起團體連日為平權公投奔走宣傳,臉書專頁「平權前夕.彩虹起義」指目前已收到逾27萬份連署書,希望可以在8月31日中午12時前,收到32萬份達第二階段連署安全通過範圍。不少意見領袖、藝人、同運領袖均於近日發聲支持。與此同時,由「下一代幸福聯盟」發起的主張一夫一妻婚姻定義的三項「愛家公投」則已達連署目標,惟今日中選會指其連署存在大量抄寫情況。

相較「愛家公投」遲了兩個月、為反制「反同婚」公投案而發起的平權公投,連署於7月24日起步,至8月24日僅蒐集15萬份連署。雖然發起人之一的社民黨北市議員參選人苗博雅指出,這個蒐集速度已是台灣史上最快,但距公投成案的第二階段30萬份門檻仍有距離,因而近日集中發起蒐集攻勢,並於8月28日晚前達27萬,發起方期待能在本週五前達到32萬份安全連署範圍,以順利成案。

去年5月24日,台灣大法官釋字第748號公布「同性二人婚姻自由案」,指《民法》禁止同性結婚違憲,因而要求立法機關兩年內修法保障同志權益。

大法官的釋憲引發反同婚團體不滿,隨後,「下一代幸福聯盟」等團體發起「愛家公投三案」,包括「婚姻定義公投」、「適齡性平教育公投」及「婚姻以外形式規範同性結合」三項,要求《民法》中婚姻定義限定為「一男一女組合」、另立特別法或其他形式使相同性別的二人「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同時要求教育部及各級學校在國民教育階段(國中及國小)內,不得對學生進行同志教育,不得傳達多元性別、性別光譜等理念。

台灣中選會今年4月17日通過此三項提案的公投第一階段,當時引起質疑,指公投提案抵觸大法官此前釋憲內容,不少婚姻平權支持者呼籲中選會駁回提案。與此同時,「愛家公投」的出現也在台灣社會中引發「違憲提案是否可以公投」、「中選會是否應提前做違憲審查」、「是否要做平權公投以反制」等討論。

論者熊大律師此前發文表示,即使「愛家公投」成功,也不可以倒轉已經取得的憲政成果,民法/專法爭議只能通過立法機關和行政機關決策論辯,爭議時移請大法官審理,「人權不能公投」。人類學學者江河清認為,民眾常「誤把投票作為一個制度和民主作為一種政治價值劃上等號」,但社會平等和正義的價值才是民主政治的基石,而非選票多寡。

然而,論者Hao Chuang則認為,「人權」分「自然權利」和「法制權利」兩種,因而其內涵不斷隨時代發展而變動,同性婚姻雖在多數進步國家被視為基本人權,但仍有大量國家未承認,而定義「進步」的權力不應交予少數菁英,從而「進步與否只能由公投結果決定」,不能由事前審查決定。同時,違憲與否的審查也只能在事後做,因而他認為中選會通過此三項公投案並無不當。

為反制反同婚的公投提案,苗博雅、評論人溫朗東等19名平權意見領袖隨後發起相應的「婚姻平權入民法」、「性平教育」及「神聖婚姻專法」三項公投,然而由於程序所需,「平權公投」遲至7月24日方被通知可以啟動第二階段的連署,相較「愛家公投」5月初啟動的第二階段連署,晚了兩月餘。

「愛家公投」成員8月28日帶著一些孩童一起到中選會遞件,他們共蒐集到198萬餘份連署,包括「婚姻定義公投」67萬份、「適齡性平教育公投」67萬份及「婚姻以外形式規範同性結合」63萬份。

然而,中選會29日指,工作人員發現幸福盟連署存在大量抄寫情況,字跡和筆色幾乎一樣,中選會主委陳英鈐表示,連署最後是否算成案,需經委員會討論。

與此同時,「平權公投」的號召也引來不少爭議,有網民認為此前已經過釋憲,「愛家公投」即使成功也應該無法通過違憲審查,「平權公投」並無必要;另有網民則指此前釋憲在寫入民法還是另立專法上存在模糊,因而應支持「平權公投」,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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