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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擬修改「一例一休」,打工仔可以連續工作12天,你撐得住嗎?

有人指責現政府擬提高加班工時上限會讓過勞更嚴重,有人則認為這是現實工作生產的必需,以及為勞資帶來更大彈性,你怎麼看?

一例一休是指蔡英文政府在2016年執政後所推動的勞工工作日數改革政策,主要係修正《勞動基準法》,使所有勞工每週可以有一天的例假及一天的休息日,前者為強制休假、後者則保留彈性加班的空間,以確保勞工有足夠的休息時間。

一例一休是指蔡英文政府在2016年執政後所推動的勞工工作日數改革政策,主要係修正《勞動基準法》,使所有勞工每週可以有一天的例假及一天的休息日,前者為強制休假、後者則保留彈性加班的空間,以確保勞工有足夠的休息時間。攝:Tomohiro Ohsumi/Bloomberg via Getty Images

端小二2017-10-30 發起

台灣擬實行例假上班彈性化,有人指出勞資不平等恐陷勞工過勞危機,若老闆希望你連上12天班,你願意嗎?

台灣勞工全年工時在全球排名居高不下,有人指責提高加班工時上限會讓過勞更嚴重,有人則認為這是現實工作生產的必需,你怎麼看?

去年為縮減勞工負擔推行「一例一休」卻造成物價上漲和市民生活不便,勞工權益與抑制物價之間如何平衡?

台灣行政院長賴清德將於今日(30日)聽取勞動部關於「一例一休」修法簡報,主要包括「鬆綁七休一」、「特休假彈性」、「加班核實計算」、「延長工時上限」、「輪班間隔」等五個方面,其中後兩項有甲、乙兩種方案。勞動部將於31日對外預告修法內容,預計最快11月底排入立法院審查,於年底前完成修法。

「一例一休」是蔡英文政府於2016年推動的勞工工作日數改革政策,由原先的每七天有一天例假日、雙週84小時工時,改為每週有一天例假一天休息日、單週40小時工時,例假日為強制休假,休息日則在僱主與勞工商量後可加班,所有加班均須支付加班費。另外,由於改為「一例一休」,刪除《勞動基本法》中原有的7天國定假日(元旦翌日、青年節、教師節、光復節、蔣公誕辰、國父誕辰以及行憲紀念日)。

「一例一休」於2017年元旦開始實行,隨後,運輸、餐飲、醫療及民生消費品等紛紛以漲價或減少優惠的方式轉嫁加班費帶來的人事成本;同時,不少醫院取消週六門診、有超商取消全年無休或不再24小時營業、有客運減少班次或漲價,市民生活因此受到影響。

面對爭議四起的「一例一休」,台灣行政院長賴清德上任後便承諾修改相關法案,目前,修改方向主要包括五個方面:

例假上班彈性化,鬆綁「七休一」。經勞資雙方協商或工會同意,可打破只能連續上班六天的限制,勞工可在兩週(14天)內有兩天例假與兩天休息日,兩週總休假天數不受影響,但休假日可靈活調整。也就是說,若勞工同意休息日上班,其可最多連上12天班。

加班工資核實計算。台灣現行加班工時工資計算方式是「做1算4」、「做5算8」、「做9算12」,現擬改為依據實際工作時間計算工資。

特休假不強制以每年計算,可遞延一年,即假設勞工每年有10天特殊休假日,若提前一個月告知僱主,其可在兩年內休完20天。

彈性延長加班工時目前有兩個方案,甲方案是,在勞資協商後,可將目前單月加班工時上限46小時,延長至54小時;乙案為採用「工時帳戶」,即三個月為一期,總上限維持138小時不變,大小月、淡旺季中彈性勻支,單月可挪移突破54小時。

輪休班間隔也分甲乙兩案,甲案為經勞資協議後,輪班間隔可由11小時縮為8小時;而乙案則為經勞資協商或工會同意,輪班間隔可從8小時延長為11小時。

台灣政府的「一例一休」修法建議引來「修惡」勞基法的質疑。據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各國工時統計,台灣以去年勞工全年工時為2034小時居於第六,僅次於新加坡、墨西哥、哥斯大黎加、南韓、希臘及日本。

台灣大學濁水溪社等多個青年團體29日裝扮成鬼怪,在總統府門前高喊「不還假,就搗蛋!驅散惡鬼政客,拒絕血汗過勞!」他們反對休息日加班費核實計算、提高加班時數上限、工時銀行、特休假遞延等,認為此次修法是「修惡」勞基法,當局應立即還給全體勞工7天法定假日。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批評,修法不能直接解決「一例一休」的問題,而是大開後門給予資方彈性,真正能解決一例一休是應該是加班換補休,資方也有彈性,不用因應很高的人事成本。

每週休假是必須的嗎?你認為一週工作多少天才是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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