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桌

台灣2萬人附議「鞭刑」酒駕累犯,嚴刑能否遏止酒駕?

鞭刑、加重拘禁刑期、到殯葬所服役,這些刑罰有用嗎?還有其他的方法嗎?

台灣酒駕問題嚴重,儘管許多路段不時派出警力取締、酒精測試,但酒駕害命仍不時上演,因此日前就有網友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盼酒駕累犯可以給予「鞭刑」懲罰,藉此遏止犯罪。

台灣酒駕問題嚴重,儘管許多路段不時派出警力取締、酒精測試,但酒駕害命仍不時上演,因此日前就有網友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盼酒駕累犯可以給予「鞭刑」懲罰,藉此遏止犯罪。攝:Bohemian Nomad Picturemakers/CORBIS/Corbis via Getty Images

端小二2017-11-15 發起

台灣2萬5千餘人附議對酒駕累犯、性侵犯及對幼童傷害等增設鞭刑,有法界人士強烈反對,你如何看?

對付酒駕,重刑能阻嚇作用嗎?又或者,還有什麼方法可以防止其發生?

酒駕大概是網絡上最招人罵的罪行之一,每逢有酒駕導至無辜行人傷亡,網絡都是罵聲一片,但悲劇還是天天發生。

昨日(11月14日)凌晨1時許,台灣台中市發生醉駕意外,曾有兩次酒駕前科且被吊銷駕照的顏姓女子,高速駕駛賓士車衝撞一輛機車並逃逸,駕駛機車的烘培坊陳姓老闆重傷身亡,顏女目前已被偵訊收押。

肇事女子車上載有二人,事發後逃逸並一度對警方謊稱駕駛者為他人,經調取監視器錄像後認罪,當時,顏姓女子酒測值達0.46毫克。

據目擊者及警方稱,事故路段限速50公里,肇事賓士車當時時速160公里以上,連闖2個紅燈後發生撞擊。有物理老師計算表示,以賓士車連人約1750公斤、機車連人約200公斤,以時速160公里撞擊時間0.5秒的瞬間力道約400公斤重,相當於10台電冰箱壓身上。

在酒駕意外再添一筆之時,台灣「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中有人提案對酒駕累犯、性侵犯及對幼童傷害等增設鞭刑,3週內該提案獲2萬5千份附議,目前已順利成案,政務委員唐鳳訂於12月1日召開協作會議;同時有法界人士對鞭刑抱持反對的立場,認為鞭刑血腥暴力,代表民主倒退。

提案者提出,酒駕第一次犯罪未造成人員傷亡者,仍以現行刑責;第二次犯罪且未造成傷亡者,除目前刑責外,加鞭刑1鞭;第三次犯罪且未造成傷亡者,加鞭刑2鞭;第四次犯罪且未造成傷亡者,加鞭刑3鞭;第五次犯罪且未造成傷亡者,加鞭刑3鞭.....但第一次酒駕犯罪造成人員傷亡者,即須開始加鞭刑1鞭。每次判鞭刑以3鞭為最上限。

目前有鞭刑的新加坡法律規定,鞭刑時獄醫必須在場,且據《中華解讀》報導,受刑超過3鞭的犯人在受刑後經常會休克,有的癱倒在地。受過鞭刑之後的傷口大約要一周至一個月之間才能痊癒,但是傷疤是幾乎無法消除的。全世界目前有30個國家或地區有鞭刑,包括新加坡、卡達、沙烏地阿拉伯、印尼亞齊省、伊朗等。

事實上,各國及地區對酒後駕駛的處罰普遍為罰款、拘禁及吊銷駕照。

中國大陸分飲酒駕駛(>0.02%)和醉酒駕駛(>0.08%)兩種量級,飲酒駕駛會處以罰款及暫扣6個月駕照,累犯處十日以下拘留,駕駛營運機動車則罰款外處十五日拘留並吊銷駕照,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醉酒駕駛則均吊銷駕駛執照並視乎情節追究刑事責任,一般車輛五年內不得重新獲取,營運機動車則為十年。

香港駕駛者法定酒精含量上限為0.05%,超過標準則取消駕駛資格6個月以上(再犯者最少2年),強制修讀駕駛改進課程,並最高可被罰款最高港幣25000元及監禁3年。

台灣則規定,駕駛者酒精含量在0.03%以上未滿0.05%者罰款並吊扣駕照一年;0.05%以上者吊扣駕照一年,並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肇事致人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肇事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均吊銷駕照並終身不得考領)

另有其他地區對酒駕累犯附有勞役處罰,如泰國2016年4月立法規定,酒駕及交通違規累犯都要到太平間服勞役,美國加州則罰酒駕累犯洗屍體。2017年3月,台東地檢署參考兩地相關刑責,首次安排十名酒駕累犯至台東市公所殯葬管理所,清洗遺體冰櫃、解剖台等周遭設備。

鞭刑、加重拘禁刑期、到殯葬所服役,如何才可遏止醉酒駕駛?

本刊載內容版權為端傳媒或相關單位所有,未經端傳媒編輯部授權,請勿轉載或複製,否則即為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