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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為直播要求救援人員等3分鐘,即時資訊、真相與新聞倫理,哪一種優先?

新聞倫理與真相之間是否可以平衡?第一時間直播現場對於公衆而言又是否重要?

2月10日傍晚,香港大埔公路發生涉及一輛雙層巴士的嚴重交通意外,造成19人死亡,61人受傷。事件中發生一段小插曲,當警員要求在場記者移離翻側的巴士,以便消防員進行救援工作時,有香港無線新聞記者反要求讓其多留「3分半鐘」作直播報道,惹來強烈批評。

2月10日傍晚,香港大埔公路發生涉及一輛雙層巴士的嚴重交通意外,造成19人死亡,61人受傷。事件中發生一段小插曲,當警員要求在場記者移離翻側的巴士,以便消防員進行救援工作時,有香港無線新聞記者反要求讓其多留「3分半鐘」作直播報道,惹來強烈批評。攝:林振東/端傳媒

端小二2018-02-12 發起

在現場報導的記者,面對倫理困境該做怎樣的選擇?新聞倫理與真相之間是否可以平衡?

即時資訊、真相、新聞倫理,哪一種是記者的優先選項?

第一時間直播現場對於公衆而言是否重要?新聞自由的界線在哪裏?

香港大埔公路2月10日晚發生一起雙層巴士側翻的嚴重車禍,共致19人死亡,逾60人受傷。然而在各媒體現場報導不斷湧入的同時,一段影片在網路中熱傳,片中一名現場記者向救援人員要求給多三分鐘接通直播信號,再繼續救援,有網民起底該記者是香港無綫電視(TVB)記者,無綫電視則於昨晚(2月11日)發表聲明表示「本台記者絕無阻礙消防救援工作」。

上周六晚,一輛九龍巴士公司(九巴)872號線雙層巴士,原定自沙田馬場開往大埔市中心,行至大埔公路近大埔滘松仔園附近失控並向左側翻,路旁大埔尾巴士站被撞毀,巴士車頭及頂部亦毀壞嚴重。

救援及清理期間,消防員想要架起巴士,並對在場媒體表示希望記者們可以讓出位置,到附近更安全的山坡進行採訪和拍攝。有記者隨即詢問是否可在原有位置等多幾分鐘,因想進行直播報導。

警員表示救人更爲緊要,然而隨後又有一位女記者問警員是否可以給多三分半鍾時間讓他們的直播訊號進入,警員表示雖然理解新聞自由很重要,但有可能仍有人在側倒的巴士下,希望記者們到更安全的地方,他們才可繼續升起巴士展開工作。

該片段昨日在網絡上被大量傳播,不少網民質疑該記者阻礙救援,並有人起底指視頻中的女記者為無綫新聞記者,無綫電視昨晚發布回應表示,無綫記者「一如所有前線記者」,爭分奪秒採訪重大事故同時也會堅守專業操守,絕不會因採訪而妨礙救援。

無綫指出,大埔巴士意外發生於2月11日晚六時左右,而網傳視頻發生於消防已救出在巴士内傷者的晚七時四十五分,消防因想吊起巴士再搜尋死傷者而要求採訪區内所有記者撤離,女記者在詢問警員是否可以給三分半鍾給他們接通直播訊號遭拒後便離開,而消防是在數小時後才進行吊車,因此記者「絕無在任何時間阻礙消防救援行動」。

事實上,災難、事故中的新聞報導如何進行、如何處理一直存在討論和爭議,2008年四川汶川地震時,就有採訪受害者及記者與營救人員「搶時間」的爭議。有論者提出,「其實到底所謂的『影到』是想拍甚麼?記者在一個災難,或者事件現場是怎樣的角色?一張相片、一個畫面,呈現了幾多真相?差了3分半鐘,就會令真相失了色?」該論者認爲,報導現場的記者先是人,後才職業,接近真相應當有接近方式的底綫和規則。

與此同時,另有網友指出,是次重大車禍報導中,除「畀多三分半鐘」事件外,不少媒體直播路祭車禍遇難者也不甚符合新聞倫理的要求,「到底是誰這麼想知道每一張悲傷絕望的臉孔長什麼樣子?」

早在1988年,美國《每日新聞報》頭版中美聯社記者的一張遇害者家屬哭倒在候機大廳的照片便也引起非議。1996年,美國職業新聞記者協會(SPJ)制定《新聞職業倫理規範》,其中要求在採訪和使用正在遭受悲傷的人們的照片時要十分小心。此後,對受害者家屬盡量「不提問,只拍背影」成了美國媒體通常使用的方式。

然而,也有網友則表示該記者希望傳達事故現場的照片給公衆的急迫心情無可厚非,且在被要求離開後也未多做辯解爭取,不應因一句詢問而過多指摘。

新聞倫理與真相之間是否可以平衡?第一時間直播現場對於公衆而言又是否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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