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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扭曲?──亂倫是犯罪嗎?

父親與女兒兩情相悅,雙方同意下發生性行為,被雙雙控以「亂倫罪」。

端小二2017-05-02 發起

2017年4月27日,香港法庭審訊了一樁案情特殊的亂倫案,有關59歲的中醫師父親和27歲的女兒,二人承認4項亂倫罪。
2017年4月27日,香港法庭審訊了一樁案情特殊的亂倫案,有關59歲的中醫師父親和27歲的女兒,二人承認4項亂倫罪。攝:EYEPRESS NEWS / EYEPRESS

夜已深,你躺好了嗎?還是才剛拖着疲憊的身子,坐在歸家的地鐵或深宵巴士上?望着玻璃窗中反射出的自己,你的思緒,漂泊到了哪裏?

日前(4月27日),香港法庭審訊了一樁案情特殊的亂倫案,59 歲的中醫師和 27 歲的女兒,承認 4 項亂倫罪。然而,案情並不涉及任何強姦或誘姦成分,二人關係親密,在雙方同意下多次交合。辯護律師形容二人間存在「扭曲的愛」(Twisted love)。

2009年,父親情緒低落,與他關係非常要好的 19 歲女兒見狀上前擁抱安慰,之後二人親吻,繼而在雙方同意下發生性行為。之後二人繼續有來往,每次都在雙方同意下進行。女兒承認與父關係非常好,兩人的性關係不涉金錢利益,每次性交後均感開心及滿足。

亂倫在我們的社會中一直被視為是禁忌,更是明文禁止的罪行。在香港,亂倫是刑事罪行,不論男女,只要和親屬關係的他人性交,即使雙方同意,仍然屬於犯罪。本案中,二人證供沒有顯示任何強迫、引誘的情節,仍然觸犯法例。律政司最後決定同時檢控父女二人。

在儒學傳統文化中,一旦人倫關係因為性行為而變得紊亂失序,就是亂倫。中華社會自從獨尊儒術開始,倫理差序備受重視,超越社會角色的不倫之戀,往往被視為是亂倫關係。

至於近代科學提出的解釋,指出近親繁殖會導致基因單一化,限制後代適應環境轉變的能力。另一常見的解釋是「韋斯特馬克效應」(Westermarck effect),該解釋指出,在同一家族共同成長的兒童,會發現彼此沒有性吸引力。

你認為什麼才是亂倫成為社會禁忌的主要原因?

你認為亂倫之為禁忌更多是源自社會文化的壓抑,還是人類本能?

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你認為亂倫應否受到法律和道德的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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