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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選廣告下的微信紅包,是選舉舞弊還是文化差異?

繼香港大學研究生學生會「紅包賄選」風波後,同樣的劇情在悉尼大學再次上演。

端小二2017-05-18 發起

「微信紅包」,是通訊軟件微信中的電子支付功能,紅包可用於線上支付或提取現金。自此功能上線后,「微信紅包」成為許多人「聊表心意」的方式。
「微信紅包」,是通訊軟件微信中的電子支付功能,紅包可用於線上支付或提取現金。自此功能上線後,「微信紅包」成為許多人「聊表心意」的方式。攝:Imagine China

「一分錢也是賄選!」

「發紅包只是微信群的禮儀!」

近日,在悉尼大學就讀的中國留學生汪芷嫻,在競選學生會的過程中,因在微信群發送競選廣告的同時發出了面額 10 元人民幣的微信紅包,被選舉監察員取消資格(現上訴成功後恢復)。這 10 塊錢的微信紅包共被分成了 50 份,被領走了 42 份。汪芷嫻在接受端傳媒專訪時稱,自己是遵循該群「發廣告必須發紅包」的不成文規定,並認為發紅包算不上賄賂,只是在中國人的紅包語境下遵守規則行事。

無獨有偶,去年十月底,香港大學也發生了一起相似的「賄選風波」,研究生朱科,被揭發曾於選舉期間在有逾一百人的群聊內發出總額 80 元的「微信紅包」。10月25日,港大校委會以 80 元人民幣金額「微不足道(immaterial)」為由,認定朱科不屬賄選。然而這一認定,卻愈發激化了公眾關於「何為賄選」的爭議。

「微信紅包」,是通訊軟件微信中的電子支付功能,紅包可用於線上支付或提取現金。自此功能上線後,「微信紅包」成為許多大陸人親友間的遊戲或「聊表心意」的方式。

有人認為,金額雖小,原則事大。有人則覺得「發紅包」作為一種中國式習慣,不必小題大做。

你如何看待在選舉期間發「微信紅包」?是行賄,還是文化差異?

金額大小會是認定是否行賄的依據之一嗎?

你如何看待所謂的「微信紅包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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